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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案| 房产都在后妈名下,我有权继承吗?

2017-06-19 付律师 看律师怎么说

咨询问题

 我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我被法院判给了母亲。


后来父亲再婚,他现在拥有的家庭财产皆为再婚后的财产,且几处房产只署继母一人的名字。


请问,父亲去世后,我能继承这些财产吗?


律师解答:

1、 房子是父亲与继母婚内购买的,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仅仅登记在继母个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的父亲享有一半的产权。


2、 你父亲享有的这一半产权在他去世后就是他的遗产。


虽然你是判给母亲,但是只要你与父亲具有血缘关系,是父亲亲生的子女,你对父亲的遗产就依法享有继承权。


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的话,他的遗产你可以继承相应的份额。

(摘自律师说app)

延伸点评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在通常的观念里,继父母名下的财产继子女无权继承,但出现下列情形时,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名下的财产,我以继母的财产举例说明:


1、父亲再婚后,将取得的财产登记在继母名下的,父亲去世后,登记在继母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你有权依法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虽然父亲将婚后取得的财产登记在继母名下,但除非另有约定,该财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归父亲所有。


父亲去世后这部分财产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父亲的父母(如果健在)、继母和父亲所有的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分割,各方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父母离婚后,你由父亲抚养,如果继母与你有事实抚养关系,也就是说继母和你父亲结婚时,你还未成年。那么继母去世时,你和你继母其他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3、继母生前立有遗嘱,约定你可以继承其遗产的,在继母去世后,你有权依法继承继母的遗产。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有需要可通过下载“律师说”app,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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