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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卖口罩诈骗6千元,获刑7个月!第二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3月5日上午,惠东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疫口罩诈骗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认罪,法庭依法采纳惠东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案件回顾
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到被害人叶某的手机店维修手机,期间谎称有口罩卖,被害人遂添加陈某某的微信。2月9日晚上22时,被害人叶某向被告人陈某某购买2000个口罩,以每个口罩2.9元价格成交,被告人陈某某要求支付订金,叶某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被告人陈某某。2月10日上午10时,被告人陈某某以订金不够为由再次要求被害人支付2000元,在被害人微信转账后,被告人陈某某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并失联。
视频庭审
2月12日
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某某。
2月20日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惠东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2月21日
惠东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3月2日
惠东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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