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祝贺可兄满血复出,宝刀未老,锋芒依旧。本文非常烧脑,需要仔细研读,希望不要吓到你。另外可兄正在撰写霍普那本《私有财产的经济学与伦理学》讲义,将作为「一课经济学」第四季主打歌,敬请期待。
这个标题可以有两种理解:1、「财产权的根本」不重要;2、「财产权」一点也不重要。众所周知,有这么一种常见的表述:经济学是价值中立的学说,它本身不表达价值偏好,也不追寻主观价值的源泉。在赞成自由市场取向的经济学观念中,也常常见到这种观点。尽管狭义的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市场中的交易行为,而交易行为又必须以产权为基础(不承认对方产权,那要不均分要不抢劫,而不会有交易)。但流行的观点是,财产权作为一种权利,属于价值领域,也属于人的主观判断领域,关于财产权的根源和正当性,经济学毫不关心。经济学只处理手段-目的之间的事情,只关心人们的满意度的提升,亦即只关心效率,有时候也会说成,经济学只做功利主义分析,这几个说法是等价的。1、根据自由市场的一般原理,私有财产权的存在,有助于广泛有效地帮助人们获得满足,所以私有财产权很有用,很重要。2、私有财产权的根本起点是什么,起点形态和产权界限是什么,根本无需讨论,它对于提升人们的满足感而言,一点儿也不重要。这就是说,经济学中流行这么一种认识:财产权的根本不重要,但财产权很重要。我现在就从上述观念中抽出两个普遍流传的具体命题,用个简单的例子推导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结果。其简单论证是:产权之所以很重要,确权之所以很重要,是因为产权的确定可以极大地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升效率。它隐藏了这么一个判断:产权是怎么来的,怎么确定产权不重要,反正只要有产权制度就能实现效率最大化。这层含义有时候也是毫不隐晦地表达出来,了解过这种观点的人应该不陌生。这种看法,就是「财产权的根本不重要」。其简单论证是:假设彼此不认为双方“拥有”各自财产的产权,则要么会出现抢劫,要么会要求平分,所以,只要自愿交易行为存在,产权就一定存在,不管交易双方是否明确表达过产权观念。它也隐藏了这么两种判断(如果大家看过类似文章,就会知道我不是在栽赃):1、如果自愿交易行为大量存在(事实上也大量存在),则说明人们认为自愿交易会带来很好的满足(否则就不会交易),自愿交易是有效率的,产权的存在有助于提高效率。2、交易之前,产权是怎么来的,怎么界定的不重要,反正交易在哪里,产权就在哪里。这种看法,也是「财产权的根本不重要」。我身边蹲着一只羊,你身边卧着三只鸡。我想吃鸡肉,你想吃羊肉。于是我们交换。在第一种意见里,效率是最重要的。也就是,最终我吃到了鸡肉,你吃到了羊肉,这个结果是最重要的。有一种方法认为,双方平分,那么两个人都吃到了羊肉和鸡肉,显然更有效率。这是shzy的理论支撑之一。如果我们认可这个道理,那么“财产权”就真的一点儿也不重要。当然,它是错误的。它错在,以为效率可以脱离交易者本人的主观欲望来客观判定。实际上,如果交易发生,其他人只能判断我爱三只鸡胜过一只羊,你则刚好相反,而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有效意见。也就是说,其实这种情况下,我只爱吃鸡肉(要不然不会把这只羊交换出去),反之你只爱羊肉。如果最终我们各自都只吃到半只羊,一只半鸡,相对于我们最初的目的而言,是不满足的。这就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问题。看得见的是别人以为的效率,看不见的是当事人自己的预期和目标。接下来,按第一种意见,不管我们的羊和鸡是偷的、抢的、捡来的还是自己养的,我们只要认定我身边的羊是我的,你身边的鸡是你的,交易发生,效率就最大化。从生活经验可知,当然是捡来的、自己养的,交易容易被彼此认可。因为偷的,抢的,如果事情暴露,其他事主会打上门来。不过生活与黑板经济学无关,我们先听第一种意见——效率才是制度的评价标准,假如它是正确的,那么显然,我想吃鸡肉,如果我能打赢你,抢过来对我来说效率最高。我打不赢你,才先会去搞羊,之后才能换到鸡肉,搞羊的过程里,当然也是首选抢劫,只有最弱的人才会去养羊,而且他的羊也会被抢走。有人会说,不对,打是要付出代价的,但我可以依主观判断说,经我计算,我认为打的代价最小,收益最大,因为交换我还要损失羊呢。有人又会说,你算错了,你只计算了你的效率满足,没有考虑另外一方的效率,但是我可以说,按此方法推而广之,任何人只要认为自己打赢付出的体力价值小于自己用于交换的物品,则抢劫效率最大,人人如此行事,不就效率最大化了?至于有的人抢得多,有的人抢得少,那是因为人的能力天生有差异,只要每个人凭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效率最大化了,则整个社会效率就自然最大化了,至于确实能互相满足的交易行为,只会严格限定在实力差不多的主体之间。而且,本身市场也是认可人的能力天生有差异,主张自由竞争,反对平均主义的嘛,所以,我这样说也不矛盾。如果有人说,按你这样讲,大家都拼命抢劫,谁来生产呢?生产上不来,怎么会有效率呢?那我说,打不赢的人去生产,打得赢的去打就好了,这同样是各人凭自己能力满足自己,按照主观效用论,人人如此,同样有效率。咦,这不是奴隶社会吗?奴隶社会哪儿来的效率?嗯,没错,主观效率中立论可以顺理成章推出奴隶社会效率也最大化。总之,按此推论,财产权可以有一点,但是它「一点儿也不重要」,跟努力锻炼身体(或其他素质),提高抢劫能力相比,它根本无足轻重。再来看第二种意见,它只强调,只要有交易,就会有私有财产制度(私有产权制度是一种实然的存在)。这当然是非常有力量的意见。按第二种意见,我们交易完了,已经证明了产权制度的存在,而且我吃了三只鸡,你吃了一只羊,吃饱喝足就好了,至于鸡、羊们的所有权是怎么来的不重要,为什么羊是我的,鸡是你的不重要,它们已经吃到肚子里了。但是,不可能交易完了,我们以后就不吃不喝了,现在鸡和羊吃完了,未来怎么办?按照这种意见,那就不用考虑怎么多,先使劲生产,只要你们两个确实一个有羊想吃鸡,一个有鸡想吃羊,那么确权交换后你们就都能提升满意度。好吧,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又各自养了一只羊,三只鸡。按照第二种意见,此时交易还没发生,产权怎么来的,怎么确权不重要,持第二种意见的人在一旁只是单曲循环一句话:快点分(确权),分完交换,皆大欢喜。现在,我们眼前有一只羊和三只鸡,我只想吃鸡,你只想吃羊,还没产权制度,更没有分配方案,怎么分最省事?那当然是我直接拿鸡,你直接取羊,不用打架,连交换都省了。大家想想,这个画面多美?而且好像在哪里见过?没错,就是从小我们在课本上看到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是gc主义的主要特征,我们都知道,gc主义是私有制消亡以后的完美世界,这样的完美世界里,财产权当然一点也不重要。好吧,第二种意见是一种伟大的意见,看似在说交易反映产权,产权的根本不重要,实际上是在说,没有了私有产权,社会会更加美好。当然,肯定有人会说我这是在诡辩,他们要说,没有私有财产权,谁会去尽力养鸡养羊呢,如何实现「各尽所能」?对不起,你们提出这个问题才是诡辩,因为原命题并不包含这层意思。当你们说只有私有财产权才会激励人们生产的时候,已经是在说私有财产权不应该受到侵犯。同时也在说应该在财货的生产起点上就建立私有产权制度,并且也自然是在说如果没有从起点上确立私有财产权,则未来交易将成空。是你们,而不是我在反对第二种意见中——私有产权的起点和正当性不重要——这层意思。而我,才是第二种意见及其推论——gc主义的接班人。还有人可能说,从生产到消费是一个时间过程,需求也是个体和动态的,没有私有产权和自由市场,无法有效连接生产和需求,这也是在说私有产权在生产起点的建立和确权的原则很重要。你说得很对,而且与上面一个观点一样,已经把第二种意见反对完了,如果我命令你承认第二种意见「交易反映产权」中的「私有产权的起点和界定不重要」,你肯定会大摇其头。但是显然,此时此刻我并不是在反对「交易反映产权」,而是在说,如果我们认可「交易反映产权的潜藏含义」,则依理推断下来,就不得不承认,「私有产权一点儿也不重要」,gc主义才是未来。所以,综上所述,至少在以上两种观点中,只要我们承认:「财产权的根本不重要」,那么我们也将不得不承认:「财产权一点儿也不重要」,它们两种意见一个可以导向丛林和奴隶社会,一个可以导向gc主义。然而,这并不足以说服人。因为持这两种观点的人可能会认为,无所谓,反正我们认为财产权和自愿交易可以提高效率,然后我们自己这么干就好了。那些死活不认可财产权的人自己另外搞他们的共产,搞他们的丛林和奴隶社会也行。然而,我就会接着问一句,凭什么你就认为你可以自己干?凭什么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文章就写到这里,如果你被我最后的问题搞烦了,或者搞糊涂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们暂且不去引经据典,以那些历史和现实名人的断言来宣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认为「财产权的根本」不重要,那么财产权也就慢慢变得不重要。题图:Arkhip Kuindzhi,Early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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