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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龟沈建英不惧官攻再次发声质问:2.2亿重大科研项目经费领导瓜分

2017-04-15 (作者| 刘实) 蝌蚪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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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笔者发了《小海龟能否 “反转”科研经费被“负责”掉的剧情?》一文,谈到《科学网》“JaneShen的个人博客”发泄沈建英因“青蒿素中心副主任”乌纱帽被摘、且以屠呦呦牵头的科研课题还不被立项给经费的愤怒。更疑惑为何沈建英反映的科研经费被“负责”掉的重大问题——屠呦呦方说“查查更好”后这小海龟就没声音了。


笔者担心,如果这小海龟在《科学网》发表而且还一直没删的博文是“谎报军情”,那沈建英是不是会“吃不了兜着走”,甚至于还闹出一个戏剧性的“反转”。


今天,笔者看到沉默半个多月的小海龟终于又发声了,发表了:


重大新药创制定向委托项目的组织有没有规则可言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765130-1048623.html)?



原来,小海龟这半个多月没发声的原因是被领导攻关了,而且找她谈话的领导还不止一位,是“好几位”!


这些领导都对小海龟进行了一些什么开导?


小海龟说领导说:


“青蒿素衍生物是定向委托课题,所里只是起组织作用,最终决定哪个项目上或不上会由专项组专家评选,项目组织者也无法决定”。


嘿!这话说的,原来一个国家级的重大科研项目,上亿元的科研经费还不是科研人员凭脑子想出的,而是由(更大的)领导拍屁股决定的。


什么叫“屁股决定脑袋”?


这就是典型的“屁股决定脑袋”!是不是有领导看到(几十年前的)一个科研成果(居然真的)得了诺奖,屁股一热,鸡动地站了起来,说:拿出几个亿,再搞一个诺奖来!


于是乎,才有这“定向委托课题”的天朝特色科学创新,而且连一个科研所(的领导)起的也只是“组织作用”。


但神奇的是,“由专项组专家评选”的得钱项目——最终还是落实到科研所(领导)的“项目组织者”手上。


看来,这小海龟也被这一大圈的“科学决策过程”给彻底搞晕了,但半个多月后恍然大悟,问道:


【“以混淆“组织中的评选”与“最终专项组的评选”来逃避责任,那我能不能在对方的逻辑上向前推导一步:我们没有评选,直接把想放进去的子课题组织进去了?”】


不过,相比小海龟只是被大领导“诚勉约谈”,笔者所供奉的《蝌蚪士》可惨多了。


就因为帮一个小海龟呐喊几句,《蝌蚪士》就收到了一个挺吓人的律师函:



这律师函说些什么?


具体内容不宜透露,但至少可以告诉大家是谁委托这律师发函的。



原来是被小海龟揭露的李玉洁女士,一个把沈建英“青蒿素中心副主任”乌纱帽抢去的人。



不过,如果真是两女人为一个“帽子”发生争论而上网,那笔者倒希望两人都来当个“网红”。


李玉洁女士——如果有什么在理的实事可以发泄,笔者也一定为之呐喊,“将功补过”。


李玉洁的律师称:



嘿!笔者转述了一些小海龟在“科学网”公开发表的言论,里面最多只提及了李玉洁和某领导,怎么就对李玉洁家庭所有成员及其亲戚朋友都造成严重的伤害了?


笔者也希望有“好几位领导”来“谈几次话”,别动不动就发什么律师函,特别是让一些法律基本知识都没学好的律师发函。



嘿!方舟子是否帮忙查查,这“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臧梵清”律师是个什么水平的律师?有木有资格打国际官司?懂英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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