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巨贪王守信被杀或是一起冤案
来源:北门翠竹 作者:sdjb
看完《《人妖之间》中的女巨贪王守信被处决组照》一文,我立马有种感觉,这个巨贪或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为什么有此感觉呢?首先,转载该文的是杨国选,对于文痞的文章我通常从反面理解;其次,《人妖之间》的作者刘宾雁也不是好鸟,此人曾多次公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7年被开除党籍。当然,仅凭这两点不足以说明王守信是被冤杀,我们还得靠事实说话。
据媒体披露,王守信乘文革混乱之机,靠投机钻营,打击干部群众,“造反”上台,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经理。上台后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不择手段地大量鲸吞国家财富,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
在上世纪70年代,贪污50多万元绝对属于巨贪。按理讲,贪了这么多钱,王守信应心存愧疚,讲些“对不起党和国家”之类的话,可自始至终她都很强硬,审判前被押出时一直高呼:“我是无罪的!你们才有罪!”、“我要为真理而斗争!”,使“一些法警迅速围拢上去,制止她叫喊,并临时改变绕场一周的路线,急速将她押到审判台前”。
当她听到死刑命令时,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气壮如牛,高喊:“共产党人是不怕死的!我是为真理而死!”“你们都是修正主义分子,我死也不服你们!”,迫使“三名法警疾步上前制止她。两人在她身后重新把绑绳勒紧,一人在前面用手掐住她的喉咙,不让她喊出声音”。直到行刑前,她都不愿下跪,如果不是被强行按压,估计会站着死去。
一个文革巨贪,不仅视死如归,而且高呼“为真理斗争”、“死也不服你们”,搞的像革命者就义一样,为啥那么嚣张?蹊跷之处必有疑点,王守信死不服输的原因,很可能是她因文革而被冤枉。
关于这一点,从她贪污的数额能看出一点端倪,媒体说“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这意味着从1971年11月到1978年6月这100个月的时间内,她每个月都要贪污5077元,即便按缴获的赃款算,每个月也要贪污4133元,而她的职务仅是县燃料公司经理,虽然该职务是个肥缺,但每月贪污这么多钱,还是很惊人的,以至于难以置信,因为我一直都在怀疑,一个县燃料公司,每个月的往来现金到底有没有4133元?
另外,以前最大的面额是10元,41万巨款至少有41332张,这么多钱她如何存放,为什么那么多年从未露馅?更重要的是,既然王守信靠打击干部群众上台,为什么她一直在打击别人,而没人打击她?要知道当时的群众是很牛的,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只有事实确凿,无论多大的官,随便贴个大字报,就立马倒台。一个小小的县燃料公司经理,王守信有何德何能,竟一手遮天达7年之久?
有人会辩解说,文革时很乱,一切皆有可能。可既然文革那么乱,领导干部那么腐败,为什么党中央副主席王洪文想喝点小酒,都只能买人民大会堂招待后的剩酒?为什么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喝点茶叶、吃点饭都要自己付钱?
可见,王守信很可能是因文革中紧跟毛泽东得罪了某些人,才在1978年被逮捕的,因为不把毛派干部杀掉,改革派就无法上台,也就不可能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了。当然,政治斗争只有成败,没有是非,真相到底如何,反正王守信早死了,我们已无法追根溯源,只能厌倦叹息,感慨世事的无情了!( 20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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