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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动海丝|经营合规已成全球共识,广州涉外律师主动作为为企业“出海”排雷

广州律协 广州律协 2023-08-26


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等深入推进,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业迎来了新机遇,广州律师也正以更积极的姿态融入全球化发展,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留下一个个扎实的脚印。


近日,“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重磅推出“律动海丝”专栏,邀请多个专业领域的涉外律师讲述多法域经典案例处理以及跨境纠纷解决经历,分享近年来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中国企业参与到越来越多的国际竞争,海外经营合规和涉外法律服务业都将成为中国营商环境的延伸。强化合规经营立法深度和执法力度已成为全球共识,这些因素给中国涉足海外的企业和涉外律师业务带来诸多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广州涉外律师专家们表示,与走出去经济相适配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构成中国参与国际竞争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更好地保障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果的名片。




当前,安全合规已经成为企业出海的必修课,中国企业和涉外律师要重点关注哪些领域呢?张白沙律师以反垄断为例畅谈自己对国际经营形势的看法。


张白沙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管理合伙人,从事于反垄断法研究与实践超过十八年,一直走在反垄断法律领域的最前沿,对中美欧澳等国反垄断法有深入的研究。


*张白沙律师应邀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相关领导负责人培训授课。


张白沙律师表示,近年来全球范围掀起了反垄断执法的浪潮,不仅以美欧为代表的主要西方经济体正全面强化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日韩、东南亚、俄罗斯乃至印度等国家也在反垄断方面多有突破。当然,也包括我国自去年以来一系列“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行动。


“这对在海外经营的中国企业提出了不小的挑战,特别是不同司法辖区的反垄断规制虽原理相似,但具体法律法规却不尽相同,且较为专业复杂。”张白沙律师坦言,实际上,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必然会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及竞争法律制度发生接触乃至碰撞,所以对于开展境外业务的中国企业,反垄断意识须贯穿“走出去”的每一步。


具体来说,在境外从事经营业务或可能对境外市场产生影响的中国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境外投资、并购、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招投标等涉及境外的经营活动时,都可能伴随着相应的反垄断风险。若企业遭遇反垄断风险,则可能导致企业被追究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张白沙律师表示,除反垄断风险外,数据监管、国家安全等问题亦成为国际贸易间的热点问题。以数据为例,一方面企业经营产生和获取的数据可能受到当地关于数据、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法律规制;另一方面,企业所掌握数据跨境传输这一问题亦愈发受到我国立法和执法机构的关注,这些都对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的合规体系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张白沙律师结合从业经历,以企业面临的境外反垄断风险为例提出自己的建议:



首先,律师可以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管控各个司法辖区下的各类反垄断风险。律师可对企业在境外实施的商业战略、合同、交易安排、具体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反垄断审计,并根据企业所涉及的司法辖区反垄断及竞争法律制度的特点,帮助企业相应建立起一整套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并相应提供境外反垄断的合规培训。这些能显著降低企业境外经营面临的反垄断风险,避免日后遭到严厉的处罚。



其次,当企业遭遇境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或执法时,律师可以为企业制定应对方案和策略,分析企业所涉行为产生的竞争损害以及同时可能具有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豁免、宽大等申请,或积极利用承诺制度、和解制度以避免或减少境外反垄断规制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和负面影响。



另外,中国企业在进行合并、收购、合营等交易事项时,可能涉及在多个司法辖区下进行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申报的问题,若不能妥善处理,则可能使得交易进度受阻甚至停滞。律师能够帮助企业评估需要申报的司法辖区范围,确定在各个司法辖区的申报时点,分析交易在各个司法辖区内产生的竞争后果,并向各执法机构进行申报,以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助力企业实现战略意图。



“目前,国际组织对合规管理核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形成国际共识,在各国政府的监管实践中具有参考作用,国内企业特别是广东企业的海外经营合规较之前更具有迫切性。”说起企业和涉外律师如何应对海外合规经营新挑战,王燕律师打开了话匣子。


王燕律师是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以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见长,凭借其精湛务实的专业能力荣获“广州十大涉外大律师”称号,并获选进入司法部、全国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


*王燕律师(中)与希腊律师(左二)、马来西亚律师(右二)、塞浦路斯律师(右一)在国际法律服务研讨会上合影留念。


基于多年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王燕律师总结到,随着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业务发展,企业经营合规必要性和重要性凸显,但目前企业经营者的合规思想和理念仍处在初级阶段,“不少中国出海企业仍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管理阶段,对于合规问题则采取鸵鸟政策,等投资目的国政府监管时再说。”王燕律师说到这里不无遗憾,“由于缺乏真正搭建合规体系的主观动机,从而很多企业未能建立合规体系,一旦出现问题则经不起当地执法部门的审查,难以起到真正的风险防控作用。”


以劳动用工合规案件为例,王燕律师说,广州某集团A公司与国内人力资源公司B签订协议,就其在印尼投资设立C公司的代表机构D的用工需求,委托B公司招收员工。A与B之间的业务外包服务看似简单,但经查明,B公司在印尼无任何分公司或子公司,也从未在印尼境内从事过任何劳务派遣业务。根据相关印尼法律,B公司并不具备印尼本国的劳务派遣资格,若B公司招聘违规,则A公司的用工将存在违法情形。固法劳动法团队梳理交易要点,设计了全新的跨境用工框架,实现了A公司与B公司交易目的,即避免劳资纠纷带来的困扰;同时亦为国内B公司在东道国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方案,劳动合规设计收到客户的高度赞誉。


海外经营合规是企业出海中最基础和最必要的法律风险预防机制,是因为相校于发生违规后承受巨额处罚,合规体系的建立是投入小而收益大的投资,不应认为合规投入是一种成本。出海企业可考虑发挥涉外律师丰富的海外法律经验和国际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势,应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经营合规问题,守住生存发展的“生命线”。


出海中国企业应当如何做好合规?王燕律师称,我国早在2018年已出台过《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去年国际标准组织也颁布了《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1: 2021),这两个文件均可做参考。中国涉外律师可协助出海企业根据其全球布局情况,甄选组织与其业务相匹配的海外法律资源,提前做好合规准备。由于中国涉外律师更能了解中国出海企业的管理文化和经营业务特点,因此中国律师可以和东道国律师为企业梳理出符合东道国要求的合规重点。


最后,王燕律师说,令人欣慰的是,中国企业的合规意识正在逐步加强,固法目前已承接了几个国有大型企业的合规体系建设项目,做好经营合规准备的出海企业一定能在国际投资舞台上长袖善舞,获得成功。



如今,国内律师机构在开展海外业务时,往往会选择和当地的律所合作,闪涛律师在巴基斯坦代理的案例就尽显“海外有人好办事”优势。


闪涛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首批成员,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十五余年,在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东欧、中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国家开展了大量涉外法律服务,累积了丰富的涉外法律实践经验。


*巴基斯坦驻广州总领事馆举办的中巴建交70周年系列活动,闪涛律师受邀出席并做主旨演讲。


为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中巴经济走廊”,广东省某国有企业于2020年初启动在巴基斯坦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某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及民生配套设施项目。闪涛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的大环境下,闪涛团队与巴基斯坦当地律师紧密合作,先后完成了国内发改、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和备案,以及境外子公司注册资料的填写、审查、公证认证及提交等程序,并于2021年1月顺利取得巴基斯坦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发的子公司的注册证书。


闪涛律师及其团队在代理该案的过程中颇有心得,并结合个案给中国企业总结若干“走出去”的建议:发挥中方律师资源优势,选定合适的境外合作律师和中介机构。


本项目中,为确保项目在境内和境外的合法合规,需由中国律师和巴基斯坦律师共同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而境外律师的反馈速度、办事效率对项目推进至关重要。闪涛律师及其团队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发挥多年积累的境外合作资源优势,在项目初期联系多家巴基斯坦律所和公司注册中介机构,收到超过3家律所发来的简介和服务报价,并从反馈速度、综合实力、专业领域等方面综合考虑协助中国企业选定了最终的境外合作律师和中介机构。



中巴律师紧密合作,且由中方律师主导法律服务全流程。该模式有利于各方沟通顺畅、信息对称,有效减少投资方对重大事项产生误解并导致决策失误的概率。



一方面,中方律师的专业背景、所处环境有助于与中国客户进行高效、及时的沟通,准确获知客户的利益诉求,并将其关注点、利益诉求通过法律语言精准传达给巴方律师。



另一方面,中方律师可以对巴方律师作出的回应以适合中国企业的方式准确反馈给中国企业,并进行相应的解释说明。


闪涛律师表示,在涉外法律服务过程中,中国律师绝不能仅仅充当“翻译”的角色。相反,每个项目中有超过50%的法律问题必须是中国自己先消化、处理、分析,仅有不到50%部分的问题需要外国律师在当地法律规定下发表意见,以供中国律师参考。


当然,具体案件也有所不同。闪涛律师的观点是,中国律师要充分发挥自身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能力与解决能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并非做“甩手掌柜”。因此,如何与外国律师进行有效与高效沟通,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律师提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目前,闪涛律师及其团队已受托作为上述中巴合作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该司在瓜达尔港投资、建设某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及民生配套设施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这个案例,较好的体现了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充分认识到海外合规经营重要性、并采取了较为全面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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