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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教授才是名副其实的博士生导师? 既不是老板还不是奴隶, 导师为何不可做自己?

2017-10-15 作者|蒋百川 蝌蚪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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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指导老师、导师

作者|蒋百川


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 梅贻琦


研究生与导师这一对关系,在《科学网》的博客里算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本文试图以个人的经验和认识,也来参与这个话题的讨论。


研究生有两种:

  • 一种是实干学术类:为了学习做科学研究工作,在读完大学具备了有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以后,对他所选择的专业更加地有了兴趣,所以想进一步深造,使自己从这个学科中的无名小卒,将来能逐步成长为叱咤风云的领军人物。

  • 另一种则是“混学位”类:只是为了得到一个学位,通过读研取得硕士、博士的头衔。因为拥有这样的学位更有利于自己将来的仕途或钱途。这些学生并不在乎在研究生阶段学到些什么,对于自己学位论文的质量也不在乎,什么方便就做什么。一个“混”字,或许可以概括他们在研究生阶段的一切表现。

当然,以上是两个极端的情况,还有不少人是介于两者之间,此文便不细说。


对于某些研究生的导师,存在这样一个状况。

一些研究生会说,自已的老师太忙了,一年当中见上一次也难,更无法在见到时同他详细讨论正在进行的课题。这些学生做论文时多数依靠他们的师兄师姐,没有或者很少得到自己老师親自的指导与帮助。试问,这样的老师配被称为研究生导师吗?那些把“博导”、“硕导” 印在名片上的教授,不妨扪心自问,你们都称职吗?


除了上述这一忙牛类的老师不说,我以为最好把研究生的老师再细分为两类: 一种可以称为论文指导老师,另一种是真正的导师。


论文指导老师是在研究生做学位论文的整个过程中,为学生传道受业解惑者。能够做到这点,已经符合“老师”这个崇高的称号了,目前大部分带研究生的老师其实是属于这一个类型。而导师这个称号,我以为并不需要高教局或者大学当局加以任命,而是应该由研究生在完成他的学业以后加以界定。


一个老师可以能被学生称为导师,应该看他能否将他的学术思想和治学之道传授给学生,以及能否用他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的一生。显然,哪怕这个老师再优秀,如果一年只与学生见一次或者少数几次,学生是不可能学习到这些的。而我以为这些恰恰是研究生除了做论文以外最应该学习的东西。因为研究生毕业之后便要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没有学术思想的传承,治学方法的确立,仅仅靠一篇学位论文的经验是远远不夠的。这样的一个学习过程,必须要靠与导师之间毎周甚至每天的接触和讨论,这有点像老工匠教小徒弟一样,是要从手把手开始的。学做科研的过程,一方面是靠导师的专业水准,另一方面是学生的悟性。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我以为其中的最高境界应是,学生还同时学习到了导师的人格魅力


当然以上的讨论,还有一个前提是这个老师身上有那些学生所要的“货色”,如果他没有很好的学术水准,那是会误人子弟的


约翰 . 巴丁(JohnBardeen,1908-1991)因发明晶体管及其相关效应、超导的BSC理论,分别在1956、1972年两次获得诺贝尓物理学奖。巴丁在伊利诺斯大学任教时,他的讲课可能不是很有趣,但是总是用心地帮助学生。一次他担任一个学生的论文指导小组成员,那位学生在作开题报告时告诉指导小组老师,自己无法找到某方面的论文资料。当时巴丁在台下一言不发,但在报告结束时,他递给这个学生一张纸条,上面详细列出了所需查阅的刊物和文章。超导微观理论是巴丁一生的心血。虽然他的研究遇到过重重困难,但是始终沒有气餒。他通过吸纳优秀人才,来推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后来,巴丁和库泊、施里弗组成研究小组,于1957年初建立了关于超导电性的微观理论 - BCS(巴丁-库珀-施里弗)理论。1957年3月美国物理学会年会时,巴丁让库珀和施里弗去参加会议,公布他们的研究成果,而自己却留在伊利诺斯大学。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给这两位年轻人更多成功的机会。


导师提携学生的事情,是很普通的事情

有一次我去访问印地安那大学,邀请我去的一位教授同我讲起他当研究生时的一个故事。他的导师曽是我们这个领域的一位很有声望的科学家。他吿诉我,他当研究生时,在导师指导下写出来的文章,导师都把他的名字放在第一。因为他的导师讲:"我已经有名了,现在是应该把你们举起来,甚至超越我"。这位教授除了终身感谢他的导师之外,而且也把这样一个思想传承了下来,用在对待他的学生上面。


导师的人格魅力不仅表现在学术方面,研究生也有机会在其他方面向导师学习

在我曽经发表过的我与导师Flom 教授 (休士顿大学)的故事中,曾记叙这样一件事:有一次我与 Flom 教授谈起教育孩子的理念时,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的儿子在高中毕业后,一时不愿去念大学,因为酷爱游泳,便到一个海滩去当救生员。过了半年,教授去看他,发现在那里他过得很开心。那天他们父子俩漫步在沙滩上,教授对儿子讲:儿子,不管你选择做什么,我都爱你。就这样再过了一段时间,儿子自己想明白了,告诉父親他想去唸大学。这个故事曽使我很感动,我们也很爱自己的子女,但是我们从前做不到象他这样地宽容,能给孩子一个尝试人生的空间。我们又常常只是把这种爱埋在心里,不善於将它明确地表达出来,让孩子直接感受到其中的深情和温暖。


导师这个称谓,译成英文是Mentor。它的意思是学生的楷模,这远远超出仅在学业上加以指导的范畴。有一位年轻的朋友,他曽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当博士后,他的导师是一位著名的科学家。他告诉我那段时间他最得益的是毎天下午与导师的聊天,他说他的感受就是父親与儿子的对话。中国的古话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过去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只在於学生应该尊重老师。但是从这位朋友告诉我他的故事之后,我更多的是觉得一个好的老师应该是学生的一个楷模。


在当前的环境下,除了上述的师生关系外,还有一种可以称为“打工者” 与 “老板” 的关系。许多研究生现在称他们的老师为 “老板”,其实是很不应该的。老师用申请到的各种研究经费给研究生一定的生活费用,只是他们之间关系的一个方面。如果把这个方面夸大到他们关系的主要方面甚至是全部,那么便会把学识的传承,研究工作的接力等等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方面都破坏掉。


从学生角度讲,把自己称为一个打工者,多数是胸无大志

他把在实验室里付出的脑力劳动,看作仅是为了索取一定的报酬。有时候如果这个导师给的工资不高,他便可以不顾实验工作的进展情况而一走了之。他或许有一定科研能力,但是总在待价而沽,所以对于课题的目的、意义并不十分在意。把老师称为“老板”,学生平时也可以对他唯唯喏喏,但是心里面想的多数是他的经费,而不是怎样继承和发扬他的学术思想和科研方法。


对于被学生称为 “老板”的这些教授,有些还会沾沾自喜

如果他们有经费,学生是招得越多越好。他们没有时间或不肯花时间去培养学生,去与学生讨论交流科研方面的问题。他们把大部分时间甚至全部时间花在写课题经费的申请报告,然后就是找门路拉关系,以为这就是当研究生导师之道。


有一次我在一个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的谢师宴上遇到一位"导师",他沾沾自喜地告诉我,他们把招研究生当作下餃子,说三、五个是一锅,二、三十个也是一锅,为什么不多招一些呢?在这个宴会上我私下问了几个研究生,在研究生阶段你们有多少机会碰到老师。他们说很难,因为他事情多。个别的甚至说这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能与老师交谈。这样的情况实在使我惊讶!如果研究生的研究工作得不到老师的指导,试想他的论文会有何水平?我注意到象这样的老板-打工者模式中,“老板” 往往都喜欢在学生的论文上署名,有些他认为重要的结果还喜欢以第一作者发表,或者拿到学术会议上去报告。但是这些工作或文章充其量只是研究生的水平而已,又能有何重大科学价值。


总而言之,要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研究生的培养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需要有拔尖的科研人才,而且要靠他们培养下一代的新人。科研的思想和方法都要靠这种传承,才能有坚实的基础,才会有进一步的突破。


另类说明诺贝尔奖获得主桑格亲自做文章几十年,而实验员或研究生只是一个帮手(既没有学术思想也无实质科研贡献),此文是导师不该自己做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吗?科研学术型教授也不该成为“混学位”研究生的保姆或奴隶,帮学生做实验并写论文:其实编者的一位英国教授就帮一个中国留学生一篇膜蛋白结晶的Nature论文,此生即使拿到了“人才帽子——青千” 也必将一事无成。反过来,在中国特色环境下,既不是老板还不是奴隶, 导师为何不可做自己?——导师为何亲自做自己喜欢而学生不愿意做、不会做、或做不好科学实验,去发表自己独创科学发现,又为何不能自己写总结述评论文或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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