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惠东今年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贴春联、买年货、吃年夜饭......新衣服、压岁钱、烟花爆竹……有小伙伴发问今年春节惠东县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小编郑重地提醒您惠东这些区域禁燃!禁燃!禁燃!
禁燃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警方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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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平山街道区域
东至环城北路、县林业局办公楼、粤惠和谐小区;南至环城南路、寨场山;西至西枝江、河北二路、青龙大道、新平大道至环城南路交汇处;北至环城北路、三联大桥(详见《平山街道2021年春节禁爆范围示意图》)。
△《平山街道2021年春节禁爆范围示意图》
大岭街道区域
东至西枝江,西至坑口桥(坑口河),南至大洲村财山、牯湖和渡湖地段,北至环城北路。禁爆范围包括大岭社区、新安社区及洪湖村红新村民小组、红一村民小组和新一村民小组(详见《大岭街道2021年春节禁爆范围示意图》)。
△《大岭街道2021年春节禁爆范围示意图》
注意事项
一、对违反上述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以下处罚:
(1)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晩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3)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在居民区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按照公安机关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或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对制止有效或者举报后查实的,给予表扬或者1000元以下现金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依法从重处罚。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直接关系到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
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
让我们共同携手
积极维护好惠东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的良好局面
为建设平安惠东和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惠东县公安局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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