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湿地公约更加高效有力|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
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SC62)于2023年9月4日至8日在瑞士格朗的湿地公约秘书处总部举行。瑞士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62次会议依然有条不紊召开, 各缔约方代表们就如何提升《湿地公约》的有效性和高效率,讨论非常热烈。作为《湿地公约》的观察员机构,为深度参与国际环境治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绿会)青年代表肖莹佳女士赴瑞士格朗实地参加了会议,并从现场传回最新资讯。现将相关内容报道如下:
瑞典、瑞士等国家均建议:可以建立工作组,不同的工作组可以应对和讨论不同的话题,这样可以加速解决问题,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案。现在常务委员会成员和其他缔约方都在场,如果要成立工作组,不如现在就成立,以免拖延到一两年之后再解决问题。
大部分国家和缔约方都表示愿意加入工作组,工作组会立马展开讨论,并在会议最后一天(9月8日周五)得出讨论成果。
随后,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到议程第14项:
Aagenda Item 14 与多边环境协定和其他国际机构合作,提高《公约》的知名度和协同作用。
这份提案请常务委员会注意关于提高《公约》的知名度以及与其他多边环境协定和其他国际机构的协同作用的决议 XIV.6 和 XIII.7 的执行进展情况,《湿地公约》将与以下各大国际组织、机构、国际公约和成员展开更紧密的合作: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平台(IPBES) 与 IPBES 的合作将在现有合作备忘录的背景下继续进行。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与其他多边环境协定的合作 特别是《生物多样性公约》(CBD)、联合国《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CMS)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WHC)以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 在生物多样性联络小组下工作 《生物多样性公约》 秘书处继续努力加强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合作,为不同进程提供支持与投入,主要关乎“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的实现; 《非洲-欧亚迁徙水鸟保护协定》(AEWA)、全球滨海论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保护和利用公约》、《美洲海龟保护和养护公约》 可持续发展目标 联合国2023年水事会议 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机构合作的行动
中国绿发会代表肖莹佳也将持续传递更多有关现场的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绿会融媒,获取最新资讯。
(注:本文仅供资讯参考,不代表平台观点。)
文/Yingjia 审/Saman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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