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维德:监管沙盒2.0 伪创新的照妖镜
2019年1月11日 再论监管沙盒 2.0
当初英国提出监管沙盒、产业沙盒概念的一个原因就是要鼓励创新,让这个新型的产业能够成长,让银行等金融单位能够使用新型技术,所以监管沙盒的一个重要流程就是要确定金融科技公司所提的技术有创新。
我们怎么知道是有创新的呢?不是金融科技公司说有创新就有创新,大部分监管单位也不够懂新技术,无法准确判断是否是真的创新。
几个月前,我遇到区块链基金的经理同时也是科技博士。他讲到一个项目上面的许多创新。我当时一听就知道这不是创新,而是许多年前的旧技术。他吓了一跳,不知道这是非常旧的技术,毫无创新可言。写白皮书的人同他讲“这是一个大创新”,但事实上这是非常旧的技术。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基金的科技主管、科技博士都有可能会被项目方所蒙蔽,更何况监管单位?监管单位懂金融也懂法律,但是对于新科技,如何有效的选择技术工具来辅助监管?
泰山沙盒能够解决部分问题。泰山沙盒不但可以测试软件,分析代码,还能做创新分析。沙盒数据库中有几百份区块链白皮书,并且通过自然语言处理。一个新技术可以用自然语言处理,与数据库里面的几百份链资料互相比较, 比较之后就知道是创新还是抄袭,例如所提技术是不是以前就被提过。 当然,这些还不能做是不是创新的最后判断,但是可以提供一个初步评估。再由专家继续核查,很快就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创新。我们在准备《全球公有链项目技术评估与分析蓝书》http://www.tdchain.cn/tdchain/publicchain.html 时就发现:大部分的区块链技术都出自几个主流区块链的技术,所以区块链的创新不是很容易的。
另外,在某些国家的监管沙盒一直被人垢病,就是“一事一议”。什么叫一事一议?监管单位对一个项目可以用不同的评估标准或是方法。其实,一事一议在某些方面来讲是非常好的制度。因为科技在进步,今天可以的明天可能不行,所以一事一议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制度。
一事一议并不代表是完全封闭式的评估,反而可以是半公开、科学的评估。监管单位主要是政府,或者有公信力的单位,需要跟纳税人报告工作结果:他们凭什么批准,或者凭什么不批准某一个项目在沙盒里通过,这是需要公告的。如果区块链速度是一个评估标准,他们如何评测速度?通过标准在哪里?用什么场景和环境来评估?因为项目方会要求保密,评估结果或是技术细节不会公开,但是评估的标准,评估使用的场景和环境,以及评估时使用的方法,是应该披露的。这样才能保证沙盒的公信力,不然监管沙盒会被批评是黑箱作业。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支付应用希望通过沙盒,监管沙盒使用的是支付宝支付、银联支付、微信支付、还是银行的支付的场景或是环境?(他们类似但不一样)容错性如何?其它的因素又如何?这些都是可以公开的,也是应该公开的。这样才能保护项目方和监管单位。他们可以对外宣称所使用的方法是科学的、公平的,使用的同一标准, 不是黑箱作业。标准公开后,社会大众和专家学者可以一起讨论、优化评估标准。
第三点是关于法律的,有一些国家所做的监管沙盒,事实上是在做法律评估。是否能够把相关的法律以及解释公示?例如说,A公司或者B公司,他们的产品设计不一样,但是他们的应用场景是类似的(比如说支付),相关的法律评估应该是非常相似的(例如支付相关的法律)。公布相关法律是知道公平的机制。
当初英国提出沙盒概念时鼓励金融科技公司能够先行先试和创新。什么叫鼓励创新?就是在可能应用场景上面做实验,来证明新技术是可行的,是可靠的。因此提供应用场景的同时也提供可公开的数据,放在产业沙盒中让相关单位做实验!
就算没有入驻监管沙盒,业者也能够在产业沙盒上面做实验,让自己有把握能够通过沙盒测试,申请进入监管沙盒。这就是“监管沙盒2.0”的重要概念,是一个半公开的流程,评审标准是公开的,相关法律机制以及解释是公开的,数据和场景也是公开的(只有项目方的技术和细节结果不公开)。 让这些业者们可以先行先试、做实验。当有人挑战监管沙盒的评估结果的时候,也可以借着产业沙盒得到一个正确的评估。
感谢关注,希望大家一起助力下一代的监管沙盒以及产业沙盒,升级为一个更美好的流程,一个更好的机制。
北航 蔡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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