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生物多样性公约》公布GEF“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更新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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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小编在2023年5月20日收到了来自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秘书处的通知函。该通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GEF)制定“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简称GBF基金)的相关文件的更新草案。通知函指出:根据第15/7号和第15/15号决议,GEF秘书处正在准备建立一个GEF信托基金,以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
该通知函提供了两个更新的草案文件:《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建立》以及《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编制方向》文件(下文简称《GBF基金编制方向文件》)。
据介绍,这些文件已经在2023年4月19日~20日举行的GEF理事会成员磋商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并根据初稿收到的意见进行了修订。GEF秘书处已将这些文件分发给GEF理事会成员,以便于在2023年5月24日举行的第二次磋商中进行讨论。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上,最终的草案将在2023年5月底准备并公布,以供GEF理事会在其第64次会议上审议,该会议将于2023年6月26日至30日在巴西的巴西利亚举行。
通知函呼吁各国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家联系点审查草案文件,并与其GEF焦点联系点以及适当情况下代表其GEF选区的理事会成员分享意见。通知函提供了GEF焦点联系点的列表,链接为https://www.thegef.org/who-we-are/focal-points,以及选区、理事会成员和替补成员的列表,链接为https://www.thegef.org/who-we-are/gef-council/members-alternates。
通知函强调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重要性,并鼓励所有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国家联系点积极与其GEF焦点联系点合作,并积极参与此次磋商过程。
一言以蔽之,本文是一份主要针对GEF国家联络点的通知函,介绍了关于GEF制定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更新草案文件,并呼吁各国参与讨论和审查该文件,以便在GEF理事会上进行最终审议和决策。但是,鉴于这个议题的重要性,“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小编现将该消息编译如下,与海湿平台的读者、研究人员、其他决策者们分享。译文仅供参考。正式文件还请等GEF官网发布。
上图:CBD与GEF联合发布的这份通知文件,有两个机构的负责人联署。图片来源:CBD公约
GEF理事会第64届会议文件
2023年6月26日至6月29日
巴西利亚,巴西
议程项目05
设立新信托基金: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
(截至2023年5月17日版本)
建议的理事会决议:
理事会审议了文件GEF/C.64/10《设立新信托基金: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批准了建立新信托基金的安排,旨在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理事会邀请世界银行担任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受托人。
这是一份建议文件,相当于决议草案
文件目录。来源:CBD+GEF公开文件
引 言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是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BD COP15)的决议,在2022年12月7日~20日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会议上通过的,经过三年多漫长且复杂的谈判。
考虑到增加国际生物多样性融资的紧迫性,缔约方大会在关于资源动员的COP决定15/7的第29和30段以及COP决定15/15的第19和20段中,要求全球环境基金在2023年设立一个专门的、可获得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该基金可以迅速动员和支出来自各种来源的新的和额外的资源,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雄心相符。
缔约方大会要求“……准备一项关于批准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决定,该基金设立自己的公平治理机构,专门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标和目标的实施。”
本文件总结了建立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关键要素,将GEF协定的治理结构mutatis mutandis地适用于GEF相关的其他信托基金,如下所述。
(海湿小编注:这里“mutatis mutandis”是一个拉丁语,有资料可查的是在中世纪,意为“必要的变化已经进行了改变”或“一旦必要的改变已经完成”。在英语中,这个短语并没有被本地化,因此在书写时通常使用斜体。在许多国家中,它被用来承认所作的比较需要一些明显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通常没有明确说明。它与类似的ceteris paribus不同,后者排除了除明确提及的变化之外的任何变化。Mutatis mutandis在法律、经济学、数学、语言学和哲学等领域仍然被使用。特别是在逻辑学中,当讨论反事实时,它常常被用作所有已经讨论过的初步和派生变化的简写。)
根据COP15对GEF的要求,建议紧急建立一个新的信托基金,以便能够从各种来源,包括捐助方、慈善组织和私营部门,为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筹资,并尽快推进实施。
建立新信托基金的理由
6.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到2030年在全社会实施广泛行动,与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一致,并确保到2050年实现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共同愿景。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金融机制,GEF最近为GEF-8期(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完成了一个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非常强大的补充过程。GEF将战略性地支持公约、议定书和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直接实施。各方在COP 15对GEF-8的补充表示欢迎。
《昆-蒙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标19指出,“从各种来源,以有效、及时和便于获得的方式,包括国内、国际、公共和私营资源,大幅度、逐步地增加财务资源,根据《公约》第20条的规定,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到2030年每年动员至少2000亿美元……”,包括将总的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国际财务资源增加到2025年至少每年200亿美元,到2030年至少每年300亿美元,如下文的财务资源部分进一步明确。
鉴于支持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所有国家对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立即和迅速实施的需求,COP 15关于“资源动员”(15/7)和“金融机制”(15/15)的决定要求GEF在2023年设立一个特别信托基金,直到2030年,除非大会另有决定,“……一个特别信托基金,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以补充现有的支持并扩大融资,以确保其及时实施,考虑到充足性、可预测性和资金的及时流动。”
因此,COP 15的决定为在GEF下建立一个新的信托基金提供了正当理由,通过来自各种来源的额外自愿捐款,以支持GBF的实施直到2030年。
《昆蒙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及昆蒙基金的目标
11.《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的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附件的第4~6段中明确表述如下:
●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旨在通过政府、地方和地方政府以及全社会参与,催化、促进和激发紧迫而具有转型性的行动,停止并扭转生物多样性的流失,实现其规划中的愿景、使命、目标,从而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其议定书的三大目标以及其他议定书的目标作出贡献。其目的是以平衡的方式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大目标。
● 该框架以行动和结果为导向,旨在引导和促进各级政策、目标、目标和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的修订、制定、更新和实施,并以更加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促进各级进展的监测和审查。
● 该框架促进《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议定书、其他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公约以及其他相关多边协议和国际机构之间的一致性、互补性和合作,尊重其职责,并为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和伙伴关系创造机会,以增强框架的实施。
12.预计GBF基金将支持GBF的实施,以补充现有的支持并扩大融资,以确保其及时实施,正如前一节中所述。《GBF基金编制方向文件》进一步介绍了GBF基金在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方面的附加值,以及GBF基金与GEF信托基金之间的互补性。
13.根据关于GBF基金专门支持GBF实施的COP决定,它将在2030年之前独立运作,除非由COP和理事会另有决定,并且在运作期间不会纳入GEF信托基金。
GBF的上述目标与GEF的规定是一致的。《GBF基金编制方向文件》将与本文件一同提交给第64届GEF理事会。
财务资源
15.关于财务资源,有关GBF基金设立的COP决定要求所有来源立即做出实质性的贡献,符合GBF的目标19。
16.《GBF目标19》作为本文件的附件II,阐述了从所有来源实质性和逐步增加财务资源的目标,以有效、及时且易于获得的方式,包括国内、国际、公共和私人资源,根据《公约》第20条的规定,到2030年动员每年至少2000亿美元,以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目标19中包括的财务资源来源有:
● 增加发达国家(包括正式发展援助)和自愿承担发达国家方义务的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国际生物多样性相关财务资源,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中的国家,到2025年每年至少200亿美元,到2030年每年至少300亿美元;
● 大幅增加国内资源动员;
● 利用私人融资,推广混合融资,包括通过影响基金和其他工具实现;
推动生态系统服务支付、绿色债券、生物多样性补偿和积分、利益共享机制等创新机制,并设有环境和社会保障措施;
● 优化针对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危机的财务的协同效益和协同作用;
● 加强集体行动的作用,包括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以地球母亲为中心的行动和非市场化方法;
● 提高资源提供和利用的效力、效率和透明度。
17. 因此,GBF基金旨在以自愿捐款的形式从多种来源获得资金,包括:
● 根据公约第20条的规定,来自CBD缔约方的国家政府;
● 其他国家和地方政府及组织;
● 私营部门;
● 慈善组织和其他非盈利来源。
18. 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私营部门是一个广泛的类别,在这个组别中具有不同的特征,与主权和政府间实体不同。因此,它们可能会引发不同于主权和政府间实体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实体的声誉、潜在或被认为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实体可能获得的其他利益或不公平优势,例如在采购方面,或者在可能被视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方式上。一般而言,这些问题涉及公司实体或其关联公司,很少涉及有声望的独立慈善组织。
19. 在确定与私营实体的资金安排的适宜性时,应考虑和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预计将进行与与私营实体合作的经验的监测和评估,以促进学习和知识共享。
20. 根据目标19,GBF基金的贡献来源还包括刺激利益共享机制。COP 15决定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一部分,建立一个关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利益共享的多边机制,包括一个全球基金;COP 15还决定建立一个关于利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利益共享的临时无限期工作组,以进一步发展多边机制,并向CBD COP 16提出建议。
21. GBF基金的结构和范围旨在响应COP 15的决议15/7和15/15。该基金在其运作期间具有灵活性,如果有需要,可以增加项目。关于信托基金的范围和结构的进一步描述将在下文的信托基金范围和结构部分提供。
22. GBF基金支持的项目和计划将鼓励并跟踪作为可选合作资金的支持,包括来自国内公共资源、私营部门、国际机构、慈善组织、民间社会、社区组织等。
初期贡献
23. GBF基金的初期贡献定为至少三个捐助者在2023年12月之前提供2亿美元。这与世界银行2022年2月关于建立新的金融中介基金(FIF)的指令相一致。COP 15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资源动员战略作为指导,以促进资源的即时动员,同时考虑到各国情况。关于资源动员的COP决议15/7的第13段“鼓励缔约方并邀请其他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方将该战略考虑为一个灵活的框架,指导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的资源动员,以符合各国国情。”
(“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小编注:金融中介基金(FIFs)是一种金融安排,通常利用各种公共和私人资源来支持国际倡议,使国际社会能够对全球优先事项作出直接和协调的反应。大多数金融中介基金支持的全球项目通常侧重于提供全球公共产品、预防传染病、应对气候变化和粮食安全。信息源:世界银行。)
24. 因此,资源动员的方案将考虑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打算如何回应COP决议15/7。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将与CBD秘书处保持联系,后者正在跟进资源动员的COP决议。将寻求GBF基金的所有贡献来源,以符合GBF的目标19,包括鼓励有能力这样做的国家为基金提供贡献,以便从2023年开始尽早支持项目,并增强支持的可预测性。
25. 贡献的方式将与受托人进一步详细说明。有关财务管理的更多信息在财务管理部分提供。
信托基金的范围和结构
26. 与COP 15的决议一致,GBF基金将支持GBF的实施,以补充现有支持并扩大融资,确保GBF的及时实施,同时考虑到资金的充足性、可预测性和及时流动的需要。GBF基金的结构将能够从成立之初支持以下项目:
● A计划:编制指导中包括的支持GBF实施的活动
27. GBF基金将在其运作期间建立一个选择性添加项目的选项,以满足需要,包括根据COP的指导并由GBF基金委员会决定的需要。开展新项目将由GBF基金委员会的决定获得批准。编制指导也将根据需要由GBF基金委员会适时更新和批准。
治 理
28. COP 15关于资源动员的决定要求GEF“......准备一项决议,供委员会考虑,批准设立一个具有公平的自主治理机构的GBF基金,专门支持昆明 - 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标和目标。”
29. 因此,关于GBF基金的治理和决策,GEF理事会将作为GBF基金理事会召开会议,这由GEF理事会成员决定,并根据下文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GBF基金理事会)。
30. GBF基金理事会将基于GEF理事会中平衡和公正的代表性,符合GEF的组织法,根据理事会成员的参选决定。GEF的组织法规定:“理事会由32名成员组成,代表由考虑到所有参与者的平衡和公正代表性并给予所有捐助者资金努力适当权重的选区组成。”
31. 因此,GBF基金理事会将向以下成员开放,相较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更多:
● 16个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成员
● 14个来自发达国家的成员
● 2个来自中东欧和前苏联国家
32. 任何选择参加GBF基金理事会的GEF理事会成员可以选择以观察员身份而不是成员身份参加GBF基金理事会。每个参与者的代表将被邀请观察GBF基金理事会会议。
33. GBF基金理事会的决策将根据GEF组织法以一致意见形式作出。如果在考虑任何实质问题时,GBF基金理事会和主席已经尽力寻求共识但无法达成共识,任何GBF基金理事会成员都可以要求进行正式投票。
34.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GBF基金理事会将进行正式投票。此类投票将进行双重加权多数的方式,即肯定的投票代表GEF基金理事会上所代表的GEF参与者的60%多数以及来自该基金的GEF参与者的总贡献的60%多数。为确定双重加权多数中的贡献百分比,总贡献将根据GEF参与者实际向GBF基金支付的累计付款进行计算。非主权贡献将不反映在这个计算中。所有非主权贡献者将有机会在投票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
GBF基金理事会表达他们的意见。这些评论必须在理事会对投票进行审议前的一天之前提交给GEF秘书处。
35. GBF基金理事会的每个成员将投票代表其所代表的参与者或参与者。由一组参与者指派的理事会成员可以分别投票代表其所代表的选区中的每个参与者。
36. GEF机构、受托人、科学技术咨询小组(STAP)和独立评估办公室的代表将受邀参加GBF基金理事会会议。
37. 符合GEF组织法第27条的规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代表将根据相互关系的原则受邀参加GBF基金理事会会议。
38. 可邀请汞公约、《蒙特利尔协议》及其多边基金、《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反击干旱和/或荒漠化特别是非洲国家的公约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代表参加GBF基金理事会会议。
39. GEF理事会的程序规则(适用于GBF基金理事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规定,首席执行官可以在与理事会协商的情况下邀请其他组织和实体的代表,包括非政府组织,参加或观察理事会会议。
40. 目前观察GBF信托基金的代表将被邀请以观察员身份参加GBF基金理事会会议。此外,以下观察员将被邀请参加GBF基金理事会会议:
● 私营部门
● 慈善和保护组织
● 原住民和地方社区
● 女性
● 青年
41. 对于每个观察员类别,将邀请两人,确保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平衡,并保持区域和性别的平衡。各组织将选择自己的观察员。
42. GEF秘书处将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合作,为这些组织的观察员提名提供透明的程序。
43. 在私营部门和慈善和保护组织的情况下,GEF秘书处将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咨询相关私营部门和慈善组织的成员,确定他们的观察员提名。
44. GBF基金理事会可以设立附属机构,包括咨询机构,该机构可以包括非主权参与者,旨在向GBF基金理事会提供建议和推荐。
45. GBF基金资助的活动类型将与GBF的目标和基金的范围一致,如上文所述,并在《规划指南文件》中详细阐述。
46. GBF信托基金的规划指南将从2023年到2030年有效,除非GBF基金理事会另有决定。
47. 这些活动可以由任何GEF机构实施,在与受托人签署GBF基金的财务程序协议(FPA)后,根据与受托人确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实施。
48. 生物多样性公约将对GBF基金的运作和绩效进行审查,包括规模、速度、可访问性和未来安排,并在预计于2028年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8次缔约方大会上采取行动。
49. 此外,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将在2025年就实施GBF以及资源动员等方面向其报告。预计在2026年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7次缔约方大会将对GBF实施进行全球审查。
50. 预计GBF基金将成为GEF第九次全面评估的一部分,该评估将于2028年开始,并于2030年结束。
51. GEF将在每个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报告中报告GBF基金的建立和实施进展。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将有机会审查进展并提供指导,作为缔约方对GEF的指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政 策
52. 正如GEF理事会决定的关于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和特殊气候变化基金的事项,GEF的政策和程序将适用于GBF基金,具体规定如下:
● GEF的政策、程序和治理结构将适用于GBF基金,按照缔约方大会的指导进行管理,除非GBF基金理事会决定需要修改这些政策和程序以响应缔约方大会的指导。
● 单独为GBF基金制定的政策和流程将不适用,也不被视为为GEF信托基金的运作建立任何先例。
53.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的金融机制决议第23段要求GEF“...设计和实施一个简单而有效的项目循环,提供对GBF基金资源的便捷和高效访问和批准过程。”因此,GBF基金规划指南草案提议对项目循环简化进行详细阐述,这些简化措施是根据当前GEF程序进行修改的,包括针对所有项目的单一项目模式,而不论GEF的融资规模。其他正在考虑的选择包括一步式项目批准流程、对项目审查的改进变化、项目审查的业务实践标准、新模板、GEF门户网站的效率和改进以及相关政策要求的更新。
54. 对于GBF基金,合作融资将是可选的并受到鼓励。如果GBF基金和GEF信托基金之间预期存在合作融资,则将适用GEF信托基金的政策。
55. STAP将被邀请以与其他GEF项目和计划相等的方式,为GBF基金提案提供科学和技术咨询。
终止条款
56.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要求在2023年成立GBF基金,并持续到2030年,除非缔约方大会另有决定。
57. 因此,GBF基金中的资金将用于批准项目、活动或规划框架,直至2030年12月31日,除非理事会或缔约方大会另有决定。GBF基金将能够在2030年12月31日之前接收新的捐款。如果GBF基金在2030年最终工作计划组成案获得理事会批准和中型项目批准截止日期之后仍然收到捐款,理事会可以将项目、活动或规划框架的批准截止日期延长六个月,
即延长至2031年6月30日,以便安排剩余资源的规划。与项目完成和基金终止相关的截止日期也将延长六个月。
58. 如果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决定延长或修改GBF基金的持续时间和/或任务范围,理事会将就必要的决定进行研究以回应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的决定。
59. 如果在批准截止日期之前还有资金未进行规划,理事会可以决定延长规划期限。如果理事会决定不延长该期限,托管人和相关捐助方需要就未规划资金的处置方式达成协议,包括将这些资金整合到GEF信托基金中。
60. 为了允许已批准的项目、活动或计划的持续实施,并考虑到完全支付资金所需的标准时间框架,托管人将继续向GEF机构承诺和转移资金,用于项目、活动或计划,直至批准截止日期后五年。
61. GBF信托基金将在上述承诺和资金转移截止日期后24个月终止,此期间托管人将与相关GEF机构合作,接收有关从GBF基金收到的资金的最终财务报告,以及来自已关闭项目的未使用资金的返还。托管人还将在此期间按照托管人的政策和程序采取其他必要的步骤来终止GBF基金。延长GBF信托基金的关闭日期将遵循世界银行关于FIF延长最后资金支付日期的程序,其中包括世界银行首席财务官的批准,然后向世界银行董事会发出信息通知。
62. GEF秘书处和独立评估办公室将收到从GEF机构获得的有关相关项目的项目实施报告、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和其他相关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审查和分析。
财务管理
63. 根据世界银行的政策和程序,世界银行将被邀请担任GBF基金的托管人。世界银行担任所有其他GEF信托基金的托管人。
64. GBF基金将类似于透明能力建设倡议基金(CBIT)、最不发达国家基金、特殊气候变化基金和名古屋议定书实施基金(NPIF)的设立方式。
65. GBF基金将结合多个捐助方的捐款。捐助方将根据其与托管人签订的捐助协议进行捐款,符合世界银行的政策和程序。捐助协议将包括适用于信托基金所有捐助方的标准条款。
66.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要求GEF“...制定必要的机构和治理安排,使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能够接收来自所有来源的融资,除了官方发展援助。”因此,为了响应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的决定,拟议制定GBF基金接收此类捐款的安排,经与托管人协商后按照托管人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在此过程中,托管人对每个潜在的私人捐助方进行尽职调查,考虑基金的目的,并考虑实体的声誉、潜在或被认为存在的利益冲突以及对实体的其他利益或不公平优势。
67. 托管人的政策和程序要求,在接受来自潜在捐助方的捐款之前,对其进行尽职调查审查。该审查旨在确定和评估托管人在所拟议的捐款中可能面临的财务、运营、利益相关者、战略和声誉风险。审查评估潜在捐助方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商业行为。尽职调查还包括特定背景的审查,考虑与潜在捐助方的具体安排相关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接收来自相关私人捐助方的捐款。托管人接受捐助方捐款的条件是成功完成对个别捐助方的尽职调查审查。
68. 一旦GEF理事会批准GBF基金的设立并邀请世界银行担任GBF基金的托管人,GBF基金提案将被发送至世界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根据世界银行建立信托基金和金融中介基金的适用程序进行考虑和
批准。随后,世界银行董事会将被告知GBF基金的设立已获批准。托管人将采取必要的步骤来建立GBF基金,并与准备捐款的捐助方签订捐助协议,如上所述。
70. 将根据全面成本回收的原则收取行政费用,与其他GEF基金的情况类似,直至GBF基金终止和解散。行政预算将按照GBF基金理事会每年的批准进行。
71. 对于2024财年,行政预算和业务计划,包括必要的人员配置和相关费用以及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将于2023年12月提交给理事会审议。随后的预算将在春季理事会会议上提交。
72. GEF将把由GEF信托基金和GBF基金资助的项目活动区分开来。在国家提出要求、经GEF秘书处评估并经GBF基金理事会批准的情况下,GBF基金的资金可以与GEF信托基金和GEF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资源共同融资。与GBF基金的运营相关的成本以及与从GBF基金获得资金的活动相关的成本将由GBF基金负担。将维护独立的账户和报告。一旦GBF基金开始运作,将在每次定期会议上向理事会提交有关信托基金的报告。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FUND
附件I. 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决议
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GBF基金)
29. 认识到迫切需要增加国际生物多样性融资,并于2023年建立一个专门的、易于使用的基金,用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基金能够迅速动员和支出来自所有来源的新的和额外的资源,与框架的雄心相适应;
30. 要求全球环境基金在2023年建立一个特别信托基金,以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并为确保其及时实施提供补充支持和扩大融资,考虑到资金的充足性、可预见性和及时流动的需要;
31. 还要求全球环境基金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批准准备一项决议,并由理事会审议,该基金设立自己的公平治理机构,专门用于支持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标和指标的实施;
32. 进一步要求全球环境基金推进必要的机构和治理安排,使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能够接受来自所有来源的融资,除了官方发展援助;
33. 要求全球环境基金设计和实施一个简单高效的项目循环,提供易于访问和高效获取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资源的申请和批准流程;
34. 呼吁全球环境基金在理事会的下一次会议上批准这些决定,并在2023年的大会的下一次会议上进行批准;
35. 呼吁立即从各方迅速做出实质性贡献,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第19目标一致;
36. 要求全球环境基金将所有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纳入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设计和运作,以便从基金中获取额外资源,并通过新的和现有的生物多样性项目组合来传达这些资源,这些项目组合需要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目标和指标保持一致;
37. 还要求全球环境基金向未来的缔约方大会会议报告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进展,以及基金的运营和绩效;
38. 决定在未来的会议上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进展情况,并对全球环境基金和前述第31段提到的治理机构的基金的具体方式和运作进行考虑和采纳进一步的指导。
39. 还决定在第18次会议上对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的运作和绩效进行回顾,评估其规模、速度、可访问性和未来安排。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目标19
以有效、及时、易于访问的方式,从各方大量逐步增加财务资源水平,包括国内、国际、公共和私人资源,根据公约第20条的规定,用于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到2030年每年动员至少2000亿美元,包括通过以下方式:
(a) 从发达国家,包括官方发展援助,以及自愿承担发达国家方义务的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每年至2025年至少提供200亿美元,到2030年至少提供300亿美元的国际生物多样性相关财务资源;
(b) 显著增加国内资源调动,通过制定和实施符合国家需求、优先事项和环境的国家生物多样性金融计划或类似工具来促进国内资源调动;
(c) 利用私人融资,促进混合融资,实施筹集新的和额外资源的战略,并鼓励私营部门投资生物多样性,包括通过影响基金和其他工具;
(d) 推动生态系统服务支付、绿色债券、生物多样性抵消和信用,以及效益分享机制等创新方案,并采取环境和社会保障措施;
(e) 优化针对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危机的财务目标的协同效益;
(f) 加强集体行动的作用,包括通过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地球母亲为中心的行动和非市场的方法,包括基于社区的自然资源管理和民间社会合作与团结,以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g) 提高资源提供和使用的有效性、效率和透明度;
GEF第64次理事会议将于2023年6月26~30日举办。图片来源:GEF
(注:本文件为CBD官网Ref.: SCBD/IMS/NP/YX/GT/90953号英文文件的部分翻译。因为实在太长了,86页,“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小编仅弄完了前面的24页。后半部分是关于《编制方向》。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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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 芊佳
编辑 | 绿茵
排版 | 绿叶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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