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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特急通知!

2017-12-01 头条君 电网头条
特急!

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第一个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7〕112号,以下简《通知》)要求,现将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公司系统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于2017年12月1~7日举行,公司系统各单位按照要求同步集中开展各项活动。

(一)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实施意见》和电力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采用灵活多样和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一线职工深入学,确保取得实效。

(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要结合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等活动,于12月1日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安全生产法》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介绍公司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工作成效,倡导安全文化建设,展示安全生产成果,形成良好互动,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宣传普及情况,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四)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和电力安全事故案例,以集中讲课、网络大学学习等多种方式,以案说法,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开展主题宣讲、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班组“安全日”等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开展违反安全生产法情况警示教育,使安全法制意识入脑入心。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电力行业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突出实效。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向社会和公司媒体投稿,《国家电网报》、公司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专栏,择优刊登各单位活动稿件,及时报道公司系统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活动经验效果。

(三)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总结和《安全生产法》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国网安质部。


国网安质部

2017年11月30日

责编|李亚琛  审核|TT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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