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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年龄“结婚”,结了也白结?

2017-06-23 看律师怎么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在很多地区,由于多种原因,很多小年轻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大摆宴席“结婚”了。


“结婚”也如此任性,法律上怎么看?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1.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登记后,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现实生活中,仍有人认为,欠缺年龄这一条件而提早结婚,除了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外,没有其他什么在实质的影响,两个人事实上已经过起了夫妻的生活,和真的结婚有什么区别呢。


这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扶养、忠实等法定义务。


同时,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也不享有夫妻之间的互相继承遗产、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担任监护等权利


总的来说,对于男女之间正常的同居关系,法律是一种既不鼓励也不禁止的态度,当然其在法律上受保护程度也会不及夫妻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解除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如果要求的是单纯解除两人之间的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处理的。


不过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才属于法院处理的事项。

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有人说这是爱情。


但是爱情和婚姻并不完全等同。


一张结婚证也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登记证明,它是一方对另一方承担起了法律上的责任,做出了法律上的誓言!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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