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时期,广州法援律师坚守岗位彰显担当
疫情无情,法援有爱。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州法援律师积极行动,主动出击,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一线,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接受考验和锤炼,践行着法援律师的初心和使命,书写着法援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涉“疫”刑事案件
法援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跑出新速度
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州法援律师“疫”刻不停,坚守岗位为涉“疫”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广州市法援处面向全市招募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辩护律师,号召身体健康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律师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体现广州律师的社会责任感。2月份,共有342位律师踊跃报名,其中299位律师符合要求,被纳入广州市法援处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法援律师库,并将接受指派办理刑事法援案件。疫情结束后,非广州市常备法援人员库而有意继续报名办理刑事法援案件的律师,可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成为常备法援人员。
2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法援处接到白云区检察院关于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的通知,快速指派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张美霞承办,并于当天联系白云区看守所为张律师会见开通绿色通道。11日,白云区公安分局补充增加受害人的证据材料,为保证案件办理的严谨细致,张律师再次配合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此次会见,韦某当场翻供并表示要申请律师为其辩护。当日白云区法援处依法受理了韦某的法援申请并指派张律师作为其审判阶段的辩护人,张律师通过阅卷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认为韦某涉嫌犯诈骗罪的证据确凿、充分。12日,张律师第三次会见韦某,向其释法明理,韦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13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韦某因犯诈骗罪(谎称销售口罩,涉及金额12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2月11日,符某拿着一份委托代理人通知书来到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援窗口寻求帮助。经了解,符某于2019年10月27日因丢失电动三轮车到京溪派出所报案,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已送至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他想索赔自己的损失。法援工作人员蔡尚龙当场查看了符某提供的材料,在线与法援律师共商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符某可以直接向检察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主张赔偿,当即为其代拟文书并详细指引其后续维权事宜。拿到起诉状的符某当场感叹:“感谢你们疫情期间仍然坚守岗位为我们困难群众服务!”随后,符某拿着白云区法援处工作人员帮他代书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交给了白云区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明于今年2月26日晚,为阻止与其有恋爱关系的李某梅乘坐飞机离开广州,在明知李某梅身体无恙的情况下,拨打广州市白云机场客服热线电话,谎称李某梅在江西被确诊患有新冠肺炎并私自逃离到广州,导致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到李某梅入住的海珠区某酒店进行核实,并对李某梅及酒店其他住客采取隔离措施。经检测,李某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月27日,被告人刘某明被抓获。3月4日,海珠区法援处指派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马洁妍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提供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马律师先后赶赴看守所,视频询问刘某明相关案情细节、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前提及法律后果。在面对检察机关讯问时,刘某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签字。同日,检察机关对刘某明提起公诉。3月5日,海珠区法援处收到海珠区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因该案将于3月9日开庭,时间紧、任务重,本着疫情防控期间“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海珠区法援处依法指派熟悉本案的马律师继续承办此案。随后,马律师在海珠区法院远程视频会见刘某明,确定委托事宜,告知其权利义务,对其认罪认罚情况进行确认,综合分析案情,并连夜撰写辩护词。3月9日,海珠区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对刘某明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一审开庭。庭审中,马律师发表“刘某明家中有2名学龄儿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符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海珠区法院当天判决被告人刘某明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刘某明表示不上诉。在这宗涉疫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件中,法援律师仅用短短3个工作日就完成法律帮助和阅卷、会见、撰写辩护词、出庭辩护等工作。“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获多方“点赞”。
被告人尹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发售口罩信息,诈骗了被害人赵某、李某人民币两万余元。后被告人尹某于2月3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尹某在归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某提起公诉。增城区法援中心及时指派律师为被告人尹某提供庭前法律帮助。2月14日上午,天河区法援处指派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李国伟律师在天河区人民法院远程连线了天河区看守所,为两名在押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全程沟通顺畅,释法说理起到很好的效果。
工伤索赔后因疫情无法返程
法援律师帮其拿到9万赔偿
“没有您们在疫情期间为我多方奔走,我肯定没那么快拿到9万元赔偿款,非常感谢您们的无私援助……”4月1日,来穗务工的湖南籍农民工唐某在电话里向广州市从化区法援处表达诚挚谢意。
唐某于2018年12月15日入职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2019年1月10日在从化区某楼盘工作期间,唐某不慎被压槽机压伤右手食指,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医学诊断为右手食指外伤性缺损。随后,从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唐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伤残。唐某遭遇工伤后,公司既不为其安排工作也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直拖欠2019年2月以来停工留薪的工资,也不愿意向其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款。
2019年12月17日,临近年关,在经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唐某来到从化区法援处寻求法律帮助,迫切希望能尽快拿到工伤赔偿款,回家过个安心年。为帮助唐某依法维权,从化区法援处及时依法指派广东安扬律师事务所陆文鸿律师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陆律师认真倾听唐某的陈述,为其作出详细的劳动仲裁方案:“首先根据公司拖欠工资及未为唐某依法购买社保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次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工伤赔偿款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合计93617元”。
2020年1月9日,陆律师积极帮助收集并整理好唐某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病历等相关证据材料后,向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唐某赔偿款93617元。随后,唐某便返回了湖南农村老家,静候劳动仲裁开庭。但没想到的是,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之际,因疫情原因封村,唐某不能按原计划返回从化,由于唐某上有需要赡养的年迈双亲,下有仍在上大学的孩子,而唐某年纪较大,重新找工作有很大难度,尽快拿到赔偿才能缓解他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因此,唐某多次致电陆律师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陆律师耐心向唐某宣讲疫情期间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政策法规等知识,并安抚其情绪。
2月17日,陆律师得知唐某所在的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复工复产后,加强与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的沟通联系,希望及早能够进行庭前调解,依法帮助唐某解决后顾之忧。由于疫情,唐某不能如期从湖南返回从化参加面对面的庭前调解,于是陆律师通过电话、微信及邮件快递等形式,多次与唐某进行沟通。在取得唐某的特别授权后,陆律师与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多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远程调解协商,调解中陆律师提出“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及唐某的受伤情况,仲裁请求提出的赔偿数额是合法合理的,唐某将近退休年龄且家庭负担较重,又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右食指末节缺损,日常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公司无论从法律还是人道主义的角度都应尽快全额支付唐某的赔偿款”。最终,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同意向唐某支付9万元赔偿款。
3月10日,经唐某同意后,陆律师代唐某签署调解协议。同日,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仲裁调解书。3月25日,唐某如愿以偿拿到了全额的赔偿,并对从化区法援处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疫情期间伸援手倾情服务解忧愁“点赞”,还专门致电感谢。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广州法援律师在行动
广州市区两级法援机构针对疫情期间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等问题及劳动争议案件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上下联动,提前研判,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支持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抗疫复产、群众返岗复工提供及时有效法援服务。
广州市法援处研究并组织人员汇总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纠纷领域主要法律问题》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重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依据》等工作材料,统一市区两级法援机构的工作原则和方式。坚持依法有序科学组织开展疫情下的法援服务,依据“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的法定援助条件,创新增设“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提供法律援助”,做到既依法依规,又符合现实需要,为因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主解决燃眉之急。
组建劳动争议律师咨询团队,指导培训法援律师在提供相关事项的法律咨询、办理劳动争议纠纷法援事项过程中,应当首先向申请人释法说理,秉持劳动者与企业应共担责任,共渡难关的法律思维,引导申请人选择尽量运用企业内部、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促成劳动争议纠纷以和解、调解、联调等方式快速解决,而非直接简单诉诸于劳动仲裁或者是诉讼途径,并根据政策梳理情况,向申请人提供非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确切路径。积极探索法援机构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先行先试,与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建立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机制,作为一种全新的、便民的非诉讼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向当事人推荐,在开展法律咨询和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经申请人同意,将劳动争议案件指引由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通过微信、QQ等方式在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居中开展线上调解工作,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2月17日启动线上调解机制的第一天,李某安到广州市法援处服务大厅寻求法律帮助。经了解,李某安等48名员工因社保、裁员和补偿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广州市法援处工作人员指引,李某安等人同意将上述争议转交线上调解,经承办律师详细询问并查阅员工代表提供的劳动合同、微信记录、工资流水等资料后,认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补偿数额低于法律规定,且存在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劳动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等问题,当即联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负责人,告知员工寻求法援事宜,建议进行调解化解争议。在律师引导下,用工方与劳动者进行协商。
2月20日,杨某因春节期间加班的劳动报酬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经线上咨询后仍走进南沙区司法局东涌镇司法所、法援工作站咨询并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对杨某测量体温,发现高达38.6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安慰杨某,“请不要担心,稍作等待,我们会为您处理好。”经工作人员询问,杨某现租住在东涌镇南涌村,未到过湖北也未与湖北籍亲属及确诊患者接触过。与此同时,该镇司法所所长、法援工作站站长李国红冷静通知相关人员做好隔离措施并联系医院,将情况报告东涌镇疫情防治办。期间不断安抚杨某情绪,并向其普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讲述典型案例,说服杨某积极配合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后反馈,杨某肺部拍片正常,初步排除感染。随后,东涌镇法援工作站通过电话方式为杨某答疑解惑。经审查,杨某符合法援申请条件,南沙区法援处开通绿色通道,为其指派广东沁森律师事务所罗丹清律师承办此案。罗律师接受指派后,抓紧时间会见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沟通案情。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来源|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阳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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