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以职务侵占罪被捕,会被判多少年?
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
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两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王宝强与其律师张起淮一起现身参与了庭审。
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北青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北青报记者 李铁柱 匡小颖)
王宝强离婚案当中的宋喆被抓了!
但为何是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而不是我们大众认为的重婚罪或者破坏他人家庭幸福此类罪名呢?
首先,我们知道宋喆在王宝强的婚姻当中,扮演的角色是小三!属于那种时时刻刻就在你身边睡你老婆的小三。
但是,在我国法律当中,对小三没有任何的惩处!唯一沾边的就是重婚罪(婚后还以夫妻名义与他人一同生活),但是显然,马蓉和宋喆不是这样的
而关于职务侵占罪,那就严重的多了!
职务侵占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看清楚了,这个是刑法上面的规定,意思就是说,一但认定就会被判刑入狱!
另外,职务侵占罪规定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里面,说明其保护的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
虽然职务侵占行为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员工甚至债权人的利益,但其直接影响的,就是公司的财产。
因为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
那么,如果一旦判处宋喆职务侵占罪,会被判处多少年呢?
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王宝强在16年离婚时请律师的钱,都是向好友借的,由此可见,王宝强价值上亿的资产,是被一转而空,搞得他身无分文。上述一旦查实,那么宋喆所犯的职务侵占罪就属于数额巨大那种,五年起步,那么具体会是多少年呢?
根据法律规定,数额巨大起点是十万元,在五年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增加一月刑期,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在十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万元就增加一月的刑期。
目前来看,宋喆最少会被判处5年,因为目前还未有具体证据证明,宋喆侵占的财产有多少,那些是公司的,那些是个人的。
关于王宝强和马蓉的婚姻,判处离婚,王宝强上亿的财产也会分给马蓉一半。而马蓉从一毕业就跟着王宝强,可以说是一点个人财产都没有。从整个事件来说,我相信没人会可怜马蓉,没人会觉得这些财产是她该得的!
而对于王宝强来说,如果有确凿证据能证明马蓉在婚姻维系当中,有出轨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候就会得到偏袒。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