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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自涂改停车泊位 竟是嫌颜色不吉利……
嫌警方划的白色停车泊位
颜色“不吉利”
江苏扬州市区一男子
竟买来黄漆对停车位进行涂改
结果因涉嫌损毁交通设施
被警方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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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扬州公安接到网友举报,称扬子江北路某饭店自行将门前停车泊位涂改。得知情况后,辖区派出所前去查看。
经调查,是该饭店工作人员刘某涂改的。民警对刘某进行讯问,“昨天晚上看见店门前划了几个白色的停车位,正好在店门口。”刘某交代,他看到停车位的颜色是白色,认为不吉利,怕影响生意,就买了黄漆涂改了停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来源:广东普法
惠东县公安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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