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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生态秀屿,司法护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近日,秀屿法院成功执结了首例涉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非诉案件,拆除具有隐患的砖窑,并现场完成交付,得到莆田市东圳水库管理局的点赞。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在“6·5”世界环境保护日来临之际,秀屿法院根据辖区涉海违法犯罪特点,与海警机构、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探索,并于近日联合制定《关于涉海案件查办工作若干机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大要案会商、认罪认罚衔接、简案集中办理和速裁、涉案财物处置、公益诉讼协作、刑事和解配合、业务联学联训等八大专门机制,将为相关部门合力提升辖区涉海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惩各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秀屿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打造畅通高效的内部协同和纵横并重的外部协调机制,加大与公安、检察、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络,建立涉环保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
该院借助驻区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这一平台,落实法官定期驻点办公制度,提供法律咨询、联动执法、风险评估、多元化解等,加强与河长办及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辖区重点流域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进而达到资源整合、平台完善、机制健全等目标任务,为推进美丽莆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