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邵雍:渔樵问对

2017-07-26 易道纵横




 


渔樵问对 


原著 邵雍 


编译 武子

 



(原文):

渔者垂钓于伊水之上。樵者过之,弛担息肩,坐于磐石之上,而问于渔者,曰:“鱼可钩取乎?”
曰:“然。”
曰:“钩非饵可乎?”
曰:“否。”
曰:“非钩也,饵也。鱼利食而见害,人利鱼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异也。敢问何故?”
渔者曰:“子樵者也,与吾异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彼之利,犹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犹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鱼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鱼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如是,则食之害也重,而钩之害也轻。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而为害也?如是,则吾之害也重,鱼之害也轻。以鱼之一身,当人之一食,则鱼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当鱼之一食,则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则无易地之患焉?鱼利乎水,人利乎陆,水与陆异,其利一也;鱼害乎饵,人害乎财,饵与财异,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

(编译) :

渔者垂钓于伊水之边。有一樵者路过,放下柴担休息,坐在大石头上,问鱼者:“能钓到鱼吗?”
答:“能。”
问:“鱼钩上不放鱼饵能钓到吗?”
答:“不能。”
问:“钓到鱼不是鱼钩而是鱼饵,可见鱼因吃食而受害,人因吃鱼而受利,都是因吃其利一样,而结果不一样。请问这是为什么?”
渔者说:“你是打柴的,与我工作不一样,又怎么能知道我的事呢?然而我可以给你解释一下。鱼的利和我的利是一样的,鱼的害和我的害也是一样的。你只知其一,未知其二。鱼受利于食,我也受利于食,鱼受害于食,我也受害于食。你只知鱼终日有食吃而为利,又怎知鱼若终日无食吃而为害呢?如此,食物的害处太重了,而钓鱼的害处却轻了。你只知我终日钓到鱼而为利,又怎知我若终日钓不到鱼而为害呢?如此,我受到害太重了,而鱼受到的害却轻了。若以鱼为本,人吃了鱼,则鱼受到了伤害;若以人为本,以鱼为食,人无食吃则人受到了伤害。更何况在大江大海里钓鱼,又是多么的危险?鱼生活在水里,人生活在陆地,水与陆地不同,其利益一样。鱼受害于饵,人受害于财,饵与财不同,其害处一样,又何必分彼此呢!你说的,只是事物的本质,而不知事物的变化。”(体、用是古典哲学中的一种辨正关系,体表示事物的本质、本性或本体,用表示事物的作用、发展变化或结果。——译者注)




(原文):

樵者又问曰:“鱼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济子之鱼乎?”
曰:“然。“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则子知子之薪,能济吾之鱼,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薪之能济鱼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则子之薪虽积丘山,独且奈何哉?”
樵者曰:“愿闻其方。”
曰:“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体也。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见乎情,体用隐乎性。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犹吾之鱼,微火则皆为腐臭败坏,而无所用矣,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


编译) :

樵者又问:“鱼能生吃吗?”
答:“煮熟之后可以吃。”
问:“那必然用我的柴煮你的鱼了?”
答:“当然。”
问:“那我知道了,我的柴因你的鱼而发生了变化。”
答:“你知道你的柴能煮我的鱼,可你不知道你的柴为什么能煮我的鱼。用柴煮鱼的方法早就有了,在你之前人们就知道,可世人却不知道柴的作用是火。如果没有火,你的柴就是堆积如山又有何用呢。”
樵者:“愿意听你说其中的道理。”
渔者:“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相生,水火相息。水火为用,草木为体。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与害表现在感情上,体与用隐藏于性情中。一明一暗,只有圣人才懂柴与火的道理。就像我的鱼,没有火烧煮直到腐臭烂掉,也不能吃,又怎能养人身体呢?”




整理:易道文化研究会秘书处

点击阅读以下标题阅读更多精彩


梅花皇极经世书:观物内外篇 (值得收藏)


易道之“人才智库”建立刻不容缓!!!


梅花易数:单卦复卦剑指万物类象


唐巍:用《易经》规划人生








公众号:yidaotangwei

微信号:tw_1208

长按二维码关注

 敬畏传承、正本清源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