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下的两年期透明度报告需要更多审核专家
近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将发起一个技术专家培训计划,为《巴黎协定》下两年期透明度报告的技术审核充实专家库。
图片来源:UNFCCC官网
2015年12月12日,各国在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大会(UNFCCC COP21)上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和治理协定——《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简称《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的全球最为重要的气候治理议程,并吸取了《京都议定书》因强调国家“强制减排”而导致部分国家退出、成效有限的经验教训,改为将“国家自主贡献”方式作为行动机制,成功推动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积极参与和行动。
“国家自主贡献”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形式,是由各国向联合国提交自主贡献文件来确定,通报频率是每五年一次,每次新的贡献应比上一次贡献有所加强。然而,这种各国提交书面“作业”的方式,也可能导致文字和实际行动之间产生自觉或不自觉的割裂。部分国家存在着在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强调远期承诺以规避近期务实行动、调高目标数字但实际行动倒退、落实目标所需资金量过于巨大从而导致难以实施等问题,温室气体数据受人为操纵的风险也无法杜绝。为此,《巴黎协定》继承并改善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透明度原则,提出了“强化透明度框架”,强化并统一了各国报告履约信息的格式和要求,在国家自主贡献之外,还要求各缔约方提交《双年透明度报告》(内容包括国际自主贡献进展追踪,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相关信息,需要和接受的金融、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情况等信息),并采用了对报告进行技术专家评审的机制,以此提高对各国实际行动情况及其影响与贡献的了解和掌握。此种形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自下而上”机制的缺陷。
《双年透明度报告》的专家评审包括集中评审、国内评审、书面材料评审和简化评审四种形式,除简化评审是由公约秘书处开展外,其余三种都是采取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的方式。其中集中评审主要由最不发达国家与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组团采用,国内评审亦称到访评审,专家组在被评审的缔约方的同意和协调下进行国家访问。评审内容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和国家自主贡献进展追踪报告内容与“模式、程序和指南”的一致性、国家实施和完成自主贡献的情况、国家提供支持的情况、识别改进点、帮助发展中国家识别能力建设需求等。参与技术评审的专家没有“回避原则”(即没有技术评审专家不能参与本国评审的要求),而是要遵循“平衡原则”(即专家组应在国家发展程度、地域、性别等方面保持平衡)。
因此,为使《巴黎协定》确立的“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内”的目标成功实现,确保“透明度”是重要的措施之一。按照约定,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BTR)的提交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估计,每两年的技术评审流程将需要1500名左右的合格专家参与。
敬请关注后续对该技术专家培训计划的详细介绍。
参考链接:
1.https://unfccc.int/news/n-ew-training-programme-for-technical-expert-reviews-of-btrs-sign-up-now
2.https://unfccc.int/process-and-meetings/transparency-and-reporting/reporting-and-review-under-the-paris-agreement
编译:Richard 审核: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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