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以建设大调解工作平台为抓手,立足于机制创新和品牌打造,着力推动建立“1536”大调解工作体系,即通过构筑一张全域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用好用活“排查化解、会商研判、等级预警、司法救助和两挂钩一督导”等五项大调解工作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专调对接”等三个互通、互联、互补的大调解工作平台,着力探索推进矛盾调解组织“进部门、进商会、进网络、进侨乡、进民间、进企业”的“调解六进”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各方参与、有机衔接、联动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1:一张调解网络
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推动下,我市成立市、县区(管委会)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大调解办按5名参公编制、县区按2名事业编制定编,办公经费分别按人均1元以上标准列入两级财政预算,并配齐专门工作场所和必要办公设备,有力保障了大调解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搭建市、县、乡、村四级大调解组织网络,依托综治协会、老人协会、宗族董事会、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设立大调解工作联系点,依托法院、公安、国土等主要职能部门建立大调解工作站(示范点),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架构。在培训原有人民调解员的基础上,广泛聘任地方“讲话人”、宫庙董事、专业技术人员等专兼职调解员,不断充实大调解工作队伍,特别是返聘了168名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及镇村老干部,充分发挥其经验丰富、威信高、办事公道的优势,参与基层一线调解工作。目前,包括四级大调解工作站点,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消费维权、劳资纠纷、妇女维权等专业调解组织及民间义务调解点在内,全市共建立大调解工作站点1132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5104名,基本实现了调解资源联动共享、调解能力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5:五项大调解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留死角、会商研判不走过场、等级预警风险提示、责任追究不讲情面,逐步形成地区排查、系统排查、行业排查相结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就地化解、重点整治、科学评估、实施救助相配套的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排查化解机制。依托覆盖全市的四级大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台帐和化解情况反馈制度,坚持日常排查、重点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就地化解、重点整治和维护公共安全相配套,依法办事、综合治理和督导问责相衔接,定期把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科学梳理、任务分解、一案一策、督导化解,切实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2016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37976件,化解35051件,化解率92.3%。
二是会商研判机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每半月,市、县区(管委会)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落实每月(敏感时期每日)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调处会商制度,变被动收集为主动查访、变零星了解为系统掌握、变内部循环为资源整合,强化信息共享,定期汇总情况,准确掌握动态,研判形势,制定处置措施。2014年以来,通过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科学研判,妥善处置了秀屿PA6项目工地群体聚集事件、仙游蓝海新材料项目群体聚集事件、荔城某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群体围堵政府机关事件等突发群体事件,社会面得到有效稳控。
三是等级预警机制。从2014年1月起,探索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级预警机制,通过划定矛盾纠纷数量“警戒线”和化解指标“高压线”,对各县区(管委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情况进行每月分等级预警,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用预警机制督促工作落实,用挂牌督办推动问题尽快解决,用责任倒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是司法救助机制。市、县区(管委会)相继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并建立健全司法救助金管理使用、审批流程等专项制度,对因赔偿不到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刑附民案件受害人,因肇事方无可供执行财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交通事故受害方,多次上访、诉求合理、生活困难且愿意息访息诉的其他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必要救助。2016年,全市共对129件22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7.7万元,解决一大批当事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生产生活难题。
五是律师代理机制。我市主动为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搭建工作平台,实现律师与政法机关之间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试点工作,按照突出“一套制度规范”、“一批工作平台”、“一套保障机制”、 “一体协调联动”、“一个运作模式”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共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0起,帮助65名信访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62万元,有效化解多起进京信访案件,促进大批信访当事人主动息诉罢访。
3:三大调解平台
一是诉调衔接平台。我市两级法院均设立诉调办和诉调对接中心,并在全市推动建立“三类站点”——诉调衔接工作站(示范点)、委托收案和巡回调解点及莆田市北京商会、昆明商会、西安商会、中国(深圳)珠宝玉石首饰同业商会等驻外调解工作站。同时,以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为契机,创新完善“三委托一确认”和“两无一评估”工作制度,为实现诉调衔接“两提高一降低”(即提高案件调撤率、刑事案件和解率及降低民转刑率)提供了完备的机制保障。近三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6459件,审结6219件,其中和解497件;通过出具无异议调解方案,促成诉讼当事人达成协议567件;通过第三方中立评估工作,促成 124件案件达成协议。
二是公调对接平台。通过对接市、县区公安局与信访局接待调处中心、乡镇派出所与乡镇调解中心、社区警务室与村居调委会,建立社会调处机制与公安调控机制互联、社会自治功能与公安行政功能互补、社会调解力量与公安管理力量互动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目前,全市有67个公安派出所建立调解室,拥有一支885人的公调对接工作队伍。近三年以来,通过公调对接平台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058余起,调解成功25916起,化解率达95.78%。
三是专调对接平台。针对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消费纠纷等矛盾易发多发情况,建立专业机构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平台,提升涉专业知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1)由各县区委政法委牵头,整合法院、交警、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保险理赔等多方资源,成立6个“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为事故双方提供法律咨询和理赔调解服务。2012年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11168件,调解成功9650件,化解率达86.41%。(2)市司法局、市卫生局联合推动在县区成立6个“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走出了一条“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卫生行政部门全力配合,人民调解主动介入,医患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的新路子,2010年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370件,调解成功341件,化解成功率高达92.16%。(3)市工商局、市法院联合建立消费纠纷多元调解衔接机制,设立温馨调解室,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协议效力确认、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工作,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2009年以来共建立1421个消费纠纷调解站点,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9595件,调解成功17961件,成功率达91.66%。
6:“调解六进”
一是推进调解组织“进部门”。以行政部门为依托,以化解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纠纷为重点,在市法院、公安、国土、安监、工商、人社、妇联等56个部门建立调解委员会,并规范工作模式、运行流程。同时,向下拓展延伸触角,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设立了1132个调解工作站(示范点),覆盖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消费维权、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行业领域,有力有效地提高了专业部门调解工作的能力。2016年,全市56个部门调委会共排查化解行政类矛盾纠纷11503件,化解9622件,化解成功率83.6%。
二是推进调解组织“进商会”。以异地商会为依托,发挥商会组织在联系乡情、凝聚人心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各地商会建立调解委员会,协助做好涉外地籍人员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市法院、仙游县法院先后在北京商会、西安商会、昆明商会、江西商会等商会设立驻地调解衔接工作站,协助化解在外莆田籍人员的各类纠纷。这些驻外调解工作站,法院可委托代为收案,或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工作,不仅破解了外地籍经商务工人员异地来回奔波、诉讼成本大的难题,也有效解决了法院在审理和执行中存在当事人难找、案件难以调解等影响诉讼效率和执行效率的问题。城厢区针对辖区内江西籍经商务工人员多、矛盾纠纷多的情况,在莆田市江西商会建立调解中心,并推动调解中心与城厢区有关部门的衔接联动,及时调处涉及江西籍人员的矛盾纠纷32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三是推进调解组织“进网络”。城厢区率先成立了网上大调解中心,选聘公安、法院、司法、信访、人社等部门的30多名调解能手建立网上调解员专家库,矛盾纠纷当事人可异地通过中心网址、身份账号、登录密码等登录对应的视频调解室反映诉求,中心预约各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参与化解,实现多方同步视频调解。自中心成立以来,通过网络平台共受理各类纠纷2086件,调解成功2007起,调解成功率达96.2%。网上调解工作经验曾相继在《福建日报》、《福建新闻联播》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涵江区工商局依托12315热线服务台,建立网上消费者纠纷视频调解室,联合法院、住建、卫生等9个部门联动调解,打破了原有单一的消费权益纠纷调解方式。2017年6月份,在“城厢区网上大调解中心”原有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全面升级为“莆田市网上大调解中心”,并开发了网页版、APP版、微信公众号版三个端口,增加了调解案例库、专家库等,实现平台更加强大。2017年6月,举行莆田市大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平台正式投入使用。
四是推进调解组织“进侨乡”。针对涉侨涉外纠纷不断增多的实际,以各级侨联组织为依托,在归侨侨眷集中的华侨农场、侨资企业聚集区等建立涉侨矛盾纠纷调解平台,特邀热心调解、富有名望的侨胞侨眷参与涉侨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各级侨联均建立涉侨调解衔接、涉侨案件沟通协调、涉侨维权服务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涉侨纠纷调解网络。涵江区在赤港华侨农场成立法官工作室,依托赤港法官工作室,搭建集巡回收案、立案、调解、开庭、调处纠纷为一体的涉侨维权工作平台,参与涉侨纠纷的化解服务工作。仙游县赖店镇和鲤南镇、荔城区西天尾镇、城厢区华亭镇、涵江区江口镇、秀屿区埭头镇、莆田市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等建立了“涉侨调解衔接工作站”,有效维护了侨胞侨眷的权益。
五是推进调解组织“进民间”。为提高民间调解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市、县(区)出台政策,对民间调解工作实行“一案一补、以奖代补”等相关经费列入财政统筹。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复制了“名人调解工作室、金牌调解工作室、法律基点服务工作室、区域调解工作室、综治协会调解工作室”等30多个富有特色的民间调解组织,使大量的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肯定。仙游县在全县325个村(社区)设立50个村级规范化调委会,培育了20名金牌调解主任、80名调解能手和80名优秀调解会长;仙游县鲤南镇玉田村等4个村的“和为贵”调解工作室、榜头镇的“巡回调解工作队”、度尾镇的“夕阳红调解工作队”都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六是推进调解组织“进企业”。以社会责任感强的较大企业、企业协会为依托,建立企业调解人才库,组建联合调解队伍,参与企业内外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仙游县赖店镇在凯丰里厂区内设立企业家联合调解工作室,整合16家企业调解资源,参与调解职工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职工与职工及企业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仙游县交通运输协会从长期从事交通运输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中选拔15人,组建交通运输调委会,服务70多家会员单位,调解成功率为100%;荔城区西天尾镇整合新日鞋业等12家企业调解资源,成立企业联合调委会,调委会成员从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调解工作、公信有威望的企业管理人员、职工代表中民主推荐产生,调委会成立至今,共调解了矛盾纠纷126件,调解成功率为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