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征集校徽、校训、校歌及楼宇、道路等名称的通知
校徽、校训、校歌及楼宇、道路、景观名称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凝心聚力、鼓舞士气的精神旗帜。为更好地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使全校师生重新解读、挖掘学校文化内涵,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促进学校发展和师生成长,从而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特色鲜明、全国知名、三湘一流”院校,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广大师生、校友征集校徽、校训、校歌及楼宇、道路、景观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徽、校训、校歌征集要求
(一)
校徽
(二)
校训
(三)
校歌
1.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激励人、鼓舞人、教育人。
2.力求体现学校人文历史传承、自然地理环境、办学理念、办学优势和发展目标,充分展示学校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
3.歌词应昂扬向上,催人奋进,易记上口。曲谱应旋律优美、节奏明快,便于学唱、演唱、合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4.可词曲同创,可分别投稿;可联合创作,可独立完成。歌词需附释文或说明,如能附合唱版、配器或试唱录音资料更佳。
二、楼宇、道路、景观名称征集要求
1.切合我校特征,体现学校丰厚的文化内涵,有利于培育校园文化、提升文化品位。
2.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兼有一定的艺术内涵。
3.意义指向明确,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字面平正通达,易识、易记、易诵。楼宇、道路名称限3个字。
4.可以分别投稿,也可共同投稿。共同投稿时,名称应形成统一的风格。须附有对名称含义的简明阐释(40-80字为宜)。
5.如投稿内容相同,以交稿先后为准。
6.具体楼宇、道路、景观图见附件。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征集作品按校徽、校训、校歌、楼宇名称、道路名称、景观名称分为六类,每类分别评选出特等奖1名(学校征集使用)、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纪念奖若干名。
2.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若干;广泛征求意见,对作品进行审议,确定作品等第。
3.对所有获奖者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数额以奖项个数为依据。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作品可以个人设计,也可2-3人团队合作。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或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凡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学校无关。
3.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最终采纳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署名权归作者)。
4.各系部、处室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教职员工、学生、校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智慧。
5.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其中校歌征集时间延长至2021年9月5日。
6.提交方式:纸质资料可直接送至组织人事宣传处办公室;电子投稿发送至邮箱zzszzzrsxc@163.com,文件名统一为“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征集活动投稿”。均须随稿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部门、电话及其他个人资料。
附件:楼宇、道路、景观图
(一)
汇总图
1、楼宇(1—10):
(二)
楼宇
1号楼(行政办公楼):
2号楼(实训楼):
3号楼(剧院):
4号楼(体育馆):
5号楼(食堂):
6号楼(学生宿舍):
7号楼(教学楼):
8号楼(幼儿园):
9号楼(酒店):
10号楼(培训楼):
(三)
道路
2号路:
3号路:
4号路:
5号路:
6号路:
7号路:
8号路:
9号路:
(四)
景观
广场A(银杏林):
景观B(“立德树人 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
十二字草坪):
景观C(山体):
广场D(教学楼前坪广场):
监制 | 颜 旭
主编 | 喻星美
责编 | 周小平
编辑 | 齐紫涵
来源 | 组织人事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