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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说法45丨离婚不想请律师?律师无偿教你离婚诉讼的正确打开方式

2017-09-18 鲸鱼律师 看律师怎么说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觉得自己家庭财产少,没必要花钱请律师。但是80%以上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又从来没有上过法庭,有的甚至不知道法院在什么地方,到法院立案,自然是头一遭。那么,离婚案件立案,去哪立、要带哪些材料呢?今天,律师就来无偿教你离婚立案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

民事起诉状的范本网上都能找得到,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和住所;(2)诉讼请求,即你想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例如想要子女的抚养权,想要分得多少夫妻共同财产;(3)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例如为何你比配偶更适合抚养孩子,配偶有家暴行为因此应当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等。

当然,你要是还不明白呢,可以通过“律师说”平台寻找律师代为草拟起诉状,经济实惠又方便快捷。


2、证据及证据目录(一式三份)

要准备的证据主要分为几类:(1)身份关系证据。如起诉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这些证据用来证明你与配偶存在婚姻关系,共同生育了子女。(2)财产状况证据。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产、车辆,那么就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工资等资金收入,就提供配偶的银行流水单。当然这些证据也可以在立案后申请法院调查。(3)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配偶存在家暴、出轨等行为,可以提供验伤记录、报警记录、配偶与小三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用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应当少分财产,或给予你经济补偿。

二、在什么地方起诉

1、通常情况下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 44 23362 44 10433 0 0 5593 0 0:00:04 0:00:01 0:00:03 5594,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去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例外情况下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通常包括:(1)配偶单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2)配偶不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居住;(3)配偶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4)配偶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

三、立案受理有什么程序

法院收到递交的材料之后,立案庭工作人员都会先进性审查,顺利的话当天即可搞定。

若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庭工作人员会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法院会在收到民事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如果审核通过,受理案件,法院就会开具缴纳诉讼费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去收费处交诉讼费或者在网上转账。

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高;涉及到财产,则要看标的大小,按法院的诉讼费计算标准计算,网上也有专门的诉讼费速算器。顺利交费并将回执交至法院之后才能继续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阶段就结束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开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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