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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开会,两名副省长受处分

2017-01-08 时代红旗

 鲜见公开报道的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又开了一次。 

据新华社12月26日消息,政治局常委会12月22日听取国务院关于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的汇报。 

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规格之高、决策能力之强,不言而喻。但是,据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了解,将两家违法企业摆上会议议程的情况却十分罕见。

不多见的常委会

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在公开报道中并不多见。而且,没有等到晚7点新闻联播首发,而是通过新华社即时公开文字报道,这更不多见。 

再回到两家违法钢铁企业上,会议罕见即意味着高度重视。而且,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了解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开会前一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专题研究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和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

就在一个月前,11月23日,李克强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专门部署,对钢铁煤炭去产能过程中个别不守规矩、偷奸耍滑的企业,“国务院要派调查组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李克强在会上说,“对于那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产能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和地方,该表扬就要表扬;但对于那些顶风违规、想要火中取栗的个别企业,要抓典型、严肃处理,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近一个月后,在听取对两事件所涉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汇报时,李克强说:“这些过剩产能,包括更加恶劣的‘地条钢’,完全不符合国家标准。但一些地方根本就没有拆除,只要价格稍一回升立刻‘死灰复燃’!”

总理“厉声强调”,在当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回升的大背景下,一定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几个典型”,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确保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推进。

两名副省长受处分

众所周知,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推进去产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向政治局常委会的汇报中指出,这两起事件暴露出在去产能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严重失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不力、未按规定上报、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严肃党纪国法,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两起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和严厉问责。

其中有一条问责措施便是给予两位副省级官员的,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被行政记过、河北省副省长张杰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为什么政治局常委会点名处分的是这两位副省长呢?

公开资料显示,马秋林在今年5月成为江苏省副省长,此前在石油化工领域任职30年,先后领导过扬子石化和江苏国信两个大企业,而从企业老总直接升任副省长,在全国也并不多见。江苏省政府官网显示,马秋林是排名第五位的副省长,他分管工业、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通信、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张杰辉担任河北省副省长已经六年多了,此前曾担任过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含国防工业)、国土资源、环保、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不难理解,两位副省长都因分管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而被问责。

自上而下的问责

此外,江苏、河北两省分别对111名责任人和2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河北卫视新闻联播此前报道,河北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提出的问责处理意见包括: 

给予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高俊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周军堂行政记过处分。

分别给予秦皇岛市政府市长张瑞书和秦皇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薛永纯、秦皇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志民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分别给予昌黎县县委书记刘学彬、昌黎县县政府县长赵菁英、昌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忠义、昌黎县县政府副县长庞印宝和其他8 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免职和行政降级、留党察看处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罪的安丰公司法人代表张庆坡和副总经理张永朋立案侦查;给予安丰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张庆敏,安丰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王波,安丰公司副总经理张庆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法定程序罢免总经理张玉春市人大代表职务和董事长张庆敏县人大代表职务。

河北省的问责范围囊括了厅级、处级、科级干部。

江苏省在今年7月底开启了自上而下的问责程序,华达公司所在的新沂市对瓦窑镇镇长、市发改经济委、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

对瓦窑镇党委书记林秋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瓦窑镇镇长钱胜利、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峰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市发改经济委分管负责人杨镇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对市环保局副局长刘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其中,钱胜利、高峰2名科级干部,涉嫌渎职,于8月17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徐州市纪委对新沂市相关处级领导也启动了问责程序。

紧接着12月初,江苏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制定“地条钢”违法生产问责工作方案,并立即向13个设区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迅速对“地条钢”生产问题开展问责的紧急通知,启动违法生产“地条钢”专项问责工作,有关市县也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基层领导干部开展问责。 

12月20日,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刊登了最新的问责情况,除涉嫌违法的华达钢铁公司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江苏省内从新沂到徐州再到江苏省,多层级干部被问责:

省委、省政府已责令徐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新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新沂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

对徐州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和新沂市委书记追究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新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出免职处理。

徐州市及新沂市的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

对省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省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给予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政纪处分。

正如党中央国务院指出的,要通过对两起事件的查处,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推进。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

撰文丨邢颖  编辑丨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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