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全省优秀律师评选开始啦
为加强我省律师队伍建设,树立律师行业先进典型,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范化,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广东省律师协会拟开展“2017-2020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及全省优秀律师”评选活动,评选要求和有关说明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时代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双优”评选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展现良好社会形象和精神风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加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依法设立、正在执业的我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双优评选”;
2.2020年已被司法部列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拟表彰公示名单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3.2017年已获评“全省双优”的,原则上不再推选。
(二)条件
1.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本所律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加强本所党的建设工作,党组织设置规范,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充分体现。
(2)工作突出。2017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连续执业3年以上,依法开展律师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某一法律服务领域或者综合实力处于业内或本区域内前列;主动服务大局,积极为“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任务提供法律服务;自觉服务为民,组织、支持本所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或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积极贡献。
(3)管理规范。建立并落实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齐全,信息化应用水平较高,能够有效监督本所律师规范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委的监督、指导,认真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2017年1月1日以来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处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还应当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督,2017年1月1日以来分所及其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全省优秀律师
(1)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2)工作突出。2017年1月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在广东连续执业3年以上,热爱律师职业,依法履行辩护、代理等职责;勤于钻研业务,在民事、刑事、行政、涉外等一个或者多个业务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有从事诉讼、仲裁、调解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受到服务对象、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完成有关部门和律师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在服务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等重大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作出积极贡献。
(3)品行优良。坚持依法规范执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中我市候选推荐名额分配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2家、“全省优秀律师”25人(其中至少分别有2名公职律师和2名公司律师)。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向市律协申报。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完成重大任务、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
(二)申报时间。拟申报本次评优活动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需在2020年11月17日(周二)12:00前将《全省优秀律师事所候选名单推荐表》《全省优秀律师候选名单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报至市律协会员部,同时将推荐表Word文档及相关文件PDF扫描件发送至会员部邮箱gzlxhyb@126.com,邮件注明:“XXX所申报2017-2020年度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三)评选并公示。市律协按照省律协文件要求完成相关流程并确定推选名单后,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由市律协将最终候选名单上报省律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祥捷、卢舒婷
联系电话:83700973、83550600
电子邮箱:gzlxh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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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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