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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骂人事件,果然有反转!

2017-03-06 看律师怎么说

再不点蓝字关注,机会就要飞走了哦


昨天薛之谦做了一件身高两米八的事,具体是什么事相信你们比我更先了解吧~






我还是程序性的大概描述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事情起因是涉事两名女孩在地铁中让乘客帮忙扫二维码,但惹事的“小可爱”并不愿意,不仅表示不愿意还口出恶言辱骂这两名女孩儿,还在女孩报警之时抢夺人手机,并在地铁关门时强行推人下车。



昨晚,经历了一个疲惫周末后的小编才后知后觉的开始了解这件事情,而在千万网友的力量下,视频中的口出恶言的“小可爱”已经被扒出来,于是我也就顺势在评论中围观了一番。


当时顺着网友们的指引,我来到了这个已经从“刘烁佳是个小可爱”更名为“你想听前因后果吗”的博主,这位“小可爱”是这样解释的。

(接下来我依然称事件男主为“小可爱”吧)



但我清晰的记得昨晚十点多的时候,这条微博已经有三十多万的评论了,今天咋就突然变成了五百多?


并且多次确认,我并没有认错路啊?



随后,我摸着网友的线索,看到了“平安北京”的介入:


看看人家“平安北京”的发博时间,同是小编的我也是挺自愧不如的。。。


紧接着,今天早上六点,“平安北京”发博情况通报



哦哟,原来这位“小可爱”才十七岁啊!


看视频的时候我就疑惑,看起来年龄不大,说话也没水准,但是像土豪一样夹个手包,你说咋不再配个大金链子呢?



这件事情的是非曲直还真的不好说:


首先,地铁扫码这种商业性质的行为肯定是被《地铁行为规范条例》明令禁止的;


再者,作为一个只通过网络来了解事件来龙去脉的网友,我不太确切的清楚这两名女孩在请这位“小可爱”扫码时是否有不当的言论或者是多次纠缠之类的;


但是,从视频看来,这两名女孩在和“小可爱”争执的时候并没有说出不堪的话语,反而是“小可爱”,从头到位将生殖器官挂在嘴上,并且连家人也都带上一同辱骂!



我也见过两次地铁创业扫码的,但是客观的说,我当时看见的扫码创业都是客客气气的,如果你支持了,她们会礼貌的说声“谢谢”,如果你表示无感不想参与,也就是一句“打扰了”、“谢谢”。


从这两者行为的严重性来说,我认为还是这枚“小可爱”更甚!


你可以不支持,但是不能动嘴又动手的啊!



“小可爱”在公共场合公然辱骂他人、抢夺手机、推搡女孩的行为虽然从情节上讲,尚不构成刑法意义的犯罪,但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明确规定,有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可爱”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公然辱骂他人,以及寻衅滋事的相关处罚条件,如果有人报警,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对此事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男子相应的处罚。



对于扫码创业的女孩,从她们的角度上讲,地铁《行为规范条例》明确禁止在地铁上实施商业行为,她们出于商业目的,让别人帮忙扫码,涉嫌违法地铁行为规范条例,并且打扰了乘客的安宁权,也应该受到相关处理。


很多扫码骗局也确实存在,从长远来看,我对这种行为也是不支持的,同时也希望能加强管理;


最新消息,17岁的“小可爱”已经被抓捕,但是因为他只有17岁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不过以上法律规定是执行层面上的。也就是说,如果查实该男子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属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但是不实际执行。另外,公安机关还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行政处罚,且实际执行。


事件风波未停,通过这件事,我希望不管是热心的网友还是冷漠的群众,都能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


毕竟我们进化成了人类,并且我们想传承的是“文明”,而不是“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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