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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

2017-12-21 作者| 黄安年 蝌蚪士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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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安年科学网博客


再提《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7年12月20日发布


17年前笔者的《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一文,今天重提仍非废话,人微言轻,虽然说了也白说,还是要发声,学术反腐还未上路呢,吹什么,空谈误学,干点实情必空谈强!警钟需长鸣,防患于未然,切勿被捧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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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精选

已有 3091 次阅读 2007-6-22 16:03 |个人分类:学术问题评论(07-11)    

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

黄安年文  2007年6月22日


(按:《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一文写于7年前,发表在《学术权力与民主----“长江〈〈读书>>奖”论争备忘》,第353-373页,鹭江出版社,2000年8月版。学术交流网/学术问题评论/2002年4月22日发布。迄今我们依然看到在学术界存在大量的非学术因素,严重干扰学术活动的正常运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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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我国盛行从上到下、从全国范围到地方单位、从官方到民间各色各样的学术评奖活动,围绕学术评奖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及其效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形成了一些不大不小的评奖专业机构、评奖专业户、评奖“利益集团”、甚至评奖产业,其牵连和影响几乎涉及到各级各类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新闻出版行业、知识产权单位、以至行政执法部门,有些评奖活动还跨越大陆走向海外。如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康有序稳步地开展学术评奖活动,这对于选拔优秀人才,繁荣学术事业,营造科教兴国的氛围,无疑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学术评奖犹如一柄双刃剑,如果搞得不好,它的负面影响也是很明显的。笔者以为开展健康的学术评奖活动,关键在于要有良性的,切实保障公开、公正、公平的运行机制,力求避免学术评奖中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干扰。


学术评奖往往被认为是“得罪人”的活动,随着学术评奖结果的揭晓,有人“欢乐”有人“愁”的现象并不少见(笔者这里所说的“人”泛指个人、“地方”和“单位”)。要对学术评奖活动作评论显然是更容易“得罪人”的。笔者既非“运动员”,也非“裁判员”,只是普普通通的、无权无势的“观测员”。本文的评论并不特指某项学术评奖活动或某人的获奖是否得当,也不专指学术评奖活动,而是泛指类似学术评奖的一类活动,例如教学评奖、职称和学位评定、各类“工程”(如基地、项目)评审、各类申报基金的审批等。凡是和学术活动沾边的评奖、评审当中。某些带有共同性的倾向或苗头、迹象,均在笔者“观测”的视野之内。为了学术事业的发展和学术评奖活动的健康开展,本着知无不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笔者发表一管之见,敬请读者不吝指教。


(一)学术评奖中的政治化因素

学术不等于政治,学术问题和政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学术应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学术评奖不是政治评奖,这早已是人们的共识。当然学术不能从根本上脱离我国的现代化大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我们应当鼓励从事研究例如当代社会主义、当代资本主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这样一些和现实密切相关的学术评奖活动。但是即使像这类涉及当代世界和中国现实的学术问题也不等于政治。学术讲自由,宣传守纪律,学术问题不能政治化。在这方面苏联解体前的惨痛教训,是令人难忘的,在我国文革期间混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将学术问题政治化给我们带来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学术评奖无疑应遵循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应当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应力求满足三个“有利于”的需求,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应立足于发展学术事业本身,而不宜把一个时期的“导向”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那样的结果可能导致评的主要不是学术水平而是非学术因素了,或者只在“导向”学术奖了。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社会实践和时间老人是最好的见证人。今天看来,大概很少有人会反对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在近半个世纪前提出的“人口论”的真知灼见,然而马老的“人口论”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不仅没有获特等大奖,反而被戴上了一顶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的反动权威帽子,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狂风暴雨般的批判。总结历史教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把学术问题政治化了,在于马老的学术观点和当时的最高“导向”是相悖的,以致没有那家出版社敢于出版马老的著作,也没有哪家刊物敢于发表马老的文章。另一方面那些批评马老“人口论”的文章和专著则因和“导向”相吻合不仅可能获奖,而且可以大量出版和发表。类似这样的学术公案,今天已经成了尽人皆知的惨痛历史教训。


同样的例子还发生在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先驱孙冶方的身上,他的正确经济学主张因和当时的政治经济“导向”相悖而遭到自上而下的严厉批判,当然也谈不上获得什么大奖。现在五卷本的《孙冶方全集》已经出版(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10月版),人们从中可以看到他的经济改革思想在当时确实处于学术研究的前沿,是理应获得最高学术奖的人选,现在经济学界也有以孙冶方命名的评奖活动。笔者以为,避免学术问题政治化本身就是对孙冶方的最好纪念。


罗荣渠教授提出的“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多样性统一史观的中国化,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然而他在1989年发表的《论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的文章虽然获得了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优秀论文奖,但还是有人指责他的文章有着什么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


可见即使某些评奖机构抵制了学术问题政治化的干扰,对于那些试图挥舞这一杀手锏之辈仍不可不防。对政坛颇为老道的一些人清楚地知道,要在学术上将人一棍子打闷的便捷手段,在我国莫无过于贴上“八分邮票”(现在该六毛或八毛了)告个状,说某某人、某某文章有“政治性错误”,这就足以使一篇优秀学术文章被束之高阁而落榜。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缺少创见的人云亦云论者、高唱“yes  men”者(唯唯诺诺的人)、“大批判专业户”(有的课题紧跟“风向”以“批判错误思潮”为名立项收集整理学术问题上纲上线)比较容易入选,他们获得项目、经费和奖励,名利双收,而有真知灼见的学术著作和文章则往往落选。这类情况既存在于某些学术评奖中,也存在于职称和学位评定、以至高等院校选拔各级领导人选方面,在“关键时刻”往往只要一纸告状,说某某人有“自由化倾向”或其他“严重问题”,便可奏效。请问这时有哪位领导敢于来承担这个“大是大非”的责任呢。这种例子在我们周围遇到的恐怕并非仅仅一两例。


邓小平同志在被中共十五大称为“又一次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宣言书”的1992年南方谈话中的一段话迄今仍领我们深思:“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5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当然在防止一种倾向时要注意可能被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左”反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学术评奖中的关系网因素

   学术评奖中的关系网因素对于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学术评奖活动不无影响。现在有人戏称存在评奖专业户。笔者不是圈子里人,不敢妄论其数量和规模。恐怕统计部门也难以提出准确的统计数字,因为并无专项统计。人们注意到每当评奖或评审活动开展时刻,来自四面八方的参拜者趋谒这些“评奖专业户”进行疏通、施加各种影响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的。鉴于利益驱动等因素的制约,迄今我国新闻媒体尚未曝光学术圈子里的行贿受贿丑闻事件。


所谓学术评奖中的关系网因素,绝非指大部分参与学术评奖的专家都是网内人士,也非大多数学术评奖中都存在关系网,而是指在某些评奖活动中,受到了某种关系的影响,并进而企图影响评奖活动。设想如果某家出版单位为某名流出版专著或全集或文集,而该名流又运用自己在评奖中的优势地位为这家出版单位说好话,那算是一种什么现象呢?


再如学术评奖队伍应当提倡五湖四海、八方汇贤,广纳专才,避免专家面过窄、评奖圈子过小和评奖人员“任期”过长的现象。而在某些学术评奖活动中,有的评奖关键性人物成了“常委”,而“常委”们对彼此之间的“关系”人也不陌生。有的高等院校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高潮中,采取两校间博士生导师的博士生学位学术评语相互评议或参与、主持答辩的简便做法。甚至单位授意申请评奖人或申请高级职称人员自寻评审人,以至起草了评审草稿由评审人签字的情况,也不少见。实际上这些给评奖或评审的“公正、公平”带来了潜在的不利影响,如何避免这类情况发生,是开展健康的学术评奖中需要注意的。例如给“常委”规定一个不得连任的时间表或者其他的制约措施,这样做也是为使某些评奖人免受不白之怨。再如绝对避免被评审人和评审人之间的直接联系,一旦发现便取消被评审人的申请资格,也取消评审人的评审资格等。


还有一种情况是个别“权威”一连参加了几级评奖或评审委员会的学术权力核心,为了爱护这些权威,我们也应当从机制上避免出现这一现象。至于他本人以此为荣,有常委瘾和领导癖则另当别论了。例如某名牌高校有的专家既是国务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组的成员、又是学校学位委员会的负责人、也是跨系学科评议组的主持人、还是一个系的学术评议委员会的召集人,难以设想这种集四级评议负责人和重要成员于一身的做法,不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如果发现这样评议人员不能公正、公平地行使职权,那么该由什么样的机制来监督呢?

               

在我国学术界,历来门户之见根深蒂固。不过,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关的同类专业里存在师承关系是很常见也很正常的,问题是这种师承关系不应干扰学术评奖中的公正和公平,而且一般说来,要特别注意遵守回避原则。对于学术界那些权威知名人士来说,遇到这类问题时尤望自律、自重,以免影响权威形象。


(三)学术评奖中的专家所长难以满足评审需求的因素

参与学术评奖的人数是有限的,而申请参评的著作、论文、作品的专业范围相当广泛。这里有一个专家所长的客观局限性和适应参加学术评奖专业内容广泛性之间的严重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专家学者、博导、权威等评奖成员务请保持头脑的高度清醒,千万不要被专家教授、博导、权威等称号冲昏头脑。


事实上,一般所指的专家只能是某个专门研究领域或课题的“专家”,专家之“专”绝不意味着什么都懂,更不是专家万能。通常我们所说的博士,是因完成了在高等学校学位课程并且通过了博士学位论文而获得了博士学位,而他所学的课程是有限的,博士学位论文则通常是在某一课题上的深入研究的成果体现,并不意味着是博士就什么都“博”的万能博士。博士导师虽然是博士的导师,但是也不意味着在某个专门研究课题上就一定比从事该课题研究的博士更专些。


在我国的专家队伍里,不乏在好几个领域内都功绩卓著的杰出人才,但是毕竟很少。在20、21世纪之交的当代世界里,万能博士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全天候”博士或博导,中国、世界罕见。即使美国《时代》杂志在跨世纪之交盛赞20世纪科技伟人爱因斯坦时,也不认为他是万能的。既然评奖专家的专业特长并不是无所不包的,那么面对一个涵盖面广的学术评奖的众多申请对象,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

               

有人会说,我们不是有同行专家书面评议吗?谈到同行专家评议,即使充分排除了关系网因素,还有一个专业或者专长对口不对口的问题。例如语言学和文学在一块评议,而语言学专家不一定熟悉文学。何况文学领域、语言学领域里又有许多分支。再如历史学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史学史等不同领域,在九十年代中期仅仅挂靠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的全国性涉外学术团体就有像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等16个。就美国史来说,又可细分为若干研究领域和专题,你是美国近代史专家则在美国现代当代史领域不一定是专家,你对美国的外交史和国际关系史精通,但是不一定熟悉美国的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宗教史、史学史。世界史在综合性的学术评奖中,历来势单力薄,进入评议决策圈子的可能更是凤毛麟角。而世界史权威本身虽然知识渊博、优势明显,但并非样样皆精。


评奖是个苦差使,往往在短短两三天内快速集中审读几十、上百份参评材料,这时候在相当程度上与其说主要看著作和论文的学术水平,不如说在相当程度上看申报材料的写作水平了。因为事实上专家、权威在所看的那些材料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他不懂或不大懂的。在这种情况下评奖专家实际上评的是什么呢?如何摆脱这一困境,一方面要求尽量缩小评奖专家专业对口上的差距,在初评或复评时要十分尊重对口专家的评议意见,另一方面,掌握终评大权的专家们,要有自知之明,不要忘乎所以,更不能以权谋私。要有良性的专家评议的监督机制。


专家、权威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宝贵财富,专家、权威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专家、权威的定义要严格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被人们尊敬的评奖专家更得十分谦虚谨慎才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否则有可能造成误判,带来不应有的损失,也于专家自身名声不利。这类例子随着学术批评的健康展开,我们在报刊上已经看到一些批评文章,指出了个别全国顶尖级学术权威就他所不熟悉的研究领域发表学术见解时闹出常识性笑话的事例。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名人和名言》中说得十分透彻:“我们的知识很有限,谁都愿意听听名人的指点,但这时就来了一个问题:听博识家的话好,还是听专门家的话好呢?解答似乎很容易:都好。自然都好;但我由历听了两家的种种指点以后,却觉得必须有相当的警戒。因为是:博识家的话多浅,专门家的话多悖的。博识家的话多浅,意义自明,惟专门家话多悖的事,还得加一点申说。他们的悖,未必悖在讲述他们的专门,是悖在倚专家之名,来论他所专门以外的事。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或事业。名人被崇奉所诱惑,也忘记了自己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或事业,渐以为一切无不胜人,无所不谈,于是乎就悖起来了。其实,专门家除了他的专长之外,许多见识是往往不及博识家或常识者的。”“这病根至今还没有除,一成名人,便有‘满天飞’之概。我想,自此以后,我们是应该将‘名人的话’和‘名言’分开来的,名人的话并不都是名言;许多名言,倒出自田夫野老之口。这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分别名人之所以名,是由于那一门,而对于他的专门以外的纵谈,却加以警戒。”


(四)学术评奖中的权威等级因素

现在新闻媒体中在介绍某某人时习惯冠以专家、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甚至博士后等头衔,似乎这样一来,含金量就增加了,份量就重了,比起那些没有这类头衔的或者少于这类头衔的人来说,好像就上了一个档次。从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的角度看,突出这些身份无疑能引起读者或观众更多注意,你看,请出了重量级学者,这看似无可非议。可仔细琢磨,在学术问题上本应人人平等,既不以官衔论高低,也不以权威或名声论上下,大人物、小人物、有名人物、无名人物应一律平等。现在这种在学术上的不平等现象往往有形无形地是通过宣扬这种桂冠来示意的。


笔者注意到像美国权威的《美国历史杂志》这样的世界闻名刊物上的文章是不署作者的职称、职务和学衔的,只刊登作者的单位,这实际上是学术平等在署名问题上的具体表现。因为学术评论或评奖评的不是你的职称、职务、学衔和知名度,而是你的学术著作和文章本身。

               

这里笔者冒昧进言,当今一些报刊在各种场合称某人为教授、研究员还不过瘾,还要再加上了博导的头衔,以示与教授的区别,似乎博士导师意味着比教授高上一个等级。这些年来,弘扬博导头衔之风不仅没有淡化,而有且愈演愈烈之势。个中原因与争夺项目大战、基地大战、高校合并大战、评奖大战、梯队结构年轻化大战、博士授予权大战、排名大战,不无关系,与博导(以至要细细区分属于第几批博导)特贴、“九品中正式”教授特贴、住房分配规格等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相关。在国外一些国家拥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博导并非为教授所独占,研究课题对口的副教授,同样也可以是博导,就是说博导并非一个高于教授的学术等级。博士后在美国,通常是在研究机构里继续从事研究的“待业”或深造的博士,并不意味着博士后比起博士又高一个等级。


在我国某高校就闹出了这样的笑话,一位出国进修期间还不是名副其实的副教授(但对外称副教授),也不是博士(只是学士),在国外也没有取得博士学位,却自吹是“博士后”,究其心态,恐怕认定“博士后”比博士还高的了,无怪乎以此“包装”,岂不风光?


其实衡量一个人的学术水平不应以职称和学衔论高低。笔者绝非对大多数教授和博士导师不敬,只是说绝大多数教授和博士导师之所以受到广泛尊敬主要是因为他(她)们的学术成果,著作、论文和教学水平显示了他们的真才实学,而不是因为他们有了这个称号。然而确实也有被人称之为草包教授、冒牌教授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教授也好、博士也好、博士导师也好,学术水平确实参差不齐,人们只能透过他们的著作和论文评论看出其真实学术水平。


此外,没有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头衔的杰出的富有创见的人才并不少。大家知道,人们十分景仰的大学问家钱钟书先生不是博士导师,而他的女儿钱媛教授是博士导师,按照博士导师高于教授的简单逻辑应该得出钱媛的学问高于钱钟书了。至于那些自学成才的杰出人物在中国有华罗庚等人,在美国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们或者没有上过大学或者大学没有毕业,华罗庚在数学界的学术地位屈指可数,比尔·盖茨的微软“王朝”今天领导网络时代的新潮流,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了。


设想如果在学术评奖中过分强调那些职称、学衔因素,岂不让华罗庚、比尔·盖茨在初选时就要落榜?如果在评奖中有意无意突出了权威等级因素,在对于一位权威和一位非权威的评审之间,往往就会有意无意地发生不利于非权威的倾斜,个中原因之一是权威水平一定高出一筹的“印象”分在起作用;而且如果权威落选和非权威落选的“后果”分也是不一样的,人们担心权威落选的震动要比非权威落选大得多,这自然又是有利于权威的。要之,“不拘一格降人才”是我们的选贤标准,离开了这一条,我们在评奖中的“公平、公正”就很难贯彻得好。


(五)学术评奖中的年龄制约因素

有人说现在年龄是个“宝”,说的是现在年龄因素对于谋职、提升、离退休、下岗、住房都是个“坎”,是各个部门和单位为了不同的需要而经过精确测算后隆重推出的政策线。你在“坎”内还是“坎”外大不一样,有时甚至关系到个人和全家的命运,尤其在今天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年代里,年龄因素就更加重要了。无怪乎有人在精确计算差一年将会损失多少钱,或者说一定要“站完最后一班岗”。在为了一定目的而设立的评奖活动中,规定必要的年龄限制无可非议,我们总不能规定青年评奖活动的年龄可以超过50岁。显然一定年龄段的评奖活动只能显示评选当年该年龄段的学术成果与水平。然而问题也会相应发生。


设想北京大学规定教授职称退休一般年龄在65岁,而北京师范大学规定的教授退休年龄则一般在60岁,现在组织项目评审单位规定必须是在职教授才能申报参评或立项的项目,这样岂不在年龄规定上又发生了北师大教授吃了亏的问题,笔者耳闻北京一所名牌大学在评最早两批博导时发生这样的怪事,一位在中国文学史等研究领域卓有成就的知名教授在第一次参评时被卡了下来,据说是“年龄小了点”;然而到第二次参评时又被除名,理由是“年龄超过了”。真是滑稽到家了!可见年龄真是个“宝”了。在这里学术水平显得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你抓得住难得的“机遇”,当需要你年龄小点的时候,你的年龄千万别“过线”,当需要你年龄不要太小的时候,你千万要“达标”。否则,职称、学科带头人、获奖、住房等就没有你的份,至于经济损失更是需要请统计学家来仔细算算的。其实最大损失还是这所学校和学术事业,因为是人为因素而不是学术因素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学术带头人,这是学校、学术事业的悲哀!


显然,过于强调年龄因素的结果,有可能是最终损害了学术事业,因为学术事业的发展不是人为“拔”出来的,不能搞短促突击,急于在一个早上造就一批顶尖人才,“大树特树”已被证明在政治上是危险而不可取的。急于树才,在学术上恐怕也是不可取的,千万别搞泡沫学术、泡沫人才、泡沫工程。我们必须反对那种固步自封不给年轻一代创造机会扼杀人才脱颖而出的做法,我们也要防止那种企图一步登天的急躁病。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既有二、三十岁时已经扬名者,也有七、八十岁磨剑成功者。


在学术问题上既然不以年龄大小论高低,怎么到了学术评奖时要在年龄问题上设置过多障碍呢?在北京某名牌高校两年前推出一项规定,重奖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但是规定退休教师讲授基础棵的不在参评之列,这是一种明显的年龄歧视了。现在这所学校有了一些改进,在奖励科研论文上,采取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一视同仁的做法。


(六)学术评奖中的指标分配因素   

在我国某些评奖活动或学术工程习惯用数字来表示,例如各种各样的百人工程,百项、百所、百部、百篇之类。这里提出了是宁缺勿滥还是宁要凑数的问题,是否都一定要一百才达标呢,如果是九十几或者八十几行不行呢,如果一百多又可以不可以呢。这种按照指令性计划指标办事的做法在经济领域已经吃够了苦头,在政治领域带来的灾难更是有目共睹(按比例划右派等)。学术评奖不同于商品化的抽奖大赛,这类大赛可以而且必须事前设定名额公布于众。但是如果在学术评奖中过分强调了指标分配,那么有可能导致不够水平的上去了,因为“不上白不上”,够水平的则由于没有指标上不去。高校教师们目睹了每年一次的职称大战。首先各单位为力争有足够多的指标而战,接着各单位为在指标内瓜分名额而战,其结果与其说是评学术水平,倒不如说很大程度上评各单位的综合平衡能力。然而表面上看,似乎是相对平衡,自圆其说了,而带来的是一连串说不明、道不白、讲不清的矛盾。突出学术评奖中的指标分配的做法很难说是实事求是的,至少是没有把学术水平本身放在首位的表现。


(七)学术评奖中的行政干预因素

广义言之,上举指标、年龄因素实际上也属行政干预,为了看清行政干预的负面影响,这里再单列申述之。现在的学术评奖有政府行为、也有企业赞助民间学术团体操办、或学术事业单位举行等不同类型,其中都免不了有不同类型的行政干预和政策倾斜,但是这种行政干预或政策倾斜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妨碍学术评奖的公平和公正。


一个明显的事例是,大凡开展学术评奖或评审时,总要策划出一些条条框框来,而这些条条框框几乎在娘胎里就可以窥测评奖的大体结局。这些条条框框订得无懈可击倒也罢了,问题是经过不同权威机构正式公布的某些评选条例本身存在着令人难以琢磨的疑问。


人们早已提出的一个老问题,迄今仍未能有令人满意的解释:“量化总比不量化好”。现在量化评估法不仅在学术研究领域,而且在教学评估体系中,此外还推广到基地、项目、学校的排名等方面的评估上,这些评估的结果直接涉及各个单位的切身利益,谁也不敢怠慢。强调学术评估的量化果真那么准吗?强调学术评估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后果呢?学术质量或教学质量绝不是用数学百分比能衡量准确的,一门富有创新意义的课程或著作、论文,在量化标准里所占的比例是有限的,即使得到该项最高分,也会被淹没在样样平平而缺乏创新的综合平衡总体实力中。样样平平固然不错,但创新更是难能可贵的,在这样的量化指标体系下,创新人才怎能涌现呢?


有的学校为了鼓励学校文科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规定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均有较高额的科研成果津贴,如在学校认可的C类期刊上发表一篇文章可获奖1000元人民币,这当然受到广大教师的欢迎,因为有总比没有强。但是操作起来却引来了一堆涉及奖励公正的难题。按照学校的通知,列出A类的期刊3种,B类的22种,C类的约474种(我的粗略统计)。凡是在学校没有认可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算。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奖励优秀或比较优秀的学术文章呢,还是奖励教师发表在哪家刊物上呢?因为单是九十年代中期上海图书馆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刊资料索引中涉及的期刊就有2000多家。现在已有不少人相互进言,以后不要给学校没有认可奖励的期刊投稿了。还听说有人准备和编辑商谈,不要稿费,只求发表,因为一旦发表,可以拿到千元,比稿费要多得多。更奇怪的是在学校规定的474种C类期刊中一些全国知名的期刊并不在其列,例如一些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首届全国百强社会科学学报也不在其列。问题还在于在学校公布的三类期刊上发表的是否一定是好文章?发表在其他刊物上的一定比发表在有奖金的三类刊物上要差?这方面的例子可以举出的实在太多了。


学术评奖或评审的不良行政干预的一种典型表现是地方保护主义和单位保护主义,使得弄虚作假、学术腐败现象在地方或单位有形或无形的保护伞下得以猖狂于一时。令人恶心的是,这些活动是在重视知识、重视人才、创一流大学的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利用地方和单位的权力来进行的。

 

这里还要提出,现在有些现任或卸任的行政领导人直接插手参与学术评奖、评审活动,或者直接挂名编著学术著作和大型文献资料工具书,这种现象日益增多,令人担忧。如果行政领导人员确有专长、确系专家,另当别论,即使如此,也不必在学术场合突出强调某人的行政职务。只是某些出版单位或主持评奖、评审单位,恐怕另有所图,他们清楚,学术和权力结合的效应是一介书生所不具备的。此外,现在许多学术刊物由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主编或主任之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据说是为了加强领导。我不清楚,一个学术刊物究竟由著名学者权威来担任主编更好呢,还是由身兼数职的行政领导人来挂名好。如果现在谁有权就该是谁来挂名领导学术刊物,那干脆不用叫学术刊物,而改名叫权术刊物好了。这里附带还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某学者本人是行政负责人又是刊物主要负责人,那么他的文章在自己领导和主持的刊物上发表,又该有什么样的监督机制呢?


(八)学术评奖中的利益驱动因素

利益驱动涉及名和利两个方面,如果学术评奖既无名也无利,大概难以成风,更难形成产业。学术评奖名利驱动中的名和利难分难解,是一对孪生兄弟,物质利益驱动和学术评奖中的商品化倾向,使得学术评奖的公正和公平性受到严重干扰。现在一旦获得某个奖项,拿下某个项目,通过某项工程,少则几千几万,多则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这种对于过怕了“穷社会主义”、渴望尽快致富的某些人具有巨大的诱惑力。至于“名人”、“名牌”效应的无形资产更将是受用不尽。又由于个人的名和利直接涉及地方和单位的名和利,地方和单位在科教兴国中离不开知名专家、精英人才,而知名专家、精英人才离开了地方和单位的营造和保护,即使有再大的真才实学也难迅速扬名。如果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形成了相互利用和保护的“利益集团”,那必有共同的利益驱动在起作用。为什么有些已被新闻媒体充分揭露的假冒伪劣学术作品的炮制者不仅逍遥法外,而且仍然得到个别单位的事实上的保护?


去年全国和部分省市的政协会上,“学术腐败”成了一些委员议论的热点。《南方周末》披露了委员们列举被玷污的象牙塔里种种“令人恶心又痛心的”的表现,如:“‘为学术’的非学术活动猖獗,学术被金钱、权力污染。无论博士、硕士还是博士后的建点或导师的遴选,评估尚未开始,背后的非学术活动便早已几乎半公开的展开,活动者或者登门馈送,或美其名曰请专家讲学,对讲学的专家给予超乎寻常的接待,花费常常高达万元以上;原来是学而优则仕,现在是仕而优则学。有职有权者利用公款出书,出了书,评职称便有了资本,又可参加评奖,有了奖项,便可作博士导师,拿政府津贴,甚至成为‘有贡献的专家’;‘仕而优则学’,花钱不但可以买假文凭,也可以买真文凭;领导同志挂名,通过自己从未问津的科研工作沽名钓誉。”(2000年3月24日2版)


上述表现说的是评职称活动,如果将评职称换成评奖不也是十分贴切吗?请问这种腐败现象如果没有地方保护主义或单位保护主义为之张目,怎么还能听之任之呢?笔者最近拜读武汉大学历史系刘绪贻教授《“百年树人”关系民族前途》的文章,深有同感。刘绪贻教授说:“凡是在高等学校工作的人,早已感到近些年来高等学校的假冒伪劣事物已有泛滥之势。学位、学衔、学术职称、荣誉职称,甚至课程和科研成果,几无不为假冒伪劣所污染。”“足见提出‘高等教育也要打假’这个问题是有相当根据的。”(《学术界》2000年第2期)笔者相信主管部门对于这些腐败现象应是一清二楚的,问题在于怎样还高等学校学术殿堂之净土。高等学校的“三讲”或者什么讲,如果不触及这类群众深痛恶绝的问题,还谈什么讲正气!


(九)学术评奖中的裁判员和运动员一身二任

从根本上说,学术评估和评奖是没有终身或最高裁判员的。如果一定要有裁判员的话,那么它的名字叫社会实践和时间长河。检验学术是非曲直的根本标准是经得起时间反复检验的社会实践,而不是各种等级和名目的学术评奖中的学术权威和领导拍板。回想1948年瑞士化学家保罗·米勒因发现D.D.T.含有的剧毒能有效地杀死害虫而获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但事隔14年后,1962年美国学者雷切尔·卡逊出版了《寂静的春天》,分析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被广泛使用的D.D.T.杀虫剂,既杀死害虫,也杀死害虫的天敌,破坏了生态的平衡,导致动物畸形,性别失调,以及人与动物的免疫力下降。1970年西方国家纷纷明令禁止使用DDT。


经济学界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而不顾及生态环境的主张也曾盛行一时,随着生态恶化等弊端的显露,主张社会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便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理解和接受。这些认识上的变化,启示我们学术成果的审定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以为靠几位专家权威的鉴定就可以盖棺论定。至于为了学术是非而诉诸法院,祈求司法判决,而个别法院居然敢于裁决学术是非,更是荒唐。因为学术问题不能靠司法裁决来判明是非,而且在司法不公正的情况下,往往学术让位于权钱较量而为学术骗子提供某些可乘之机。

   

为了维护学术评奖或评审活动的公正和公平,学术评奖的裁判员和学术评奖的运动员这两个角色不宜一身二任,应当建立必要的回避制度。这样既是维护公正和公平的需要,也为了保障裁判员本身的信誉,这个道理是不言自明的。设想一场球赛,你本人是运动员,同时你又身兼裁判员,你如何执法呢?由于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在学术评奖和学术评定过程中,这种越规之举,相当普遍。因此,需要规定回避规则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如果本人是裁判员(评委主任等)又是必须参评的运动员,则需有特别的制约措施,否则将会使组织评奖或评审工作带来很大困惑,将有损学术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今年6月上旬以来,围绕长江读书奖开展的一场学术评奖规则等问题的辩论,就涉及裁判员和运动员一身二任这个重要问题。


(十)学术评奖中的公关宣传因素

在开展学术评奖或学术成果评审之前及整个过程中,刻意运用关系网和手中权力发起宣传炒作,进行公关游说,显然是不正常的非学术因素,它严重干扰了学术评奖的健康开展。有人在揭露这方面的腐败现象时戏称,与其说是评职称、评学位授予权、评基地或项目、评奖项,倒不如说是评公关能力之大小、关系网的覆盖面之程度以及经济实力的强弱。如果在评奖、评审等活动中对此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机制绝不能由评奖机构自己来监督),就难以确保公正和公平了。


笔者以为我们应当悉心培育学术评奖、评审的良好环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上到下,从高等院校到研究机构,从图书出版部门到新闻媒体,以至宣传和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关注学术书评的开展。有了这个良好的土壤,我们的评奖、评审活动才会有良好的基础。开展健康的学术书评需要有求索真理的精神、学术自由的精神、学术平等的精神和学术公正的精神,归根到底是实事求是的精神。如果把书评当作获奖的“敲门砖”,无异于一种“公关”手段,不是健康的学术批评。目前我国的书评数量亟待充实,书评队伍需要扩大,书评质量有待提高,书评氛围应当改善。以书评数量为例,不妨把美国权威的<<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和我国有影响的《世界历史》书评数量作一比较。1992年秋季号至1998年春季号共23期<《美国历史杂志》(每年4期),发表的文章共269篇,书评(含少量展评、影评和研究评论)共4230篇,平均每期文章11.7篇,评论184篇,评论为文章的15.7倍。而《世界历史》的同时期(双月刊)统计,共发表文章507篇,书评和综述共142篇,33期平均每期文章15.4篇,评论和综述4.3篇,后者只占前者的28%。这表明在我国历史学界书评的声音还相当微弱,书评的开展有待大大加强。

 

 随着网络时代的悄悄来临,网上学术评奖、网上学术评论活动已经开始兴起。鉴于以往一哄而起的经验教训,从一开始就重视网上规范极为迫切。无疑网上学术活动开辟新的视野和天地,冲破了只有“学者”、“专家”才能登台讲话的世袭领地,使得三教九流、下里巴人都可在网上畅所欲言。但是网上评论也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课题。网上评论实际上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某种程度上它更难以规范化。它的积极效应无疑应该保护和发扬,它的负面影响则同样应该尽力避免。那种匿名进行谩骂、人身攻击式的“评论”,情绪化的发泄,绝非健康的学术批评。网站和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有责任对学术垃圾进行清理。鲁迅说得好:“辱骂与恐吓不是战斗”,这是参与学术评论的人需要注意的。


(十一)学术评奖中的暗箱操作

   学术评奖或学术评审的不公现象的表现之一是暗箱操作,因为它直接违背公开原则。没有公开,难免人们质疑公正和公平,所以公开是公正、公平的必要前提。在暗箱操作下,那些非学术因素的干扰活动往往相当猖獗。但是学术评奖或学术评审不是群众性的选举投票,它毕竟要有必要的保密规定,这也是为了保障公正和公平,不能把在评审委员会内讨论意见的保密规定和暗箱操作相混同。然而个别熟知这类区别的人,往往巧妙地利用这类保密规定更加隐蔽的进行实质上的暗箱操作,却是我们应当警戒的。


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不止上举诸端。笔者仅就见闻所及,缕述一二,意在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大可不必对号入座。何况这些消极因素绝非存在于所有的学术评奖中。规范有序的评奖活动对奖掖人才,推进学术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不须费辞。笔者认为学术评奖中的问题,既反映我们的学术评奖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又说明某些腐败现象已经逐渐渗透到历来被认为是净土的学术殿堂。而利益驱动,权、钱、名的相互勾结,使这种现象更加难以清除。学术评奖确实有其积极作用,某些必要的学术评奖活动在有关部门的严格管理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有效的监管机制,仍应有序开展。但是随着学术评奖中非学术因素的侵蚀,学术评奖活动有泛滥之势,其负面影响也日显增大。现在某些有真才实的学者拒绝参评,有些人则千方百计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为获奖而包装。弄虚作假之风盛行、学术腐败滋长,已经到了冷静反思的时候了。


笔者呼吁学术评奖之风应当缓行!学术评奖活动应当淡化!

    

 写于2000年8月8日,修改于2000年8月12日


(说明:本文首发在中华读书网,2000年8月8日www.creader.com中华读书网“百位学者谈长江读书奖风波”(74)。同时以《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为题收录于在《学术权力与民主----“长江〈〈读书>>奖”论争备忘》,第353-373页,鹭江出版社,2000年8月版。《文摘报》2000年10月15日第5版摘登论点。黄安年 2001年3月19日〉

[补充说明:本文2001年3月19日在《学术批评网》(www. cacriticism.com)学术规范栏目发布,2001年11月17日《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学术规范栏目再次发布。《学术的境界》、《历史时空》、《春秋》等网站转发。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学术问题评论/2002年4月22日发布。黄安年]

学术交流网(www.annian.net)/学术问题评论/2002年8月22日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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