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通过海上《净零框架》大纲草案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1届会议(MEPC81)于2024年3月18日至22日于伦敦召开。会上,IMO就减少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的大纲草案说明达成一致。这标志着在通过被称为“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全球法规的法律程序向前迈出了一步,这将有助于实现《2023年国际海事组织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中包含的目标。
图源:IMO
《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的大纲草案列出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下的规定,这些规定将被采用或修订,以考虑新的全球燃料标准和新的全球海上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
其中可能包括拟议的《防污公约》附则VI的新第5章有关于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的规定,其中包括: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规范分阶段降低船用燃料温室气体强度;和激励向净零过渡的经济机制。
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和定价机制是2023年7月通过的国际海事组织修订版《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中规定的中期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目前正在审议关于这些措施应包括什么的若干不同提案。
《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大纲草案将作为一个起点,将不同的提案整合到一个共同结构中,以支持进一步的讨论,但随着审议的进展,该大纲不会预先判断未来可能对其进行的任何修改。
除了在法律框架方面取得进展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下一步措施包括在MEPC 82(2024年9月30日至10月4日举行)之前提交关于拟议的中期措施对成员国影响的全面评估;并成立海洋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分析工作组,以提供尽可能最佳的科学和技术评估。
图源:IMO
在其他环境议程项目上,MEPC 81会议:
批准在加拿大北极水域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微粒物质设立新的排放控制区;在挪威海设立新的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
批准用货运集装箱海运塑料颗粒的新建议,包括积载、包装和正确的运输/货物信息;
原则上批准减少商业航运水下噪音的行动计划草案,以期在MEPC82上进一步审议和最终通过;
批准制定新替代燃料准则的最新工作计划,包括制定氢和氨燃料、低闪点燃料和甲醇/乙醇强制性文书的指南;
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下修订和/或制定的条款和文书清单,并批准了《压载水管理公约》适用于在具有挑战性的水质条件下运行船舶的临时指南,以及关于在压载水箱中临时储存处理过的污水和/或灰水指南。
整理:Sara 审核: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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