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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进行时,广州律师代表委员带着“金点子”赴京履职

广州律协 2022-12-10

3月4日-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接连召开,今年两会正逢“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3位广州律师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携57份与立法修法、司法改革、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相关的议案、提案、建议亮相首都北京,看看哪些内容与您息息相关?


肖胜方

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年

议案、建议一览

(上下滑动查看)

1. 关于我国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补偿法》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刑诉法延长刑事案件上诉期的议案

4. 关于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刑讼法,提高证人出庭率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刑诉法,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降低审前羁押率的议案

7. 关于修改《民事诉法法》增设律师调查令规定的议案

8. 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增加律师费转付有关条款的议案

9.关于平台新型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

10.关于将看守所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建议

11.关于司法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的建议

12.关于加强我国证券行业组织建设的建议

13.关于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困难暨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配套机制改革的建议

14.关于明确民事案件管辖权变化后原保全措施如何处理的建议

15.关于在驾考制度中增设多语种语音考试的建议


建议

适当延长刑诉法延长刑事案件上诉期

现行刑事诉讼期限立法缺乏科学理念指导,在明确性、严谨性以及兼顾司法效率与公正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进一步保障刑事诉讼效率的公正价值,在严格遵循适度、明确、救济等原则的基础上,并对刑事诉讼期限规则进行系统检视后,肖胜方建议,通过修正《刑事诉讼法》,适当延长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将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上诉期限相统一,即将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延长至十五日、不服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延长至十日。


建议

对网络平台新型从业者单独立法 

网约车司机、网约外卖送餐员,这些未与网络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法律身份上即不能被归入劳动关系,又与自主劳动的承揽人有着显著区别,在法律上陷入难以归类的尴尬境地,缺乏对应的保障措施,成为“困在系统里的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切。肖胜方建议,对平台新型从业者单独立法,明确其中间类型劳动者的法律身份,给予其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避免对现有用工体系的大规模改造。


建议

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前科报告制度在设立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强犯罪惩罚的力度,起到预防犯罪发生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刑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大幅度扩张了打击轻罪的范围,而在前科报告制度下,任何犯罪人均受制于该制度,即使该犯罪人所犯罪行系过失犯罪,或主观恶意不大的轻罪。久而久之,前科报告制度下的弊端愈发明显。肖胜方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的法律规定。


朱列玉

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年

议案、建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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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醉驾罪的议案

2.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的议案

3.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社保诈骗罪”打击骗保行为的议案

4.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的议案

5. 关于提高盗窃诈骗敲诈抢夺等财产型犯罪立案与量刑数额要求的建议

6. 关于"一次吸毒终身禁演"的建议

7. 关于见义勇为造成歹徒伤亡按正当防卫处理的建议

8. 关于加快制定《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的建议

9. 关于单身生育女性统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建议

10. 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类犯罪力度的建议

11. 关于落实《民法典》捐助法人规定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一律免费的建议

12. 关于在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大量装备心脏骤停除颤器的建议

13. 关于设立广州市刑事执行检察院的建议

14. 关于打击互联网巨头利用垄断地位价格补贴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建议

15. 关于保护中国京剧·梅派男旦艺术传承的建议

16. 关于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降至25%以下的建议

17.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派岀六个巡回检察分院的建议

18. 关于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问题纳入对地方政府的重点考核内容的建议

19. 关于以广州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标准为基础设立互联网仲裁国家标准并使之成为全球共同标准的建议

20. 关于大幅度降低微信支付手续费的建议

21. 关于设立广州市互联网检察院分院的建议

22. 关于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从宽制度的建议

23. 关于对代孕行为进行许可证管理只允许试管代孕委托方必须担责的建议

24. 关于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有序管理鼓励其健康发展的建议

25. 关于加强全方位金融监管打击过度金融化现象的建议

26. 关于鼓励各地建立《重点商标名录》并推动其在司法审判和商标审查中运用的建议

27. 关于半年以上停水停电的未使用物业免交物管费的建议

28. 关于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检察院分院的建议

29. 关于大幅度降低刑事案件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的建议

30. 关于实行全面放开三孩政策的建议

31. 关于限制物业公司利润率制定物业管理国家标准空置物业免交物管费的建议

建议

应像普及灭火器一样普及AED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发布的《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9》显示,每年我国心源性猝死发病人数大约54万,有效抢救必须在患者发病最初4分钟内进行,一旦超过“黄金4分钟”,死亡率极高,朱列玉建议,在公共场所科学、合理、有效地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让自动体外除颤器能像灭火器一样得到重视和广泛配置使用,让公众敢用、会用、善用AED,将极大提高心源性猝死的抢救成功率。


建议

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降至25%以下

我国45%的最高边际税率,不仅高于许多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是最高水平。过高的个人所得税客观上压缩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抑制了消费动力。朱列玉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降至25%以下,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多将扩大居民消费支出和消费升级,从而拉动内需促进国内大循环。


建议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社保诈骗罪”

为更好地打击骗保行为,实现刑法与行政法“两法衔接”,朱列玉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社保诈骗罪”,对骗取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更好地保障我国公共卫生体系,整肃骗取医保资金等社保资金的不正之风。


朱征夫

全国政协委员 北京市浩天信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1年

提案、建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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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实行特赦的提案

2. 关于建立前科消灭制度的再提案

3. 关于对检察公益诉讼单独立法的提案

4. 关于制定《税法总则》、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提案

5. 关于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保障机制的提案

6. 公开征集嫌疑人犯罪线索不妥

7. 刑事案件罚没所得应统一上缴中央财政

8. 审查教育附加费合宪性,完善征收法律依据

9. 向海外华人华裔人才发放特殊《回乡证》

10. 经济犯罪案件在法院判决前不宜处置涉案财产

11. 推行疫苗护照,逐步开放国门

建议

停止公开征集嫌疑人犯罪线索

部分地方公安通过网络等媒介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线索的通告。此类通告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涉嫌有罪推定和侵犯嫌疑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朱征夫认为,侦查机关不是审判机关,侦查机关认为有罪不等于审判机关会判决有罪。那些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就被当作罪犯广而告之的嫌疑人,他们的人格权、名誉权会受到难以挽回的损失。


建议

刑事案件罚没所得应统一上缴中央财政 

对于刑事案件的罚没所得,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均规定应上缴国库,但对于是上缴中央国库还是地方国库,并未具体的规定。朱征夫建议,刑事案件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以斩断逐利性执法的利益链条。同时协调中央和地方财力,为各级司法机关提供办案经费保障,切实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


再建议

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前科报告制度体现出越来越大的弊端,前科对于已改过自新的前科人员来说是一种耻辱的标签,一种刑罚过剩。朱征夫建议,适时设立和构建前科消灭制度,明确前科消灭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应严格限制前科查询的主体和范围,减少对前科人员的就业歧视,体现对社会边缘群体人文关怀。


新征程,再出发。今年的全国两会承载了重大的时代意义,广州律师代表委员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履职初心,继续为民发声,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赋能法治社会建设。


策划|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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