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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55丨大学生轮滑600公里到北京,律师:比骑车去西藏更危险!

2017-10-10 魏不害 看律师怎么说

今年国庆,两名来自山东的大学生,开始了一场说滑就滑的旅行,两人仅背着几件简单的衣服行李、备用轮滑工具、食物和水,滑着轮滑从山东省出发。

全程就靠路边旅馆、商铺补给,耗时5天半,完成了将近600公里的路程,到达北京。

昨日,两人旅行的经历和照片被他们大学的官方微博分享,在网上引起了网民的激烈讨论,大致分为两个派别。



支持 便捷、健康且磨炼意志

小赖是一名白领,家住西南楼,在图书大厦附近上班,每天上下班,他的代步工具就是一个滑板。“我上班这趟路程并不远,坐公交三站就到。

但每天等车、堵车都会耽误很长时间,本来10多分钟的路程,有时要花半个多小时。但是如果我滑滑板,5分钟就能到。而且还不用像自行车那样找存车处。”



同样也是大学生的小冯总是背着一个大容量的双肩背,因为这样可以随时装上他的轮滑鞋:“我在学校和家之间都是滑轮滑出行的,比公交地铁都方便。对我们来说,一是滑轮滑很上瘾。二是为了方便,近一点的地方就滑着去。”轮滑爱好者小赖说道。

正如大家所看的,像小赖、小冯一样利用旱冰鞋、滑板、电动滑板车作为出行工具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从而也引发了第二种观点

担忧 轮滑上街安全有隐患

“看到过几次滑轮滑上马路的,什么护具都没戴,就在自行车流中穿来穿去,速度比自行车还快。一是怕他们撞着别人,二是怕他们自己出意外,看着我手心里都出汗。这么远没被撞也是运气好”。

“有些孩子滑滑板时还戴着耳机,是耍帅吧?可万一听不见汽车鸣笛,那就太危险啦!”

“这样子轮滑上路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是对于别人的安全不负责!”



在长江一带小有名气的花样轮滑选手泽先生表示,进行滑行运动时,运动者往往要集中精力对于运动的速度、力度、地面平整情况进行观察调整,这样就很容易忽略路面车辆的情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样看来,长达600公里的轮滑旅程,一路下来仍然平安无事,这只能说是运气极佳。

那么从法律方面来看呢?

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直接规定,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如果有市民违反条例在道路上滑行,将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是小孩,也要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警表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行为是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

而这两位大学生的行为,是触犯了部门法规,其行为不值得称赞,为大家带来了隐患,但他们的想法是可贵的,也许下次可以考虑换一种长途刷街方式?

比如——绕行北京一二三四五环人行道?这也是个不错的目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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