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物业到底能不能停居民的电?

头条君 电网头条 2020-08-30

最近,某地物业对高空抛物的居民实施停电一个月的处罚,闹得沸沸扬扬。10月30日头条君获悉,被停电的居民家中已经恢复正常供电。



高空抛物到底该不该停电一个月?

有人对高空抛物表示极大愤慨,支持物业的决定,甚至表示处罚得还不够。但也有人怀疑物业此举是不是有点过了,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有粉丝向头条君询问:


物业到底能不能停居民家的电


高空抛物非常危险,楼下行人无辜被砸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事屡屡发生,让人痛心、愤懑。毋庸置疑,高空抛物者极有必要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但是,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断电的方式来惩罚这种行为吗?


物业有一半概率

具备停电能力


好,咱们就先说说能力。

就能力来说,物业有50%的可能是可以实施停电的。一般来说,有一部分小区的供电是物业管理的,有一部分小区的供电是供电公司直接管理的。

就前一种情况来看,物业管理供电的小区,业主的电表也归物业管,物业想给某户居民停电,是完全具备能力的,对电表实施操作就行。



就后一种情况来看,供电公司直接管理供电的小区,电表属于供电资产,物业很难通过正常手段对某户居民实施停电操作。

头条君获悉,这次事件中的小区就是由物业来管理供电的。因此,这家物业公司也就具备停电能力,停居民一个月电是不费劲的。


物业可以根据“业主公约

断电惩罚高空抛物者吗?


对于此次“断电惩罚”,物业公司表示90%以上业主签字同意的“业主公约”有“规定”,可对高空抛物者断电一个月。

很多人觉得,物业对高空抛物的某户居民停电一个月这个事,是小区“公约”规定的,这个“公约”是大家签过字的,因此没有问题。


▲该小区展出的“业主公约”。


事实上,有关法律专家表示,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高空抛物者也应受到惩罚,但物业此举是欠妥的,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物业只能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关于供电、供水等,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表述如下: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一般说来,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不享有供水供电权。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水费、电费的“收费权”只是受供水供电人委托。


▲业主、物业公司和供电公司三方关系


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供电公司直管供电的小区,物业公司不能以停电为任何惩罚手段

➥对于物业公司管理供电的小区,如果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以停电为欠电费的处罚手段(即居民本人同意),物业在居民欠费后实施停电是有依据的。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只能以此方式催收电费,而不能以此方式催收物业费。

那么,就本案例来说,小区居民约定如果高空抛物即被停电一个月,是不是属于有效约定呢?



法律人士表示,此举已经超出物业管理的范围

现在,水、电、气、网已经成为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的必需品。为保障大家能够正常地享受这些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随意停水停电。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行政强制法》规定,哪怕是政府强制执行,也不得对居民停水停电,更何况是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公司。因此,即使有小区居民的共同约定,甚至是高空抛物的居民本人也签过字,“物业对居民停电一个月”仍然缺乏法律依据。

当然,不是说遇到类似情况,物业就完全置之不理,而是依法处理,诉诸行政、刑事、民事等相关法律。对此,《物业管理条例》也有提及。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哪些情况下

物业可以停你家的电呢?


当然,也不是说,物业绝对不能对小区居民实施停电。

出现以下情况时,物业公司可以停水停电:

➥供电设备维修时,因维修相关设备,必须停水或停电;

➥出现火情时,除消防用电外,物业可以关闭其他电路,特别是电路着火时,必须断电;

➥出现供水管线跑水,造成住户户内水浸,为降低住户损失、减少触电风险,可以暂时停水、停电并维修。


物业公司虽然“主动作为”,断电一个月的惩罚也让人很是解气,但这种惩罚手段,本身已经越过了法律的界限,并不可取。

最后,头条君想说,高空抛物极其危险,是“全民公敌”,必须严厉惩治、严格禁止,但惩罚必须要依法实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实施。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感谢有关法律专家。

撰稿&责编|王一凡 制图|张竞如 执行审核|台赛

据说很多人都在看:(请点击下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