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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案| 拒绝“被小三”,教你识破假离婚!

2017-06-09 付律师 看律师怎么说

咨询问题

关于协议离婚,男友称其前妻前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他今年初独自交给了民政局。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需在何部门登记办理?

独立提交协议是否有效?

如果没有离婚证,如何查证一个人的婚姻状况?


律师解答:

1、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必须共同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方无法办理离婚证的。因此,对方所说的离婚,是虚假的。


2、  你可以要求男方提供其离婚证,或到婚姻登记处让男方办理婚姻情况证明,证明其婚姻状况。另外,去他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也查询其婚姻登记情况。

(摘自律师说app)

延伸点评

所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在与“离异”的男士交往中,如何知道对方确已办理离婚手续,不被动成为“小三”,是女人非常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教您几招识破假离婚的方法。


首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此规定,一方无法单独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男方说一人办理了离婚,肯定是虚假的。


其次,办过离婚手续的人肯定知道离婚程序,您可以通过询问验证真假。通常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再次,由于婚姻情况属于个人隐私,我国的婚姻登记档案无法在网上进行查询。目前只能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去查证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1、要求对方出示离婚证或者民政局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2、委托律师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或户籍档案;

3、自行前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说明查阅的目的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最后,提醒各位,恋爱需谨慎,且行且珍惜。

法治社会,你需要关注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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