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的种族主义毒株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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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警闯入民宅,将两名黑人剥光铐起来,辱骂殴打折磨虐待长达两小时,吆喝要他们“滚出兰金郡,回到黑人的地方!”这话怎么这般耳熟?一百年前白衣白帽的三K党,以及几年前的川普就是这么说的。
枪走火后,六个警察反复商量如何掩盖罪行,诸如烧掉受害者衣衫、销毁监控录像、放冰毒在屋内栽赃等等,全过程都置重伤者于不顾,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
如非司法部介入调查,这六个警察就蒙混过去了,别忘记该州是种族主义老巢。其实深南部密西西比州白人比例无非占56.9%,而非裔高达37.7%。首府杰克逊白人所占比例更不到17%,非裔超过82%。但越是如此,白人至上主义的种族仇恨越是炽盛。
由于州政府与杰克逊市民选非裔市政官员长期不和,致使州首府基本设施老旧不堪,而州政府岂止不予拨款维修,连天灾导致杰克逊有严重供水危机,州政府都要该市居民交足所欠的水费才下拨救灾款。
兰金郡黑警案,撕裂了68年前的旧伤疤。1955年,北方芝加哥14岁非裔少年蒂尔来到密西西比探视叔父,他对一白人女店主吹了一声口哨,随后遭到店主两个男性家人绑架。
三天后在河底发现蒂尔德残躯,脖颈挂着着一台轧棉花机,面目不全,左眼球不见了,右眼球吊在脸上。
悲愤的母亲为儿子举行开棺葬礼,轰动全美,每个人都在葬礼现场或报纸上看到了蒂尔的残缺不全的遗体。这是50年代南方的真实写照。
有良知的美国人不会忘记这件事,《艾默特·蒂尔之血》2017年出版,书中写到白人女店主指证黑人少年触碰她的身体,事后承认自己撒谎。她的两个白人男性亲戚均认罪。
但书中揭露更多蛛丝马迹,显然犯案者不止两人。所以联邦法院决定重启调查,现在仍在调查之中。
兰金郡的恶性案件,只不过是种族主义黑历史的冗长回声。
21世纪的《码头风云》
再来看看“民权之母”罗莎·帕克斯的家乡阿拉巴马州。这又是充满暗黑记忆的另一个南方州。
罗莎·帕克斯在《我的故事》回忆童年:当三K党成群结队在黑人社区呼啸而过肆意鸣枪时,祖父持双管长枪守在门后,告诫家人穿好衣服,随时准备逃命。她又写道,种族隔离使得黑孩子只能走路上学,校车仅接送白人学童。蒙哥马利市公共饮水器都有白人或黑人专用标志,她和所有黑孩子都有过童年困惑,白人喝的水是否比黑人的甜?
1955年,罗莎·帕克斯挑战巴士种族隔离法而被捕,黑人民众的愤怒值臻至沸点,他们联合起来,走路上班或租车拼车,抵制巴士长达382天,他们之团结坚韧,令天地动容。直至次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公车种族隔离违反宪法第14条修正案。
2005年,罗莎·帕克斯去世,小布什到圆形大厅献花,并下达总统行政命令:实行国葬,降半旗致哀。主持追悼会的非裔国务卿赖斯深情追思:没有罗莎·帕克斯这位民权先驱,就没有自己的今天。
2006年小布什签署命令将罗莎·帕克斯雕像安放国会大厅,并表示“我们认同她为更美好更团结的美国所作出的奉献,我们保证会为美国人民的司法正义而奋斗。”
谁想得到,在罗莎·帕克斯家乡蒙哥马利,这几天又生出事端——
一群浑人将私人游艇停泊在河滨公共码头,穿制服的非裔码头职员要求他们把游艇挪走,否则会妨碍其他船只靠岸。他们不从。码头职员就将该游艇移离,于是被揿倒在地群殴。远处一高壮黑人见状急急跑来,他只是拉架,但这群浑人不依不饶,于是激起众怒,被群起而攻之。
我只用最简略笔墨去勾勒,因为事件过程已经有多个不同角度的摄像实录视频,读者不妨观看视频自行判断。
视频来源:TODAY新闻和NBC新闻
好莱坞1954年有一部经典电影《码头风云》,我没看过,眼前这一出却看了好几遍。
这帮浑人已被拘捕,是否起诉未知。违反公共规章和殴打他人,均非重罪,可能罚款和做公共服务,法律细则我不太懂。但有一项刑律我了解,如果案涉种族仇恨,罪成的话刑期轻不了。
美国的种族融合与和谐,不是光靠口水和道德,这是有法律保护的。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制服职员是白人,这帮尚武的浑人会暴起群殴他吗?有人会说阿拉巴马、密西西比这些深红州种族关系比其他州更融洽吗?
把这些假设性问题放到一边,我倒想说说某些华人对此事的反应。
和其他涉及种族的事情一样,部分华人第一时间就出来站在强势族群那边,首先质疑受害者,肯定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华人老婆婆当街被打,是因为她摆卖领取的救济物品;非裔弗洛伊德被跪杀,是因为他用20元“假钞”;密西西比这两个黑人被六警暴虐,是因为和白人女屋主“群P”……
这次也无甚不同,有华人率先质疑码头职员“擅自”移动人家的游艇,实属自找,又谓私人财产不容侵犯云云。我在首都上班时,每日都见到违章泊车被警察叫来拖车强行拉走,这是否“擅自”和侵犯了私人财产?
此说和女性被强奸是因为穿着暴露、举止轻浮是一个逻辑。还记得美国电影《暴劫梨花》(The Accused)吗?茱迪·福斯特饰演的就是这样一个受害者。
凡是持这类奇谈怪论的华人,政治光谱很固定,永远是同样的那一群人。
记得弗洛伊德被跪杀案,当时就见到那部分华人起劲数落受害者以前犯过什么罪。“坏人该死”的原始观念,在我当知青的五指山中,听说黎寨很久以前确曾有历史陋习,偷牛贼被割下人头插在尖桩上示众——那还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深山老林里的故事。
回到此案,当时听闻华人中盛传,弗洛伊德其实死于吸毒过量,和警察跪压无关。这又是前述那个逻辑的再现。
前不久,正值弗洛伊德被杀三周年之际,这种说辞再度沉渣泛起。阴谋论从来不需事实支持。弗洛伊德案总共有两份尸检报告,一份是政府法医的,一份是独立机构的,结论都是“他杀”。就算政府法医措辞那份略有偏袒警察,但死因却不敢含糊,结论是“心肺骤停并伴有执法压迫,束缚和颈部压迫。死亡方式:他杀。”
三年前,我曾加入故土知识人微信群,正好弗洛伊德案发生,群中密集的种族主义言论令我非常震骇,这是有知识有道德的人应有的认知?
后来明白,那是因为两地处于文明不同发展阶段。我若非三十多年离乡来美,也会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而某些在美华人,无非是把过去的教育、认知、观念横移到美国,继续采用他们既定的思维模式而已。
顺便一提,弗洛伊德案主犯沙文警官被州陪审团定罪,判22年半;他在联邦案审判中认罪,判21年。三个从犯警察分别是白人、非裔、亚裔(苗族),白警州判三年(联邦罪判两年半);非裔警察州判三年半(联邦罪三年)。
就在8月5日,主审法官作出有罪裁定,法理是该警察的行为让其他同事继续跪压弗洛伊德,阻止路人施救。当时人群中有一位救护人员表明身份,并希望施予急救,
但被拒绝。法官判他四年半徒刑,刑期比其他两个认罪的从犯都重。
至此,弗洛伊德案已逾三年,终于完全结案。
美国司法制度程序严明,没有严打那一套。官司动辄拖几年,看似效率低,却一板一眼,疏而不漏。
川普喊话,1.6案为何两年半前不起诉,现在才炒冷饭,这是政治迫害和妨碍选举。
两年半后搜齐证据起诉,这才是法治,从重从快则不是。
此案妨碍不了川普竞选,首先宪法没有相关规定。其次,川普即便输掉初审,也必定上诉;巡回法庭再审决,还可再上诉到最高法院。川普案最终必定在最高法院见真章。
如此一来,几年就过去了。共和党入主白宫的话,川普被特赦是肯定的。
问题在于,共和党何年何月才能重掌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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