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单招职业技能测试
(技能展示)考纲及面试须知
适用对象
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考生
测试内容、方式和时间
测试内容
测试方式
现场测试,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各设置一间候考室和面试室。
测试时间
考生检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下午13:30点。
考试时长:音乐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美术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测试结果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总分300分,低于180分的不予录取。
职业技能测试要求
专业一:音乐教育
专业方向--声乐
1.现场独立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2.演唱一律采用清唱,流行唱法可自带吉他伴奏。
专业方向—器乐
1.现场独立背谱演奏一首作品(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
专业方向—舞蹈
舞蹈剧目:在规定时间独立完成一段舞蹈剧目(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
视唱练耳
1.单独视唱,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曲目的第一个音,考生可适当准备(考场候考时由工作人员监督抽取视唱曲目,准备时间不超过1分钟)后识谱演唱。
2.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
3.练耳考查单音、音程、节奏的听辨能力,现场模唱所听到的单音组(5个一组)、音程(1组)、节奏短句(1条),弹奏2遍。
音乐素养问答
现场抽题,现场作答,读题和答题时间不超过1分钟,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
专业二:舞蹈表演
1.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主要从软开度、旋转、弹跳、翻身、翻腾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水平。
2.舞蹈剧目: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表演的能力,以及对于舞蹈风格、作品情绪的把握能力。
3.即兴表演: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的理解能力以及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和潜力。
4.统一着体操服或练功服,自备音乐和道具。
专业三:美术教育
1.素描构图:构图完整、比例正确、动态特征比较鲜明,画面线条比较生动。
2.色彩创意画:作品要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具有创意,有一定的观赏性,自备所需材料。
3.美术素养:合理分析美术学科素养问题。
4.考生自备8K纸张、画板、画笔、胶带等考试所需工具。
专业四:视觉传达设计
1.专业技能:考查学生的基础绘画能力。
2.考生自备8K纸张、画板、画笔、胶带等考试所需工具。
专业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专业技能:考查学生的基础绘画能力。
2.考生自备8K纸张、画板、画笔、胶带等考试所需工具。
职业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专业一:音乐教育
专业二:舞蹈表演
专业三:美术教育
专业四:视觉传达设计
专业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现场考试场地和条件
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抵达候考室候考。迟到3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和考场)候考或参加考试,也不再重新安排考试。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2.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有误带者,应将个人物品和资料放置于“物品存放处”,不得带入候考室和面试室,违者将给予取消面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3.考生进入候考室按工作人员要求签到并抽取面试顺序标识牌。面试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候考室前往面试考场。
4.考生候考时,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安静,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确需离开的,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5.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就读中学等个人身份信息,所穿着的服装或佩戴的饰品上也不得出现具有上述个人身份信息的文字或标识内容,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6.面试时长:音乐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美术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7.面试环节:音乐教育专业考生依次进行专业主项(3分钟)-专业副项(2分钟)-视唱练耳(2分钟)-音乐素养问答(1分钟);舞蹈表演专业考生依次进行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4分钟)-即兴表演(3分钟)-舞蹈剧目(3分钟);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同时进行基础素描、创意画考试(150分钟);美术教育专业同时进行素描构图、色彩画、美术素养笔试(共150分钟)。
8.演唱一律采用清唱,流行唱法可自带吉他伴奏;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统一着体操服或练功服,剧目表演可使用伴奏音乐(音乐自备),音乐需为U盘储存的MP3格式音频文件,并在候考期间提交给工作人员,不接受面试现场临时提交音乐;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考场仅提供画板、画架,其余绘画工具及材料由考生自备。
9.面试完毕,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携带个人物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试区域内逗留,也不得再行返回候考室。寄存的非考试物品需于离开考场前至出口处领取。
10.考生应当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区域的秩序,违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