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严查酒驾!惠东交警近期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6月28日,惠东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我县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当晚,执勤人员结合辖区特点,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点,以小车、小型客车、面包车、摩托车等为重点车辆,严查酒(醉)后驾驶、涉牌涉证、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昨晚行动期间,惠东交警部门查处超员61宗,未戴头盔60宗,酒驾5宗,查扣车辆104辆次。
↑6月24日至6月28日期间,吉隆中队查获5起酒驾
来,大家再学习一遍酒驾、醉驾的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记12分。醉酒驾驶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交警部门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惠东公安交警部门都将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作为常态化工作。下来,交警部门也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其他阅读:
6月28日11时30分,平山中队女子岗队员在县城人民路附近执勤,一辆三轮车在道路中间突然熄火,无法启动,影响周边车辆通行,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将该车推移至路旁,及时恢复交通秩序。
对了
惠东亲们❤想加小编的个人微信吗
长按下方二维码
蜀黍还有料
❤风里雨里,蜀黍爱你❤
惠东县公安局官方微信
由指挥中心公共关系办公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