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不容错过!市律协与市仲裁委喊你报名→
广州仲裁委员会(广州国际仲裁院)于1995年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后首批7个试点城市最早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
为满足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加强律师行业与仲裁行业的沟通交流,提升律师在仲裁活动中的执业水平,广州律师协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决定联合培养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相关招录通知如下:
实习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实习人员将在广仲立案、办案部门接受实习培训,快速了解仲裁,掌握仲裁业务和仲裁程序规范,提高仲裁业务能力。
联合培养实习期间作为律师执业实习的一部分,市律协对联合培养实习期间予以认可,最多可认定为不超过6个月的律师执业实习期间。
工作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黄埔区、东莞市、中山市。
(一)有意申请律师执业但尚未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实习关系的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实习人员简历表》,并相关证件、《保密承诺书》手写签名扫描件等上传报名系统:
1.符合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管理要求;
2.通过司法考试;
3.已毕业人员(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4.同意与广仲签订《保密承诺书》(见附件)。
(二)已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实习关系有意参与培养计划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填写《实习人员简历表》,发往邮箱:
gzlxshixi@126.com;
1.已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完成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登记并领取实习证;
2.法学硕士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高,中共党员优先;
4.同意与广仲签订《保密承诺书》。
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时应将与律所签订劳动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所在律所、指导律师同意参与培养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入选后需补充原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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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有意参加联合培养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2022年9月16日前报名。市律协与广仲协共同确定招录名单后,将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联合培养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联系电话:
020-83283912(广仲)
020-83556042(广州律协)
附件:保密承诺书
来源|业务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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