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毛泽东与江青的两个误传
一是有传闻说,江青是第三者,是她造成了毛泽东与贺子珍的离异。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由于斯诺访问陕北后写成的报告文学《红星照耀着中国》在中外产生的巨大反响,延安来了不少中外记者,并与毛泽东接触较多。贺子珍对毛泽东过多地与史沫特莱等外国女记者接触难以理解,甚至以传统的文化观念来要求毛泽东,认识上的差距和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引起了他们夫妻情感逐渐破裂,最后导致贺子珍离开延安,铸成了他们的爱情悲剧。江青是贺子珍离开延安近一年后才与毛泽东结婚的。
二是有传闻说,中央政治局对毛泽东与江青的婚姻有“约法三章”。实际根本没有此事,因为,当时中央政治局大多数成员都不在延安。如周恩来、王明、博古等在武汉、朱德、彭德怀等在太行山,王稼祥在莫斯科,延安只剩下少数政治局委员,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为此开会。历史的真实是这样的:据王朝柱介绍,在张闻天的回忆录中提到,当时作为党的总负责人的张闻天曾对毛主席说,有人对主席和蓝苹(即江青)的事有看法,要主席慎重。主席听了非常生气。他说,你管党的事,还能管恋爱?主席一气之下,就更快地与江青结婚,时间是1938年10月。
王朝柱又说,电视剧《延安颂》所涉及的史实,都经过了中央“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领导小组”的认可。
(摘自《党建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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