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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28丨租农民的地盖工厂是不是违法的?

2017-08-24 魏不害 看律师怎么说

近日,专注于建筑工程的刘莉媛律师在律师说APP上收到了一个问题:

“请问我在农村租用农民的土地(她自己家的院子)盖厂房作为仓库使用,她跟村里签的土地合同上写明动迁时土地不给钱,地上物给予补偿,那么动迁的时候我的厂房是否会给予补偿,按照什么标准补偿

补偿款是属于我呢还是属于这块地的主人?如果我想请律师代理我跟地主签订租赁合同把动迁补偿的分配写清楚可不可以?”

刘莉媛律师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判断土地性质。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一定要分清楚您租用的土地是为什么性质,这涉及到您的切身利益。

其次,办理专用审批手续。因为涉及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都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

最后,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

经过这三步,当事人就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相应风险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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