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0万被转走,仅因一通电话……
你好,我是北京市疫情专案组工作人员,你涉嫌散播虚假信息,违规出售口罩诈骗他人128万元,并且有洗黑钱的行为,请你配合调查。
注意!注意!注意!
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也不断“升级”
近日,家住佛山三水的叶小姐
接到了自称“北京市疫情专案组”的电话
一连串的话术攻击吓坏了叶小姐
并最终骗走了其近300万元
3月17日9时许,事主叶女士在家中接到了一个自称“北京疫情专案组”工作人员的电话。
叶女士说自己没有做过对方所说的行为,可对方似乎早有准备,一边向其反复强调事情的严重性,一边帮忙“支招”为其洗脱罪名。不久后,电话被转接,一名自称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的“陆警官”接听了电话。
对方严肃强硬的语气一下子震慑住了叶女士。按照对方的指示,叶女士加了“陆警官”的QQ,并在对方发来的“刑事拘捕令”图片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此时,叶女士已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一宗重大案件。
对方说叶女士与一宗重大非法洗钱案有关,随后对方又发了一张“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调查局经济犯罪查科”的犯罪嫌疑人名单,说叶女士与该名单上的张XX是同伙,要核实其名下账户信息是否涉案,并要求叶女士去酒店开一间房间进行联系,且不能告诉第三者。
急于洗清嫌疑的叶女士马上带上了电脑在附近的酒店开了一间房,并添加了对方另外一个QQ,之后叶女士进入该QQ发过来的网址,看到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界面,并按对方的指引在网页上看到了其身份证照片和涉嫌贩卖口罩的罪名。
接着,对方说要查询叶女士账号里面的钱是否与诈骗团伙有关。处于慌乱中的叶女士已无暇思考,完全按照对方的指令操作,在网站上悉数填入了银行卡账号密码后,按照对方要求插入U盾,盖上手提电脑等待对方处理。而此时,诈骗分子正通过远程控制叶女士的电脑,进行转账操作。
3月17日15时许,对方在QQ上说查询已经差不多了,需要交给检察院审核,并说在查明前会先将叶女士名下的资金冻结,建议将手机上的贷款软件全部提现出来到银行账户一并冻结。叶女士听从对方指引,用自己手机上的贷款软件将额度全部贷款出来。
3月17日16时许,对方让叶女士办理退房手续离开。叶女士回到家中将事情告诉了亲人,他们说叶女士肯定被人诈骗了。叶女士恍然大悟,火速赶往银行查询账户流水,发现被人转走了298万多元,随后报警。
3月19至20日,佛山公安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辗转东莞、广州等地,捣毁冒充公检法诈骗窝点一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涉案手机8部、手机卡400多张及路由器等工具一批。经初步审查,该团伙交代了冒充“公检法”诈骗29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审查、追赃及深挖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类似的骗术其实已经屡见不鲜
但依然还是有人中招
广州也出现了类似案件
“幸亏你们冲进来,再晚半分钟,我的210多万元就没了,这些钱是我用来购买生产设备用于复工复产的!”家住广州市黄埔区的事主范女士心有余悸地说。
近日,范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机关的骗局,广州市黄埔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云埔派出所及时发现,协助事主家属果断“破门”,使事主避免蒙受210余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3月22日17时许,黄埔警方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家住黄埔区的范女士与一个疑似诈骗电话进行了长时间通话。反诈中心立即启动预警劝阻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的方式对范女士进行劝阻。
民警耐心劝说事主
在范女士电话无法接通、短信无回复的情况下,反诈中心会同属地云埔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范女士住处,并联系了范女士的丈夫朱某马上回家进行劝阻。
当抵达范女士住处时,大门被反锁,多次拍门也无人应答。事态紧急,刻不容缓,“来不及了,破门!”民警当机立断,协助朱某撞开反锁的大门,发现范女士正用手机登陆嫌疑人提供的“钓鱼”网站,已经输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及密码,正准备转账!
民警及朱某马上制止了范女士继续转账的行为,并引导其挂失银行卡。
经了解,当天16时30分许,范女士接到自称“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来电,对方准确说出了范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称其涉嫌“诈骗短信洗钱一案”。
其后,自称该市“公安局民警”和“检察院检察官”的人又分别与范女士电话联系,要求范女士将自己反锁在家里,将手机调至“呼叫转移”模式,不能与外界联系。对方添加了范女士的QQ,发来“警察证”“刑事拘捕令”,要求范女士在其提供的“检察院资金清查网页”(“钓鱼”网站)上填写银行账号及密码,以证明资金“清白”。
假工作证
假拘捕令
情急之下,范女士使用手机登录对方提供的网页,输入银行卡账号及密码,正准备确认转账。这时,民警及朱某赶到,及时制止了范女士的转账行为。
假网站
经过民警的耐心解释教育,范女士幡然醒悟,为自己差点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的行为感到后怕。“幸亏你们冲进来,再晚半分钟,我的210多万元就没了,这些钱是我用来购买生产设备用于复工复产的!”范女士夫妻再三对民警迅速处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套路一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以此获取事主的初步信任,对事主进行“洗脑”。诈骗分子随后以严厉语气,震慑、控制事主的意志,使事主因急于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而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套路二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诈骗分子向事主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进一步骗取信任。套路三诈骗分子向事主提出证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公安机关资金调查,将钱款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告知你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更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2、公安机关不会通过QQ、微信发送“通缉令、拘捕令”,法律文书也只会当面送达或者邮寄送达;3、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号”!没有资产清查或自证清白的程序,不会让市民转账汇款,更不会要求去贷款平台提现。
来源:南方法治报
往期回顾惠东县公安局官方微信
由公共关系办公室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