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约满天下”时代的到来:智能合约的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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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维德
编辑 | Neil
实习设计|周亦琪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Pexels
人民数字FINTECH新书推荐语:
与机器解放人的四肢一样,智能合约的出现是在解放人的大脑。机器代替人更高效更精确地投入生产,让人类的活动范围与生产能力得到极大的提升;智能合约可以代替人缔造更加简单普世的协作关系,从而调动更多的人更多的智慧投入到更加广泛的人类协作之中。
作为全球第一本以法律为出发点的智能合约著作,《智能合约——重构社会契约》一书带我们期待数字社会的光明未来,共同迎接契约重构的社会。
以下是正文
2020年7月法律出版社即将出版《智能合约:重构社会契约》一书。这是笔者在2020年疫情间完成的书。
2019年年底,法律出版社希望我们能够出一本关于智能合约的书,主要是来介绍智能合约的技术。由于我们主持的国家科技部重大项目有智能合约研究的课题,希望课题组出智能合约书,由笔者带头写第一本。而这本书需要从各方面介绍智能合约技术,以法律观点、计算机观点、监管观点、可编程经济观点来讨论智能合约。传统上,大部分文章大都是以计算机观点和可编程经济观点来讨论智能合约,这些观点没有考虑监管和法律问题。从2017年左右也有以法律观点出发的研究文章出来,但是大都还是属于探索的工作。表示该领域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01 选择迎合:
我们随波逐流把这些区块案例都当作智能合约案例写在书内。
02 选择坚持:
我们放弃任何与智能合约无关的材料,只写案例中有真正有关智能合约的材料。
我们面对一个新兴的领域,固然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性,甚至我们的很多看法不一定对,但是任何人都要朝着此刻认定“正确”的方向去努力。尽管有时候“迎合”会更容易,甚至能赶上一时的风口,但是一个行业要能真正有所作为,需要的不仅仅是风口,而是要有自己的“翅膀”,需要一批有志之士真正去“坚持”。所以我们决定选择了“坚持”,坚持我们所知的“正确”。
现在已经有太多的书和文章在谈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提供给读者一个正确的观点是最重要的。书里面技术可以暂时不成熟,可以有不同的观点,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不能鱼龙混杂(例如不把伪链当做真链),不能指鹿为马(不把没有法律效力的链上代码当有法律效力的智能合约),不能得过且过(不把没有智能合约的系统就当做智能合约系统)。因此,在材料选择上非常注意。除非在材料中有智能合约的描述例如算法和程序,从法律合同出发,我们才会采用。
观点不一致,是早期一个科学学科发展的必经路线。智能合约应该是2016年The Dao事件后,大家才关注的学科,以前这是一些极客的实验和想法。只是没有想到一下子就融到1亿多美元,许多人认为可以用以太坊上的智能合约来管理投资。大家后来放弃这想法,但是智能合约能够成为可计算的合同却留下来。
这好像在科学历史常常发生的过程,在开始的时候都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最后还是有定论,偏差的理论慢慢会被淘汰。因此,我们认为书中材料正确性比数量更加重要。
坚持的原因
而这个决定,代表我们早期收集的材料绝大多数(超过90%)都必须放弃。这对作者而言是一个挑战。但是我们还是决定坚持“正确”因为下面三个原因:
重要学科出现:智能合约是一门新研究和实践科技,而这科技现在才刚刚开始。这以后会成为一个想对的独立知识体系,而且是融合多科技(法律,计算机)的学科。这知识体系融合法律、金融(特别是金融交易)、计算机等,这和传统计算机不同(因为计算机不考虑交易和法律),和传统法律不同(因为需要金融交易和计算机知识),和传统金融不同(因为有自动执行和自动监管的概念)。事实上,智能合约跨多的不同领域包括至少金融、经济、法律、计算机、安全、通讯等学科。而现在智能合约实验或是标准平台,都还是局部性的,例如以太坊就诶有考虑到法律;ISDA制定的标准深度考虑法律和交易,但是没有考虑计算平台;Libra提智能合约平台有嵌入式监管机制,但是没有提供任何细节,而且还没有考虑到ISDA提出的各样金融交易标准。这表示这方面的工作还在早期。在开始的时候,我们坚持“正确”,可以节省后来的学者大量的时间,走在正确的路上,他们以后还可以更新我们现在的观点和理论。
经济影响:也是今年(2020年)可以看出智能合约可以影响到世界经济。4月脸书发布Libra 2.0 白皮书,出来后第2天德国经济学家就发布观点,认为Libra 2.0 最大的威胁,不是币(Libra 2.0已经弃币保链),而是可编程的经济体系。而这可编程的体系就是智能合约机制创造出来的生态。几星期后,欧洲央行预测Libra 2.0基金会拥有3万亿美元的资产。这3万亿美元就会超过英国GDP,法国GDP, 还有世界其他100多的国家的GDP,也会是欧洲最大的货币基金,比现在欧洲最大的货币基金还要大多倍。在3万亿资金的平台上,上千万的商家实验智能合约在上面交易,由于上面是数字货币,流动量比传统货币更大,这经济力量惊人。德国银行协会在2019年已经发布观点,认为德国商业银行应该一起合作建立可编程的数字欧元经济体系,来对抗Libra可编程的经济体系。
社会治理:智能合约带来的最大改革的可能还是在社会治理。当大量现在纸质合同被智能合约取代的时候,当智能合约为合同自动履行带来质量的提高时候,当智能合约的主体从人扩展到机器的时候,整个社会也会有巨大正方向的改变。从契约到法律渊源可以追溯到契约的法律,从民事契约到社会契约,这不但会改变一些法学基础理论,更深刻改变了法律的执行,也改变了社会、商业的制度和秩序。这改变会是历史性,有可能是人类从有法律制度以来最大的一次改变。这也是为什么曾雯雯律师给书中一个原创的模型命名皋陶模型。皋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学家,上古四圣之一,而这次改变有可能是从皋陶以来,中国一次历史性的法学改变。这种改变顺应了当今科技和社会发展趋势,也在适应两种发展叠加的趋势,扩展了法学理论,增加了契约和法律内涵,进而增进了社会公平和公义。这种改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法言法语(可计算的法语法语)和法律的执行。这种改变可能需要许多年,例如10年,20年,甚至50年后才会普及,但是现在已经起步了。最终结果我们现在不是很清晰,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改变是巨大的,而且是根本性的(fundamental)。这种改变不会回头的,只会往前进,面向未来。
重要观点
01
我们认为智能合约必须是以法律观点出发的可计算合同(computable contracts)技术。就是智能合约以后必须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不只是“链上代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带来人类几千年来的一次法律大改革。因为有些链上代码是故意逃避监管,这两个技术有重叠,但各有其独立的地方。
02
我们讨论智能合约技术的时候,都是以合法合规为出发点。遇到“对抗审计”(censorship resistance)的材料的时候,我们只讨论其智能合约技术,不讨论如何逃避监管。
新型智能合约材料出现
坚持以上的两个基本原则,在作者们共同努力下,引用了大量国外相关前沿工作内容,例如英国律师协会的研究报告、李嘉图合约、Accord Project(雅阁项目),斯坦福大学的CodeX项目(包括LSP Legal Specification Protocol)、CFT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报告,ISDA (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的智能衍生品交易合约。另外还是列举不少智能合约的案例,包括金融、保险、房地产、监管等智能合约。
客观来讲,这几年国外智能合约有非常大的发展。例如,李嘉图合约已经发展25年, 雅阁项目从2016年开始,由英国和美国法学家开启,已经有许多单位参与这项目,LSP项目介绍了许多相关的技术包括语言、模版、逻辑,而且里面引用的一些文章发表在60年前,表示这工作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但是最近因为区块链的来临,这领域开始有大幅度的进展,也得到许多人的关注。ISDA一直在工作而且最近进展快速,一连串发表许多重要报告,仅仅是在2020年就已经发布多篇高价值的报告。
从这些工作中,可以看到大家都有同一观点,就是因为自然语言处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云计算(Cloud computing)的都来,法律界会有大的变革,不论是执法、司法、立法都会有影响。而且这些工作大都是国外法律界开启的项目,国外一些著名法学院的学者已经参与其中。
智能合约定义
同时,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s)这名词一直都有不同的解释。在最早期智能合约定义为有法律效力的代码,后来放弃,但是放弃后又回来。因此国外有些单位使用Legal Smart Contract,代表有法律效力的智能合约,而“智能合约”代表像以太坊上的代码(一个系统工具或是平台)。
本书还是采取保守的态度,在本书“智能合约”代表计划有法律效力的代码,而不想有法律效力的代码,在本书他们就是“链上代码”(chaincode).这样以太坊的智能合约事实上就是一个“链上代码”平台,这点以太坊在2018年也公开同样和承认,因为从一开始他们都没有想和法律合同有任何关系。
本书有可能是全世界第一本以法律为出发点的智能合约专著。我们在亚马逊书店上搜寻关于智能合约的书籍,基本上都是谈“链上代码”而不是“智能合约”。我们找到一些法律科技的参考书,里面也有智能合约的材料,但是我们还没有看到合规的智能合约专著。
事实上,在美国法律界国际会议期刊,在2017年的时候,这方面的论文非常少,2018年也不多,从2019年开始这方面论文才开始多起来。现在大部分白皮书或是论文,还是在讨论“链上代码”的机制、安全、架构的问题,深入研究合规的智能合约的论文依然非常少。
法律和计算机这两个领域相差太远,不论在哲学、思路、科技上都差距非常远。虽然这两个领域经过至少60年的合作,但还是遇到一些困境,30多年前的法律逻辑计算到最近几年的认知法律应用,都遇到难解的困难,这困难不一定是技术性,有可能是监管政策上的难题。另外一个难题是以前那些技术属于辅助性的工具,可有可无,并且学习这些技术是有难度的,因此动力不大。
智能合约是中国科技重要突破口
但是这次智能合约以可执行的合同出发,反而有可能会成为重要突破口。因为这会在第一线上工作,速度又快,这可能会影响到相关公司的成本效率。尤其在一些法律应用上突破,这会打破这长久以来两个领域的鸿沟。
不少人认为金融领域会是智能合约的第一个应用,但是如果仔细读ISDA的白皮书,非常清楚的,金融应用智能合约的工作还有一些距离。但是从ISDA发表白皮书的速度,以及相关单位的合作,这工作已经受到重视,例如拥有1.4万会员的新加坡法律协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就参与了这项工作。这技术还需要新型区块链技术和智能合约的架构,如果有人去研究他们发布的白皮书,基本上在重新定义金融交易系统的基础设施规则。
智能合约合规化,毛毛虫成为蝴蝶
这也是我们在2020年4月提出需要重新定义区块链的重要原因。任何人仔细读了ISDA的标准工作和英国央行出的智能合约蓝图,表示将来的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不会和传统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相同,差异会非常大。这改变好像毛毛虫突然蜕变成为蝴蝶,一个全新美丽的体系突然出现在这世界。智能合约不再局限于地下经济体系,而是以正面的新科技在合规市场出现,带领经济前进,像蝴蝶一样飞起来,欧洲央行对Libra 2.0 资产的预测就是一个重要案例。如果Libra 2.0 通过监管而开始建立,根据欧洲央行的预测,我们都会是世界第二大(影子)银行创立过程的见证者。而且这流程科技一直是重要关键。
而不合规的DeFi体系只能待在地面。DeFi也是使用智能合约,但是使用不合规的数字代币为抵押物,而且没有考虑到ISDA的标准,以至于出现金融风险的可能性非常大,2020年就出现几次DeFi风险事件。因此DeFi几乎不可能被国家监管单位同意在合规市场上使用,只能在地下市场使用。
DeFi 3个错误
最近2年,DeFi一直受到多人的关注,认为这会有大好前程,因为DeFi改正了许多数字代币的错误。但是2020年一连串的DeFi事故表示DeFi的愿景恐怕还发早。其实DeFi有3大错误,除非这三错误被改正,DeFi在将来还会是高风险的经济活动:
错误的储备金或是抵押品:DeFi多使用数字代币例如稳定币当储备金,而这些稳定币应该有对应的法币在后面支持。但是现在流行的稳定币,到底后面有没有法币在后面还是令人怀疑的。国外早有报道这些稳定币过去有监守自盗的嫌疑,而且不在国家监管下,不愿意透露后面法币的价值。这稳定币组织若是银行,银监会早就已经采取行动。2020年就发现稳定币价钱高涨,因为DeFi投资需要补押金,以至于稳定币供不应求,价钱高只好过参考价。而这对投资者非常不好,因为需要多付押金。这就是错误的粗暴金造成的。
重要的信息:错误的储备金导致巨大的金融风险。在金融危机的时候,例如2008年,央行还需要和其他央行合作,商业银行不能相信其他商业银行。世界大型投资银行几天前才宣布美好的收入和资产,几天后却因没有流动性关门。在哪个时候哪个机构会信任不透明不合规的稳定币?
错误的金融交易流程:大都是使用智能合约模仿现在金融流程。问题是现在金融流程虽然慢,但是灵活,而是可以协调,因为是人工处理。但是一旦自动化,如果没有协调的机制,这流程就会出错。ISDA标准报告一直在提这问题,以前流程可以是高层流程,因为有人可以协调,但是一旦自动化(机械化),问题出现。最近DeFi出现的问题许多也可以追踪到这理由。
重要信息:将现在金融交易流程自动化不是最好的方案。现在部分流程为人工是优化过的,这些“灵活性”没有写在现在交易流程中。因此智能合约只能自动化“更新版的金融交易流程”,而这些主要考量是关于法律的。
错误的监管机制:现在DeFi目的还是在逃避监管(抗审计),以没有政府监管作为宣传广告来吸金。问题是一旦出问题,因为没有监管单位存在,只能自求多福。今年币圈媒体第一次出现公开要求中国监管单位介入调差,因为出现大规模事故,参与人多,损失惨重。这表示过去一味的推崇“对抗审计”不是个好的选择。问题出现的时候,韭菜就会要求监管单位介入,但是开始的时候,参与方都希望监管单位不存在。2016年The Dao事件就是这样发展,2020年币圈事故也是同样发展。
重要信息:参与地下经济活动是有高度风险的,没有监管就没有保障。不要认为有区块链和稳定币就可以解决问题。这些可能还是问题的来源,不是问题的解答。英国监管单位认为大部分(78%)的公链是彻头彻尾的骗局(就是没有链),一些出名的链被发现不是区块链,而且有些实际系统性能指标居然还达不到百分之一公布的性能指标(有些系统还竟然达不到万分之一的公开指标)。这些都是融到大笔资金的项目,世界币圈名人带领的项目,不是无名的小项目。美国SEC最近对一著名项目提2.5亿美元和解费就是一个例子,而这项目融到的资金比和解费还要低。这表示投资人和客户都可能有风险。
Libra 2.0 就避免了上面问题,使用公开的(法币+债券)储备机制,合宜的监管(传统监管加协议层监管机制),还可以使用像ISDA标准流程来建立可编程的经济体系。
过去错误的智能合约在2016年可以融到上亿美元,国外投资圈还预备在实际环境下运行这错误的智能合约。如果错误的技术都开启这样的热潮,那何况是合规的智能合约技术?正确的智能合约带给社会正面、公平、积极、经济的效益,是可以期待的,虽然这可能需要多年的研究和开发。可能需要10年或是20年,但是智能合约的高速列车即将启动,大家可以选择上车或是继续留在地面。
内容简介
为了让读者更加全面地认识智能合约,这本书作了如下的安排:
第一部分,对智能合约进行的综合介绍。这里最重要的介绍是2018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报告。这报告内容短但是观点平衡而且正确,并且把2018年前的研究结果都融合了。他们又提出新观点,以前人多认为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是逃避监管的机制,他们反而认为这是一个新的监管机制。这和我们观点一致,因为科技是中性的,盗匪可用,公安也可用;逃避监管的机构使用这些技术多年,为什么监管单位还不使用?这新概念在2015年已经提出了,为什么2018年这份报告重要?因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是监管单位,作为美国监管单位认同这概念意义重大。这表示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不再只是币圈可以拥抱的技术,合规市场和监管单位都可以拥抱而且大量使用的技术。可能以后,监管单位的智能合约会用来监管币圈的智能合约交易的活动,大家用科技在市场上博弈。
智能合约是法律的范畴
第二部分,重点讨论智能合约的法学上的考量。这里有一些重要讨论,例如英国在2018年开始考虑将智能合约和区块链融合在英国法律里面,并在2019年由英国律师协会开启工作。这次报告在2019年年底出炉,结果是英国律师协议支持智能合约成为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我们把他们的考量写在书里,让中国法学界参考。
其中,ISDA的工作和英国Fnality的工作代表将来金融系统都可以由区块链和智能合约完成,Fnality讨论系统架构,而ISDA讨论智能合约法律问题。因为Fnality的工作主要在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系统上(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多次讨论),在这里我们还是遵守我们定下来的规则,只讨论智能合约材料,在本书就不再介绍。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系统在合规市场使用还是有许多工作要做,ISDA报告多次提到问题非常复杂。另外一个观察,就是总书记在2019年10月要求中国在区块链领域,理论需要最前沿,拥有创新制高点,而且还要制定国际标准有话语权。事实上,ISDA这国外机构就是在建立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国际金融交易标准,在这方面他们现在有话语权,他们在遵循总书记的指示。
智能合约是计算机的范畴
第三部分,重点讨论智能合约在计算机的考量,而且大部分是基于可计算的合同出发的。这里我们讨论了过去“传统”智能合约技术(例如李嘉图),也讨论现在正在开发的雅阁项目。这项目连IBM公司都加入这组织联合开发基于他们提出的国际标准模版的智能合约。另外,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多家单位联合研究项目的工作CodeX,这项目提供了大量研究材料,而且这项工作大多出于国外法学家。我们在书里只介绍他们最近的工作,他们以前还有其他工作包括可计算合同(Computable Contracts)模型,以及将人工智能应用在合同建立上,篇幅的限制没有展开分析。
中国智能合约的工作
第三部分除了介绍国外的工作,还介绍了北航在这方面的工作——比格犬模型。比格犬不能说话,没有上过学,不会高科技,但是却可以在美国飞机场执法。如果比格犬都可以执法,那有高科技的智能合约技术将来有一天也一定可以执法。比格犬模型项目是北航和国内外律师合作开发了一个智能合约开发流程模型。
这比格犬项目和其他许多国外项目不同的地方,大部分国外项目都假设现在有许多可靠的区块链系统可以使用,而且这些系统在功能和性能上没有差异。但是这假设是不成立的,加拿大央行在2017年已经提出报告称区块链系统不靠谱,后来美联储在2019年12月也提出区块链系统平台会对应用产生巨大影响,这也反映在2020年3月英国央行出的报告《央行数字法币:机会、挑战、设计》(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and design)上。这也是我们的观点,链和链不同,在功能和性能上都有很大差异,不能把伪链当真链。智能合约不能没有法律考量,但是也不能运行在伪链上。
智能合约应用案例
第四部分,主要围绕智能合约的案例进行讨论,包括司法、金融、数字法币、保险、政务领域的应用。英国央行这份报告也提出三种央行智能合约平台。本书也分析了这三种智能合约平台。正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说的一样,监管单位(这里是英国央行)对智能合约有非常大的兴趣,这三种智能合约大部分的功能都是为监管设计的。
智能合约展望
第五部分,我们对智能合约的未来进行了一些展望。我们立足于未来数字社会万物上链的发展趋势,结合智能合约创造信任、节约成本、重塑秩序等独特的作用,描绘了未来的社会图景。当然,任何技术的大规模应用都需要合法,唯有如此才能得到赢得社会的认同,我们结合智能合约的实际,提出了“皋陶模型”——以法律为基础的智能合约,这个模型的设计围绕了皋陶“天人合一、民本思想、司法公正、德法结合 ”的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符合中国的文化特征与现实要求,与我们践行智能合约推动中国梦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从“链满天下”到“约满天下”
当智能合约这概念在1994年提出的时候,尼克·萨博(Nick Szabo)就提出以后世界到处都是智能合约,就是“约满天下”。在今天互联网时代,由于互联网许多信息公开也不保护隐私,而且难查验对方的身份,甚至被人诟病为“伪满天下”。
区块链的来临,保护数据不被篡改,成为信任机器,于是带来了“互链网”以至于“链满天下”。互链网取代互联网,是网络更加可信,使网络诈骗难发生。但是在链满天下的时代,智能合约会比链更多,一条区块链可能可以执行几百到几千个智能合约,因此“链满天下”的情形下,“约满天下”以后必定来临。
这本书完成于2020年3月底,还有许多资料已经收集但是还没有处理不能放进这版书中,未来我们还会以其他的方式向读者分享智能合约最新的进展成果。
我们的愿景:合规智能合约体系
本书可能是中国最早期以合规的智能合约为主题的书,但绝对不会是中国最后一本智能合约的书。这本书的特性,是法律学者和计算机学者一起合作完成,而且国内外学者参与。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这本书是许多专家学者参与编辑而成,代表文章作者持有自己的看法,我们坚持所知的“正确”,但这不是真理,而是要时刻接受着广大人士的补充甚至批评。因为智能合约技术还没有成熟,学者的看法以后会随着技术发展而进步或是改变,这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这可能也是现在最好的方式,思想开放,鼓励创新。我衷心的期待有更多的有识之士投入到智能合约的研究与开发当中,一起创造一个更加高效、更加美好的未来。
蔡维德教授签名限量版即将在天德信链开启预售,敬请关注。
蔡维德
现任国家特聘专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导
北航数字社会与区块链实验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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