守护底线,干净担当 | 河南省高院院长被掌声送回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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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发于2月1日《法治周末》第4版
《高院院长被掌声送回座位》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院长张立勇在宣判。魏海勇 摄
从张立勇2008年1月当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到第二年做法院报告的一年间,人民群众已经切身感受到了河南法院的变化。
1月26日,河南省人民会堂,庄严肃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当院长张立勇做完报告时,全场响起长时间的热烈掌声。
在掌声里,张立勇从报告席走到前台中央,向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鞠一躬,此时,掌声更加热烈,一直持续到他回到主席台前排。
代表、委员们都明白,已经担任河南省高院院长10年的张立勇,这是届满前最后一次向大会报告工作。
“此时此刻,我只能用掌声来表达对张立勇院长的敬意。我们是用掌声把张院长送到座位上的。”河南省人大代表孙高俊动情地说。
在这10年中,河南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着河南法院的改革探索、公正司法、队伍锤炼。
今年1月中旬,与张立勇共事多年的一个班子成员赴外省履新前,在记者面前这样评价他:“改革创新、为民情怀、敢于担当。”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最有切身感受,评判法院工作也最有发言权。”10年之后,张立勇对习近平同志“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这句话感受颇深。
人大代表两投弃权票法院举一反三
10年前的1月23日,也是在河南省人民会堂这个地方,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张立勇当选为省高院院长。此前,他在陕西省咸阳市担任市委书记,河南对他来说,是陌生的。
2009年1月14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高院工作报告。不少代表清楚地记得,张立勇当选院长一年后,第一次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时,一口气列出了存在的11个问题。
“这些问题一针见血,直指要害。”河南省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董振杰回忆说。
张立勇在报告中提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仍有个别法院领导和法官存在着盲目崇拜西方司法制度和审判模式的问题,存在着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坐堂问案、一判了之的问题,存在着对国情省情了解不够、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的问题。
第六个问题,张立勇谈到,涉诉信访问题形势严峻,赴京上访量仍在高位徘徊,人民群众还很有意见。
谈及第七个问题时,张立勇说,对告状求助群众感情冷漠、态度生硬的现象仍然存在,滥用强制措施、粗暴野蛮执法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谈了11个问题,3个问题都涉及到‘群众’,可见他的为民情怀。”董振杰说。
从张立勇2008年1月当选省高院院长,到第二年做法院报告的一年间,人民群众已经切身感受到了河南法院的变化。
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去。全省法院当年以巡回审判方式结案19899件。
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在更大范围内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面对“裁判文书上网会不会泄密”的争议,河南省高院于2008年12月30日前率先在全省中院、基层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
积极开展大接访活动,从2008年5月至8月,全省法院开展五次集中大接访活动,共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案件16674件,摸清了涉诉信访的主要原因。
2009年1月17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在举行第三次大会,当主持人宣布对法院工作报告进行表决,说到“弃权的请举手”时,偌大的会场上,位于东北角的代表席上高举起一只手。
由于是举手表决,这名代表也格外引人关注。坐在主席台上的张立勇看得真真切切。
这名代表是南阳市中心医院耳鼻喉口腔科主任王贺伟,是河南省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2007年3月30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对60名优秀省人大代表予以表彰,他位列其中。
举手表决当日17时许,河南省高院派出3名工作人员连夜赶赴南阳,21时见到了返回南阳不久的王贺伟。
王贺伟代表对法院速度如此之快感到惊讶,同时也开诚布公地说出了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原来王贺伟等11名全国、省人大代表曾联合签名认为一起刑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省高院重新审理。
“从省高院2007年1月9日决定提审该案,到维持原判。这期间,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我们以人大代表专用信封寄送的意见也没有回音。直至2008年1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我们提出质询,省高院工作人员才给予解释。”王贺伟由此认为,法院存在对人大代表的意见不重视的问题。2008年,在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他对省高院原院长李道民所作的报告投了弃权票。
“我以弃权投票表达一名人大代表对法院过去工作的批评和对以后工作的期盼。”随后,王贺伟把投弃权票的理由使用人大代表专用信封寄给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2008年5月,我接到河南省高院的电话,说是案件已经决定再审,但至今没有结果。”
“我对法院的工作效率和对代表意见的重视程度表示失望,所以再一次投了弃权票。”王贺伟说,“我第二次投弃权票,不是对法院工作的否定,而是提醒他们还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这张弃权票,让张立勇和他的同事们对法院工作的评判标准陷入思考。
“这一张弃权票让我们在大家的表扬声中冷静了下来。”张立勇表情凝重地说,代表关注的此案经各级法院多次审理,系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案件,审理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但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
“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是代表的权力,问题不在于代表提的意见是对还是错,而在于代表就同一问题连续两年对法院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对人大代表尚且如此,对一般群众呢?”张立勇说,“弃权票对我们是一种督促,更是一种警醒,全体法官必须从这件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在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上狠下功夫。”
河南省高院还以此为警示,作出了关于审判流程、审判时限、代表联络、督察工作等一系列规定。
董振杰在分组讨论时说,在司法实践当中,要体现司法为民,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尊重人民,尊重公民的诉讼权,要让人民有话说,要像张立勇院长在报告中所说的,要让没钱有理的人打得起官司,要让有理的人打赢官司。
“法院坚持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把深厚的群众感情融入立案、审判、执行、接访各个环节,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明显提升。”不少代表受访时说。
数据显示,河南省高院在省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赞成率连续5年保持在90%以上。
勇于纠错案 提升公信力
在地处豫东地区的商丘市,有一个生活安逸的老人。19年前的一起命案,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叫赵作海。1999年5月9日,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死者”突然回到村里。当年5月9日,已在监狱服刑11年的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2010年6月21日,张立勇率领省高院和商丘市中院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来到赵作海的新家,针对因法院判错案给其一家带来的困境,向其鞠躬致歉。
从赵作海家出来,张立勇感触很深:“赵作海在长达11年的监禁中,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失去了创造财富、享受生活的机会,也因错判让他背负了杀人犯的恶名,使其家庭破裂、妻离子散,其4个子女因为没钱上学成为文盲,可以说祸及三代。错案对他本人和亲属造成的损失和精神痛苦是难以弥补和无法估价的。”
当天上午,两级法院还就如何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案件专门进行了反思。
张立勇说,赵作海案件的教训是极其沉痛的,应该认真反思,从中找出原因。国家司法制度之所以设置公、检、法部门,就是要让几个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通过相互制约,来保障人权不被侵害。但现在几个政法机关只剩下相互配合,这就导致了赵作海案件的发生。
“在当时的庭审中,尽管辩护律师为赵作海做了无罪辩护,但声音很微弱。法官先入为主,一开始就把被告人定作罪犯。辩方和控方,没有平等的话语权。所有这些,最终导致法官职业操守的缺失。”张立勇坚定地说,法院要进一步在转变司法理念上下工夫,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
“我们必须负起责任,不能牺牲法律原则,使法院真正成为负责任、有担当、有能力、能够为百姓伸张正义的机构。”时任省高院审监庭副庭长、现任少审庭庭长的张云龙,对张立勇的这句话记忆犹新。
“赵作海蒙冤与张立勇本人是无关的,他是代表曾经错判的司法机关来的,这一点蕴涵着重大意义。”“道歉这个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特别是做错事的强者向弱者道歉、国家机关向公民道歉更是难上加难。”“做错了就要道歉,这是高素质的表现,也是一种文化”……网友们力挺张立勇的鞠躬道歉。
2012年4月5日,河南省高院下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决定在河南试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此举在当地法院系统“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法官说:“给开庭断案的法官戴上了一个‘紧箍咒’。”
张立勇说,此举旨在避免错案发生,减少错案率,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遵循的是有错必纠、罚当其过的原则。
在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眼里,他在河南法院感受到了先进的司法理念和有良知的法官。
他是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辩护律师。2013年4月25日,在李怀亮被羁押12年后,平顶山市中院经过重审,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当庭将其无罪释放。
之前,平顶山市中院两次判处李怀亮死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河南省高院均发回重审。李怀亮重获自由后,王永杰对他说:“你遇到了一个好时代!你确实要感谢法院,如果不是敢担当、有良知的法官在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你已经变成骨灰了。”
截至目前,河南省高院连续7年开展“5·9错案警示日”活动,在赵作海案件发生地建设错案警示教育馆,引导广大法官树牢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司法理念,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为推动院庭长办案,张立勇两次穿上法袍审命案。
“不仅要把案件存在的所有疑点和问题解决在庭审中,还要把定罪量刑的证据展现在庭审中。”谈及审案体会,张立勇说,要改变过去以侦查卷宗为中心的做法,把审判活动真正搬到法庭上来,举证、质证、辩论在法庭,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守护底线 干净担当
在河南省高院环资庭庭长邹波的记忆里,自2008年以来,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天,就是开党风廉政会。
“这个会强化了我们的‘廉洁观’,让我们绷紧了干净担当这根弦。春节一上班,我们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不到十五不算过完年’的意识没有了。”邹波说。
河南省高院对法院干警不护短、不遮丑。张立勇带领班子成员逐一约谈19名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和机关32名支部书记,督促“一把手”扛责在肩,高举问责“杀手锏”,先后对7名中级法院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全省通报,对56名领导干部倒查问责。
“司法守护社会底线,一旦发生腐败,危害更大,更令人痛恨。我们将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勇气,除恶务尽的雷霆之势,铲除害群之马,守住公正,赢得民心。”张立勇说。
“对队伍的严管厚爱,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河南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说。
“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数据验证了河南法院的这句承诺。
河南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组织法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巡回办案70余万件,数百万当事人免受诉讼奔波之苦。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立案率98.3%,该立不立、久拖不立成为历史。仅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78万余件,审执结161万余件,同比上升32.3%、37.4%,收案数增量全国法院第一。
着力打造网络司法便民体系,累计提供网上立案、案件查询、诉讼咨询120万余人(次),当事人无论身在何处,轻敲键盘就能办理诉讼事务。
大力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标的物39966件,金额212.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6亿元,防止了暗箱操作,杜绝了拍卖环节的腐败。
阳光透明司法机制在河南法院全面建立,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累计公布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284万余条,直播案件22万余场次,上网文书403万余份,微博粉丝数量841万,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人民陪审员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繁简分流等9项改革在河南法院先行先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开创全国法院先河,司法公开、为农民工讨薪、涉军维权、家事审判等经验领跑全国,队伍面貌焕然一新,12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模范法院”“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受表彰数量全国法院最多。
河南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自豪地说,在全国首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机制后,河南“民告官”案件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71.9%,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6.2%,均为全国法院最高。
河南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颇有成就感地说,坚持用心用情用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优先办理、督办回访、军地协调、困难救助等10项制度,形成“北有汤阴经验、南有信阳模式”司法拥军新格局。
登封市法院联合电信部门为“老赖”定制“失信彩铃”,一“老赖”到南极旅游因被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限制乘坐飞机而无法回国……河南法院拿出“追到天边也要抓到老赖”的劲头,共司法拘留39977人,判处拒执犯罪分子5531人,打击力度全国最大,执结各类案件614003件,执行到位金额3029.3亿元。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社会的殷切期盼,是法治建设的时代呼声。我们将以愚公移山的精神、铁杵磨针的韧劲,用法律的‘钢牙’咬住老赖,坚决兑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张立勇说。
“河南法院勇于担当的精神,追求公平正义的探索,值得法学家研讨。”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说。
编辑丨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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