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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1+1”| 广州律师践行法援志愿者誓言,再续法援情

宣传部 广州律协 2022-03-31

2019年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十周年,活动开展以来,广州市律师协会持续不间断地输送律师前往法律人才资源极度匮乏的贫困边远地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这些年来,法援“1+1”广州律师们办理了数千起法律援助案件,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他们将法治的阳光普照进每个受援群众的心里,诠释了广州律师的社会担当。


2019年,我市博厚所郑穗军律师、邦昊所贺桂香律师、法盛所李清平律师、金桥百信所李艳律师、衡德所黄旭东律师、楚越所杨萍律师、定海针所黄凯欢律师等七位律师分别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分赴青海省海北州、海南洋浦区、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广西平乐县、广西永福县、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新疆伊犁州霍城县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工作,为偏远地区的困难群体送去“法律扶贫”的阳光雨露。

他们,润物细无声

他们,普法进基层

他们,传播法治信仰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援“1+1”广州律师

1

郑穗军 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海南琼中县(2010-2011年)

西藏达孜县(2012年)

新疆阿合奇县(2014-2015年)

新疆喀什市(2016-2017年)

青海黄南州(2018年)

青海海北州(2019年)

2019年是“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实施十周年。我从2010年开始参加这个活动,我已经是第九次参加了。这几年我一直在西藏、新疆和青海,已经习惯了暮观长河落日圆,朝看大漠孤烟直。这几年在西北地区从事“1+1”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有人出于好奇不断问我:为什么从繁华的一线大都市,跑到这穷山僻壤来?这么多年的“1+1”志愿者工作,我已经把自己当做西北人了,我已经深深地烙印上西北汉子的风骨,驰骋在青藏高原,仍然可以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



这些年来,我受理案件超过950多件,结案超过930件。包括群体性案件的受益人数统计,受益人数超过2800人。受理案件涉案金额超过223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已经结案的统计)超过9200万元。给援助地单位和学校讲课超过170次,听课人数超过33200人,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乡村等其进七进及宪法日等专题法宣活动超过310次。值班接访法律咨询超过9100人次,代书(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但没有进行案件受理)超过560份。


我会怀着执着的法治情怀,为当地群众普法播撒法治的种子,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征程中,献出法律人的满腔热血!

——郑穗军



2

贺桂香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四川成都金堂县(2016年)

海南省洋浦区(2017-2019年)


全国还有许多无律师县,还有许多打不起官司的人,我要为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官司!没有一丝丝犹豫和彷徨,我便开始了我四年的“1+1”法律援助之路,暂别广州舒适的生活环境,先后奔赴四川金堂、海南洋浦等律师资源贫乏的地区,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而奔走。


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我一呆就是三年,为受援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承办各类案件共62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63万元。通过我的专业知识化解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让受援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勇于开拓创新,到法治宣传的一线为青少年、农民工等法治知识薄弱的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我还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曾参与建筑工地儿童溺水事件、新英湾卫生院医疗纠纷、洋浦第一小学学生打架致死案件、建筑工地因欠薪自杀案件等多起的调解,多次化解了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



四年的法律援助之路,从四川金堂县到海南洋浦,我坚持为受援群众传递法律温暖,播撒法治阳光,虽然我连轴一周工作七天,但我一点都不觉得累,因为每位受援群众脸上的笑容就是我努力奋斗的动力所在。我会义无反顾地在法援的道路上走下去,打造“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品牌,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贺桂香



3

李清平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2016-2017年)

西藏日喀则市拉孜县(2018-2019年)


2019年7月11日,“援藏律师服务团”启动仪式在西藏拉萨举行,我这个“老西藏”又踏上了雪域高原,这次我选择了在珠峰脚下的拉孜县开展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的温暖带给居住在世界第一高峰的老百姓。这些年,我走遍了大半个西藏,我适应了这里的高寒缺氧,我适应了这里的乡土人情,我爱这里的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巍峨的雪山、漫山的牛羊群、碧绿的湖水。


在西藏的三年中,我一共为当地百姓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00多次,调解案件40余件,办理诉讼案件80余件,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500万元以上,同时还为当地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60多次,参加法院、信访局值班,把矛盾最大限度的化解在萌芽阶段。在积极办理案件的同时大力宣传法律,积极投身到农村、牧区、学校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讲座,参与法治宣传12次、法治讲课16次,引导群众百姓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一年又一年,我在海拔4000多米的服务地用一次次法律咨询,一份份诉状,一个个案件让每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让法治阳光洒满高原,用真情温暖雪域,然而,这一切对于长期在西藏工作的人来说,却有着更深的理解:高寒、缺氧、莫名的孤独、刺眼的阳光、艰难的翻越…… ,最扎心窝的就是对孩子的思念,对父母的牵挂,每天下班后隔着屏幕辅导女儿的作业,看看年迈的父母,心里满是愧疚,但我总是在心底告诉自己,西藏还有千千万万的奉献者都是这样坚持的,是啊,在西藏,就要有“老西藏精神”的样。我作为一名普通律师,却做了一件不普通的事,选择援藏,我无怨无悔。我是一朵雪莲花,海拔越高绽放得越美!

——李清平


4

李艳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陕西榆林市子洲县(2018年)

广西平乐县(2019年)


2019年,我在广西平乐县第二次参加司法部“1+1”法律援助工作,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展开,我对法律援助的理解也日渐深入。同时,对于法律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运用更为深刻和熟练,对普通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办理更为熟练。在我刚刚取得律师执业证时,我认为普通执业律师为了业绩可以多办理收费案件;时至今日,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完全不同的理解,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一定要有所选择,至于选择的标准如何把控,我想这需要根据律师个人的人生阅历和对于社会、文化,甚至包括对于政治的理解而确定。


从7月份至今,我共经办刑事案件5件,已结4件;经办民事案件9件,已结6件;协助平乐县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共72份。除此之外,每月24号左右平乐县定期举办“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我作为法援律师会在当天给上访群众就他们的法律困惑提供咨询。



 


2019年在平乐县提供法律援助的经历,锻炼了我对于复杂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断和把握能力,在为当事人提供相应咨询时,能够从客观的角度出发,帮助当事人认清案件事实和社会现实,提高自身的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以便其在未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李艳



5

黄凯欢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2019年)


2019年7月4日,在西宁的启动仪式上,我代表广东省的援助志愿律师在司法部部长的手中接过了援助牌匾,然后就随着援疆志愿律师团启航新疆,前往服务地霍城。飞机降落伊宁机场的一刻,我的心情是激动、忐忑。激动的是因为历经辗转劳累、漫长的路程,我终于踏上这片神奇、充满异域风情的土地;忐忑的是我对未来一年生活、工作、环境等一切均充满未知甚至迷茫。


我到达服务地后,共接受法律咨询300多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2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9件;代写法律文书10份;协助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共60份;参与信访局及劳动监察大队的联合调解案件5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63万元,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意见和被采纳率高,部分案件依法获得罪轻、减轻处罚。此外,我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计42场,其中代表霍城县司法局下乡为群众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场次5场次;为企业员工宣讲3场;为农牧民再就业培训讲课3次;到霍城县23所学校宣讲31场次。



援疆不是一趟出差,它承载的是一份感情,一份信任,对我而言,只有真情付出才不辜负这份感情、信任。五个月仿佛只是弹指一挥间,工作因忙碌而充实,在最美的年龄选择做最美的事,真心希望时间能够过得慢一点,让我能多做、多看、多感,我会继续努力,不负使命,砥砺前行。

——黄凯欢



6

杨萍 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2019年)

我是2019年7月6日到达黎平县报到,县司法局给予了我生活上的积极妥当的安排,7月8日正式工作,我服务的地区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其中侗族约占全县总人口71%,在少数民族居多的县城,法律援助需求也有很大的市场。


到达后,我被安排在黎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主要负责接待咨询、办理法援案件、律师值班,其他有需要时会安排下乡镇、社区、学校等给相关人员作法治宣讲等,我在服务地共办理案件16件(结案7件)、检察院值班办理认罪认罚律师见证20件、接待咨询221单、法治宣讲6场次。



我作为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派遣到贵州省服务的“1+1”法律援助人员,坚持服从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尽职尽责做好安排给我的工作,无论是接待咨询、办理案件、值班服务以及其他工作,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纪律要求。

——杨萍


7

黄旭东 广东衡德(广州)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

西藏林芝县(2018年)

广西永福县(2019年)

2019年7月,我根据安排到广西永福县做法律援助,期间办理法援案件9件,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参与信访案件调解活动2次。我协助司法局做好永福县法律援助工作,并为更多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2019年7月前,我在服务地西藏的林芝县,那里是缺律师且经济欠发达的我国中西部地区,所以法援中遇到利益冲突的机会就相当多。办理案件时,我遇到过因不识记少数民族姓名,在写诉讼状时遇到瓶颈,还遇到因不当干扰而阻力重重的利益冲突情形,被告人的亲属多次通过我身边的关系求情,希望我为减免法律责任提供支持。最终,我耐心地向他们阐述律师执业处理利益冲突的规则,对他们的咨询只作诉讼程序上的答疑,而且通过不懈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协议。还有因无优先法援原则指引的利益冲突情形,这些情况在服务地是比较典型的。


我参加“1+1”法援志愿者行动一年来,所遇到的利益冲突情形远不止这些;通过与法援同仁的交流,也知道这是普遍现象。所以冀望相关的规范能够尽快出台,以利这项造福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事业更好地发展。

——黄旭东




在“1+1”法援律师身上,或许看不到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默默耕耘、奉献,他们远离家人和朋友,放弃丰厚的业务收入和优越的城市生活,他们坚定法治信念,秉持着那份法援情怀,坚守在法援的岗位上,服务在哪里,就把全部身心融入到那里。

法援“1+1”广州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服务地人民群众享受到公平正义,展现新时代法律服务人的使命与担当,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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