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里的长宁变迁”摄影作品征集启示
为展现长宁建设发展的时代变迁,记录长宁转型发展的历史成就,再现长宁生活景象的风貌变化,长宁区档案局(馆)特举办“镜头里的长宁变迁”照片征集评选与展示活动。本活动旨在通过光影记录展现长宁70多年来建设发展奋进的历程和成就,为长宁留下珍贵的图片资料,向社会展示长宁人建设长宁、发展长宁的信心与活力。
本次活动主办单位为长宁区档案局(馆),承办单位为长宁摄影沙龙、新泾田野摄影协会。
此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摄影作品征集;初选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展;获奖作品评选。
摄影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0年5月18日
征集对象
不分专业、业余,各地、各界摄影人均可投稿
征集范围
摄影作品应以“镜头里的长宁变迁”为主题,展现建国以来长宁发展过程中的沧桑之变以及旧貌换新颜的历程。
作品类别
(1)建筑风景类:包括长宁境内特色建筑、民居、工业厂房遗存等,文化商业设施、河道风景、园林绿化、街景与城市道路等景观;
(2)人文活动类:包括长宁区域范围内的各种日常人居、人文活动和举办的各类社会、文化活动等,能够生动展现长宁社会风貌和风土人情的作品等;
(3)老照片:本次征集尤为关注能够反映长宁社会经济发展历史面貌的老照片。
投稿要求
(1)投稿照片要求画面清晰,内容、主题鲜明,单幅和组照(每组组照2幅或以上,不设上限数量)均可。投稿照片须为原创作品(老照片除外,老照片投稿须注明出处或来源,投稿者视为图片提供者),且作品仅可作色彩、亮度、对比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等增减画面原始像素或移动部分图像等后期技术处理;
(2)鼓励将反映长宁旧貌新颜对比图片作为组照进行投稿;
(3)投稿照片为电子文件,老照片也可为冲印照片。以电子文件格式提交作品的,电子文件应为JPEG格式,单张作品不小于3M,翻拍照片长边不少于1000万像素,照片扫描分辨率不小于600dpi。底片作品请印小样,小样不小于6寸,入选后调用底片。
每件作品请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拍摄日期+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
(4)每件作品提交时须包含15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应包含作品标题、作者、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以及图片拍摄年代、时间、地点等信息,人物活动图片还应该包括事件、主要人物等要素;
(5)稿件题材不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不限;
(6)作品提交:在征集截止日期前,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cndajbyk@126.com 。纸质照片请寄到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6号楼档案局编研征集科(邮编:200050)。
初选入围作品
初选规则
征稿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初选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初选,将在符合主题的作品中初选出入围作品100件。
初选结果公布
初选结果将于2020年6月公布,在“长宁档案史志”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开发布初选入围作品、作者等。
入围作品征用说明
(1)本次展示不收取任何参加费;(2)提交纸质照片应在提交时注明是否需要返还。未注明需要返还纸质照片的入围作品,视作无需返还。如注明需返还,应同时备注联系方式,主办方将于评选结束后联系作者返还。初选未入围的纸质照片,主办方将于评选结束后联系作者返还。(3)所有获奖、入围作品,主办方均有权使用于展览、复制、发行、出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再另付稿费,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征集启示之规则。获奖、入围作品若有不符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入围资格;
(5)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镜头里的长宁变迁”摄影展
展览时间:2020年6月(待定)
展览地点:待定
参观对象:面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
参观资料:制作“镜头里的长宁变迁”宣传册现场发给参观观众。
奖项评选
专家评选
(1)专家评选规则:展览开始后,由主办方组织摄影专家、档案专家成立专家评选组,对所有展览作品进行严谨、专业、公平、公正的评选。
(2)评选结果:专家评选组将根据最终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奖作品。
观众评选
(1)观众评选介绍:为提高本次活动互动性,设置观众评选投票环节,评选出最受欢迎的“长宁记忆”。
(2)观众评选方法:与“镜头里的长宁变迁”摄影展同步进行,以线上投票的方式展开。观众可通过“长宁档案史志”微信公众号为自己喜欢的照片投票,一个手机号码只能进行一次投票。
奖项及奖品设置
本次展览共展出入围作品100件。届时,在展出的初选入围作品中,由专家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作品,线上观众投票选出最受观众欢迎奖作品。所有入围、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和奖金。作品由主办方收藏。
具体奖项及奖金设置如下:
一等奖照片1件,奖金3000元/件
二等奖照片2件,奖金1500元/件
三等奖照片3件,奖金1000元/件
优秀奖照片5件,奖金500元/件
最受观众欢迎照片5件,奖金500元/件
入围照片84件,奖金100元/件
(获奖作品总计100件)
评选结果公示
获奖作品、作者等信息将于展览结束后,在“长宁档案史志”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编制摄影集
评选结束后,将编制《镜头里的长宁变迁》摄影集,每位入围作者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