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惠东人转起来:近期,这些东西不能再飞了!莫任性……
为维护重大活动期间本市空中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飞行物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飞行物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滑翔机、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飞艇、无人机、航天航空模型、孔明灯、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物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确保近期有关重大活动安全顺利开展,经征得省公安厅同意,我局决定自2017年6月28日零时起至7月1日24时止,在本市所有区域内禁止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等“低慢小”飞行物飞行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中南空管局审批同意,并通报市公安局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飞行物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惠州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2日
对了
惠东亲们❤想加小编的个人微信吗
长按下方二维码
蜀黍还有料
❤风里雨里,蜀黍爱你❤
惠东县公安局官方微信
由指挥中心公共关系办公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