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发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您身边的 海阳纪检监察 2022-06-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发城镇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4日,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了意见。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指出发城镇党委存在七大方面总计16项问题、村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共指出了存在五大方面16项问题,发城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合理准确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至各个责任科室、部门和农村,明确党委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全体机关干部根据问题清单,查摆自身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反馈的1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镇级层面

1.关于缺少目标指引和问题导向,没有将学习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和事业发展上的问题

已制定学习方案,结合时事发展情况,每月按时确定主题,准备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并做好笔记,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软件开展线上自学。

2.关于党组织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根据上级安排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规定篇目,让思想政治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三是规范学习笔记撰写,定期严格检查。四是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并严格执行。

3.关于存在学做“两张皮”注重在形式上学习,具体工作不够创新的问题  

对标先进单位,学习请教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在具体业务工作上始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工作做法,提高工作效率。

4.关于镇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力的问题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镇党委制定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并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记录,每月月末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立查立改。

5.关于镇机关党支部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不合格,镇村两级近两年未完成发展党员任务数的问题

每月按时召开培训会议,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进行通报学习,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期梳理,做好积极分子储备。同时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6.关于党费收缴记录不全面,收缴频次不合规的问题

及时记录党费账本,同时按月收缴并开具党费收据,对党费收缴明细表进行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7.关于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

已坚决杜绝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违规行为。

8.关于镇相关部门责任人不作为、不尽责,对村存在的特权行为未能做到及时制止的问题

一是2019年10月,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选派熟悉业务的年轻干部担任民政主任职务,另安排两名年轻干部负责民政具体业务工作。制定实施新制度、新办法,打牢低保、五保工作基础。二是严格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对全镇特困人员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大病支出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核。三是通过签订责任书,对享受低保的村干部亲属进行备案,确保相关特权思想不再重复出现。四是实行公示制度,杜绝暗箱操作,让低保运行在公正透明、群众监督之下。

9.关于党内监督乏力,执行制度不严肃,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镇纪委监察室把握监督首要职责,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各班子成员、工作片长、相关站所长对部分村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举一反三,正确履行好各自职责。

10.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镇纪委监察室利用班子成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台账撰写的相关要求,并将非班子成员的工作片长和重点站所负责人纳入主体责任台账撰写范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开展督导检查,真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合力。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履行教育监督、约谈提醒等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镇纪委监察室利用班子成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台账撰写的相关要求,并将非班子成员的工作片长和重点站所负责人纳入主体责任台账撰写范围,每季度定期检查评比,把台账写实工作真正落实好并符合要求。

12.关于2014年至2018年镇财政账目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纪律,严格原始票据审核。二是形成严格的公务接待制度。三是加强对财经人员的学习培训,并通过学习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全站人员业务素质。

13.关于镇党组织全称使用不准确的问题

1月4日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党政办业务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党政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对党委会议纪要特别是2018年党委会议纪要重新梳理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14.关于党委会议纪要开会时间与落款时间多有矛盾的问题

1月4日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党政办业务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党政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党委会结束当天完成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对相关要求完成记录后经核对无误后存入档案。

15.关于公文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1月4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召开党政办业务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对党政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党委会结束当天完成会议纪要整理工作,对相关要求完成记录后经核对确认无误后存入档案。

16.关于党建工作流于表面,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仍然存在,惠民政策落实不力,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有发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

一是在党委层面,各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全程参加并指导好所包各片、村的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相关站、办履行教育、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各工作片带头抓好各村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在各村党支部层面,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及时将整改成效向全体党员、村民等进行反馈。

(二)村级层面

1.关于部分村党支部行政会议代替党务会的问题

镇组织办每月召开一次村级组织委员会议,对各村组织委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同时镇党建联络员全程参与督导各村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开展以及上党课情况,通过以上措施写实《党支部工作手册》。

2.关于支部会议信息记录不全的问题

根据反馈意见做好相关资料补齐工作,通过明确支部责任分工和明确各支部委员工作职责,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规定要求,会议做好相关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党组织生活随意化的问题

对存在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的村党支部进行登记备案记录,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好评星定级工作,以制度规范党建,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4.关于其他“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镇组织办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工作人员会议,按照“三会一课”记录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每季度举行1次村级党建工作评比,会议上交《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建联络员负责检查村级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写实情况,将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5.关于低保、五保优亲厚友的问题

一是针对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办理低保问题,通过全面摸排,现已对清查出的村干部亲属享受低保的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对复核后符合低保救助标准的人员进行备案。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由村两委成员签订承诺书或村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确保应保尽保。三是根据低保办理标准对低保办理材料严格把关,通过入户走访、询问调查等方式,确保低保办理真实性,确保做到不错保、不漏保。

6.关于多个村存在受助对象死亡超半年以上继续领取低保等补助的问题

通过严格落实《发城镇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资金发放人员核查方案》,每月对领取救助金的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停发相关救助金。

7.关于虚报冒领改厕补贴款和危房改造款的问题

对危房改造、厕所改造中的违规资金及时收回。以后危房改造完全由第三方进行实施,由财政负责把关签收。厕所改造由镇经管站和片长共同把关,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

8.关于存在与民争利问题,在厕所改造发放补贴款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规定,厕所改造由镇经管站和片长共同把关,坚决杜绝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9.关于任意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

严格按照镇农村三资管理的规定,加强村集体对资产、资源的处置。在村集体资产处置中严格执行好“四议两公开”程序,由工作片长、镇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10.关于存在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指导不够、监管不严的问题

根据上级最新工作要求,镇党委、政府制定完善农村三资管理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村合同、重大项目支出、集体资产处置、大额现金收付等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由工作片长、镇长签字后方可实施。同时在此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杜绝跨月报账情况。定期对农村从事三资管理的主管会计进行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其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专业素养能力。



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今后,发城镇将依托干部作风整治提升年各项活动的开展,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化开展,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持之以恒地抓好党建工作,在工作标准上发力,切实发挥村级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是打好道德引导和制度约束“组合拳”,摒弃特权思想、杜绝特权现象。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多措并举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六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35-3891001  

中共发城镇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