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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一女子捡到别人信用卡,消费后即刻被抓
用“捡来的信用卡”买买买 ?大岭一女子摊上大事了!!惠东街坊们要注意从以下案例中警醒自己啦!!先来看看一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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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吴某(女,18岁,汕头人)向警方交代:其在图书馆捡到了一张信用卡,随后到大岭某百货手机店购买一台平板电脑,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嫌疑人仅输入一次密码,POS机就显示消费成功。
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包括4种行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也包括4种行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此外,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还可能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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