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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诈骗,这些人活生生把自己变成“演员”!

惠东警讯 2021-10-17

最近

以出售口罩为由的骗局比比皆是

警方多次提醒要警惕这类骗局

但仍有小伙伴

吃了买口罩的亏

骗子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分分钟刷新大家对诈骗手段的认识

活生生把自己变成“演员”





为了让你买口罩 一人分饰三角没问题




“2.9元一个口罩,现货!有没兴趣?……”


2月8日,卢女士忽然翻看到“热心网友”王某的朋友圈,对方自称为热心网友,能帮广大网友在外地找到生产口罩的工厂,并表示自己就已预订了10000个。卢女士考虑到疫情尚未结束,口罩作为长期需要的物资,于是也想买些口罩备用,便和对方取得了联系。


卢女士与“热心网友”微信截图。


“口罩已经卖给我朋友了,还剩3000个。现货,可快递……”


王某自称“人面广、路数多”,还在朋友圈发布了不少销售信息并配有口罩现货图片佐证。卢女士觉得机不可失,马上决定和大批亲朋好友一起团购,一口气订下了王某上手剩余的3000个口罩。卢女士按照王某的要求先支付了25%的订金共2175元,还要收取约200元的手续费。


卢女士向王某转去订金。


次日,王某又带来“好消息”,告诉卢女士厂家还有2000个口罩存货,如果卢女士需要可一并发货,价钱依然是2.9元每个。经过考虑,由于价钱相对实惠,卢女士决定买下这批余货,前后加起来一共5000个口罩。王某又说,如果卢女士愿意全款支付口罩费用,则可以免除200元的手续费。于是卢女士选择了全款购买,并要求从对公账户渠道转账。



但是,“热心网友”王某并没有对公账户,意识到自己骗局有可能被识破,王某便又再设局,用自己另外2个微信号充当临时演员,分别扮演了“口罩厂老板”和“老板娘”并添加卢小姐的微信。


王某伪装成“工厂老板”骗取卢女士信任。


“工厂老板”和“老板娘”均称自己的工厂只是小作坊,没有办理对公账户,并不断以口罩紧俏会很快卖完为由,催促卢小姐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最终分多次共计骗取了事主14500元。


然而,付款后一直没有收到口罩的卢小姐开始不断催促发货,王某只好硬着头皮,抱着拖一天是一天的心态继续扮演“老板”和“老板娘”,以订单多、人手不足、核对单号等理由稳住对方。直到2月11日,卢女士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才向佛山禅城警方报警求助。


王某以各种理由延迟发货。


接警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迅速查清王某的真实身份。2月13日22时许,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奔赴广州市南沙区兆安街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缴获作案手机一部。嫌疑人王某对自己假卖口罩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将王某抓获。


为了最大限度挽回卢小姐的损失,警方马不停蹄地开展追赃工作,并积极做通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宣讲法律和政策,这才追回卢女士全部被骗资金。




收钱不发货?戏精骗子贼喊抓贼




2月15日15时许,江门市民肖某上网时在微信朋友圈上看到沈某发布有医用口罩出售的信息。随后,肖某通过微信联系沈某(男,27岁,湖北人),获悉出售的口罩都是通过沈某的朋友刘某从医院取得的正规口罩。肖某信以为真,于是将49000元转给沈某,后再由沈某将钱转账给刘某。事后,沈某告知肖某,刘某一直没有发货且将其微信“拉黑”肖某报警求助。


通过沈某提供的线索,2月16日,江门市公安局麻园派出所办案民警找到刘某并带回调查。经询问,刘某称沈某并没有向其购买口罩,也没有将钱转给其本人。随后,民警立即传唤沈某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沈某承认因没有口罩发给肖某,自己又在赌博网站上输了钱,所以将肖某转给他买口罩的钱用于赌博,且将钱都输光了,为了掩盖事实,遂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称将钱转给刘某,诬告刘某诈骗的事实。


民警对沈某进行审讯。




中间商赚差价 主动报警以为瞒天过海




近日,珠海一男子报警,称自己在网上买口罩遭遇诈骗。报警的这名男子叫麦某,平时沉迷网络赌博,疫情暴发后,想趁机倒卖口罩大赚一笔,于是便开始寻找渠道和发布广告。


消息一出,许多买家与麦某取得联系,吴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吴女士通过微信向麦某询问价格、数量、交易方式等信息。和大多数倒卖的中间商一样,麦某先让吴女士转账,再按其需求去联系上家发货。吴女士分四次给麦某共转账55750元用于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



麦某收到钱后便联系进货商,下单,转账,等待发货。但第二天一早,进货商通知麦某口罩暂时没货,具体发货时间不定,麦某可以选择退款。



麦某收到退款后想再另找渠道,但时间一天天过去,麦某还是没找到货源。另一边,吴女士也是等得心急如焚,屡次询问发货时间。麦某无言以对,只好先稳住对方。


除了吴女士,还有其他买家也向麦某购买口罩,面对口罩久不发货,买家们纷纷要求退款。一时间,退款的声音如洪水猛兽般汹涌袭来,在麦某眼中,曾经跪求急要的买家,怎么突然间都成了讨债者。



于是麦某想出了一个下策,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告诉买家他也是从别人那里买口罩,钱已经全部转给卖家,对方既不发货也不退款,自己也没办法给大家退款。而麦某不仅这么跟买家解释,还主动报警称自己被骗了。


但事实上,麦某并没有被骗,也已收到进货商的退款,于是在报警前,故意删除手机上进货商的退款记录。然后向警方谎称自己是如何联系口罩进货商,对方又如何收了钱既不发货又不退款,还拿出微信聊天记录来佐证。


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的反诈民警经侦查,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来早在麦某报警前,吴女士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便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经分析,反诈民警很快发现麦某在撒谎明明实施了诈骗行为却假装受害者报假警。最终麦某被警方依法拘留。


警方对麦某依法拘留。


警方提醒


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涉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要提高警惕,勿中圈套;发现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方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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