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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不赢 分文不收”再看见这样的广告要注意了!

2017-07-27 啊哈 看律师怎么说

  

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5年起,便通过巨型户外广告、电视和报纸广告对外宣称:官司不赢,分文不收。同时,该所还聘请黑龙江电视台某著名节目主持人为其拍摄广告进行宣传。


2015年开始,就有当事人反映,森耀律师事务所存在诸多问题。


2016年7月份,更有多名当事人在森耀律师事务所及黑龙江电视台门口聚集。


近期,根据道外公安分局第八次通报

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涉嫌诈骗一案,于2016年7月30日立案进行侦查。自2016年8月1日以来,森耀专案组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11人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全部到案。


截止目前经司法审计,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共计与5013名当事人签订了4216份委托代理合同,共计造成被害人损失81,323,310.00元。


(关注公众号并回复 “官司” 查看森耀案详情)



“官司不赢 分文不收”能信吗?


“分文不收”一词带有营销成分,但根据发改委、司法部的规定,律师收费可以风险代理,即根据裁判结果收费。


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全风险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


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而在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所发生交通费等办案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其它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

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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