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开展整治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扣3分,罚200元!
有一种违法叫做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请先看看下面两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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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8日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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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9日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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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小车未礼让,被罚200扣3分!
怎么治?
在我市,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争道抢行、
不减速让行等问题非常普遍,
行人过街并不安全。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结合我市“创文”活动,茂名交警将在近期开展不礼让斑马线整治,前期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进行劝导教育,后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怎么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5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以下规定:
1、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违反此规定的将作以下处罚:
若机动车因不减速让行造成事故,
则要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那就不是200元和3分可以解决的问题了!
怎么让?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
违法案例
上述案例是近日江门一辆小车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的违法案例。
斑马线=减速停车线,
礼让斑马线是法律强制规定,
容不得纠结和犹豫!
奉劝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综合来源 / 茂名交接权威发布、江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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