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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案| 丈夫给小三的钱,我能要回来吗?

2017-07-04 付律师 看律师怎么说

咨询问题


你好。我最近知道老公有小三。小三前几天短信联系我,说他和我老公在一起五个月,男方给她花了16万,并承认他俩同居。


我只有小三发给我的短信截图,这样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老公承认花钱,但大多是买东西吃饭,并没有转账记录,只有其中的5600元转账有记录。


律师解答:

你可以起诉你丈夫和小三,要求他们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需要提供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来证明你丈夫把钱花在了小三身上。

(摘自“律师说”APP)


延伸点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除非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无偿赠与“第三者”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也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同时,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因此,赠与“第三者”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法院应予支持。


当然,要得到法院的支持,夫妻中的另一方还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出轨方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将钱花在了小三身上。律师建议可以收集以下证据:出轨方给小三钱的转账记录、购房凭证、购物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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