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百答】家族信托 | 第七期:成立家族信托的最好时机是什么?
关于“家族信托”权威解读来了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目前,“家族信托”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大众对家族信托的认知仍存在偏差。
因此,光大银行私人银行特别推出家族信托“百问百答”栏目,使大家对这种“财富传承”方式有着更深入的了解。
Q31
什么时候是设立家族信托的最好时机?
家族信托是家族治理以及家族财富长期规划的基石,因此,应当在委托人的财务状况良好、身心状况健康的时候及早安排。“紧急”设立家族信托的场景,比如已经出现大额负债甚至资不抵债时,或者委托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时再设立家族信托,很可能会因为“天生缺陷”或者考虑不周为家族信托或者家族埋下隐患,应当尽量避免。
委托人不用担心现在设立的家族信托不符合家族未来发展的情况,当家族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家族信托进行调整或者变更,在信托文件中也可以设计一定的机制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Q32
为什么要通过私人银行设立家族信托?
通常而言,私人银行是客户存放主要金融资产的银行,除了提供金融服务外,私人银行也提供了丰富的增值服务。经过多年的服务,私人银行对于客户自身的情况、需求比较了解,因此可帮助客户在合适的时机设立家族信托,这样既能保持服务的一贯性,又可以协助客户长期规划家族信托的各项安排。
同时,作为金融机构,私人银行有着更为丰富的信息渠道,有能力更好地为客户遴选适合的、匹配的信托公司。在后续的信托管理中,私人银行通过担任投资顾问,也能一如既往地为家族信托的投资管理提供意见,协助客户实现资产的长期保值增值。
Q33
哪些情况会导致家族信托设立无效?
家族信托的有效设立是其各项功能实现的前提,因此,应当注意避开以下可能导致信托无效的情形:
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上述情形的具体内容有任何疑问时,请联系私人银行顾问协助获取专业意见。
Q34
设立家族信托是否需要配偶的同意?
这个问题的答案与夫妻财产制度相关,如果拟向信托公司交付的财产是委托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取得配偶的明确同意。
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设立时,也会严格审查委托人的婚姻状况和拟置入信托的财产的权利状况。如果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定或者拟置入信托的财产权属甄别存有疑问,建议在准备设立家族信托时获取专业意见,避免后续可能的纠纷。
Q35
签署家族信托合同时受益人要到场吗?
信托合同的签署方是委托人和受托人,通常情况下受益人无需到场。
但是,委托人需要向信托公司提供受益人的相关资料,如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账户信息等。如果信托文件中设计的相关机制需要受益人书面确认,或者受益人同时具备其他身份(如委托人的配偶等),那么受益人也可能需要到场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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